Re: [問卦] 同性婚姻還是專法好吧?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6-11-29 11:02:07
你民法沒修好哦
該不會是驅魔牧師教的吧!
驅魔牧師之前還說要幫同志打官司
不知道結果如何了?
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
夫妻之一
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
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
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
?
※ 引述《d878303 (戀戀風塵)》之銘言:
: 版上論及同性婚姻問題, 多只有討論到男男的狀況, 所以有些可能性就沒有考慮到
: 比如說是女女, 雙方皆有生育的可能性, 如果雙方都在外面有男友(雙性戀)
: 也都懷孕, 那按照目前的民法, 應該算是非婚生子女還是婚生子女呢 ?
: 如果是非婚生子女, 在報戶口上有特別的規定
: http://ylhr.hl.gov.tw/files/15-1009-15768,c573-1.php?Lang=zh-tw
: 如果算是婚生子女, 不是也很怪嗎?
: 當然, 我只是舉了一個例子說明, 目前的民法, 可能沒有辦法直接套用在同性婚姻上
: 直接修民法的話, 可能有很多的觀念都要重塑, 甚至法條細則也要重修
: 比如說, 有可能需要大幅度的增加非婚生子女的權益和繼承
: 因此, 如果直接修改民法, 一起混用, 可能會有一些還沒有想到的問題會發生
: 還有, 如果大幅增加非婚生子女的權益, 一般民眾, 可以接受嗎?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1-29 11:03:00
http://i.imgur.com/y1sjBTS.jpg ←其實同志已可結婚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6-11-29 11:06:00
拜託一下一樓不要散播錯誤法學資訊好不好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6-11-29 11:07:00
一樓說的是正確法學資訊 二樓還在抹黑
作者: diyaworld (文化土匪)   2016-11-29 11:07:00
同性戀就是應該要……燒毀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6-11-29 11:08:00
treasurehill你邏輯....有問題.... 同性戀都這樣?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6-11-29 11:12:00
哈哈哈mohism水準哈哈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11-29 11:15:00
純推原PO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29 11:16:00
專法也別修了,兩邊都不討好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6-11-29 11:41:00
你真好笑 女同志產女還需要證明是否為另一半的種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