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有同性婚姻關係中的任一方能通姦嗎?

作者: dean1990 (狄恩院長)   2016-11-22 11:18:57
如標題
以下的前提都是同性婚姻關係以外的第三人為單身的情況
通姦罪
處罰的是姦淫行為
而姦淫行為通說專指「男女間」的交媾行為
至於口交肛交
實務上多數認為非屬姦淫行為
故有配偶之一方與配偶以外的人進行口交
並不該當通姦罪的構成要件
如此一來
同性婚姻關係的任一方在法律上是否就無法「通姦」呢?
有沒有八卦@@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1-22 11:20:00
就是相關的有300多條法律 都要跟著修改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6-11-22 11:21:00
現在異性戀夫婦跟人口交也不構成通姦,很公平呀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16-11-22 11:21:00
原來口和肛方面的性行為不算通姦喔 脹汁勢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22 11:23:00
說不定最高法院會改變通姦的見解啊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6-11-22 11:24:00
這樣很好呀,同性結婚簡直是守貞的保證,絕不會通姦
作者: molle   2016-11-22 11:25:00
多數法官不想擴張這個罪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6-11-22 11:25:00
同樣是口交,同性算犯法,異性 pass 也太奇怪了吧
作者: molle   2016-11-22 11:26:00
理論上也不是"無法"通姦 是想不想的問題 同性婚姻當中也還有雙性戀者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16-11-22 11:28:00
原PO別誤會 我真的是現在才知道XDD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6-11-22 11:30:00
為了讓同性戀能通姦而改變通姦的定義,這出發點也屬不良,如果覺得口交算通姦的話,現在就該改了,立刻!!! 馬上!!!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11-22 11:33:00
仔細讀民法,就知道婚姻只是保障財產分配用的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22 11:35:00
同婚想通姦何必結婚XD 現在無拘無束呀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6-11-22 11:37:00
婚姻哪是"只"保障財產分配用的? 父母子女 監護 扶養 也有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6-11-22 11:38:00
結婚是用來保障不想通姦的那一方用的又不是為了通姦而去結婚,你這邏輯沒想清楚啊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6-11-22 11:44:00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擠的空氣)   2016-11-22 11:45:00
沒錯,所以要修法,不然會有差別待遇。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6-11-22 11:45:00
早修過了。女女要看方式。查一下就知道,很難嗎?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擠的空氣)   2016-11-22 11:48:00
樓上,原po就說了,實務多數認為通姦的姦和第10條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6-11-22 11:48:00
那你說不看性交,怎麼定義?https://goo.gl/3ZEe4L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16-11-22 11:50:00
其實我覺得 只要是性器官接觸都應該算通姦 但非性器官接觸 如接吻這種只有情侶夫妻才會做的親密動作也是出軌表現 但卻沒有明文禁止 所以我個人認為應該正視情慾流動的問題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6-11-22 11:50:00
實務上又不是只有性器互相結合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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