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支持同志婚姻,就該支持亂倫

作者: goldenfire (金)   2016-11-18 11:27:17
※ 引述《seaping (())》之銘言:
: 你的邏輯大有問題
你的邏輯也有問題
: 你的錯誤 1
: 理由完全不同
: 反對亂倫最主要是優生學的考量, 這是科學
: 數世紀前貴族間近親通婚所製造出大量有殘疾的後代, 是同志無法製造的
如果反對亂倫的理由是因為優生學
那是否所有具有基因問題的人都不應該生小孩??
會造成殘疾後代的原因不是只有亂倫
兩個白化症的患者結婚有100%的機率會生下白子寶寶
但我們卻只禁止亂倫而不禁止白化症
這樣有公平性可言嗎??
: 你的錯誤 2
: [可以領養] 不等於 [不會生出有缺陷的小孩]
: 亂倫者, 依然具有生殖能力, 不管是否可以領養, 他們想生就能生
: 同性戀, 不具備生殖力, 無法產生有缺陷的後代
: 這是邏輯, 更是科學
亂倫產生基因後代到底有多高??
以堂表親的婚姻來講
大概比一般其他夫妻(1~2%)高.....3%
所以這樣到底是多高??
大概跟40歲以上高齡產婦產生基因缺陷後代機率差不多
雖然說堂表親不代表亂倫
但以現行法律,堂表親是亂倫的一支
我們不禁止40歲以上高齡產婦生小孩,卻禁止堂表親婚姻
這到底是哪邊科學了??又為什麼是邏輯??
況且對於過於親近、產生問題後代頻率真的很高的亂倫(如父女、兄妹)
如果立法要求裝子宮避孕器或結紮讓他們不會生出問題後代
是不是就可以結婚了??
: 你的錯誤 3
: 亂倫是科學問題, 不是神學問題
: 不管神喜不喜歡, 社會制度都是和社會科學有關, 更不用談到什麼不同的神喜歡不同的事等等..
在歐洲、阿拉伯國家、南美洲、大洋洲、日本,以及美國部分州
堂表親婚姻是合法的
甚至在中華民國來台灣以前,嫁給自己表哥也不是甚麼新聞
只是因為現在法律禁止堂表親婚姻,所以大家覺得這樣不可以
這雖然算不上神學問題,頂多只是民間觀感問題
根本談不上科學
: 你的錯誤 4
: 關於養育問題
: 亂倫者生出具有缺陷或殘疾的小孩, 需要醫療等大量的專業介入
: 和一般異性戀的教養情況是無法類比的
: 更不用說同性戀根本不可能生育出有缺陷的小孩
: 這是邏輯, 更是科學
所以如果科技繼續進步,讓亂倫不會生下殘疾後代
或者改訂法律規定,亂倫者要裝避孕器、禁止生小孩
殘疾後代的問題被解決了
是不是亂倫的就應該合法化了??
: 由以上, 你知道你的邏輯問題出在哪了嗎 ????
所以你又覺得你知道自己邏輯問題出在哪了嗎??
: : 同仁地尊重他人的選擇。事實是,「亂倫」這詞非常誤導,在同志被否定的年代,同志行
: : 為就是亂倫,然而在同志與近親相交被承認的年代,這些行為都不是亂倫,而是合意行為
: : 。客觀來說,既然是合意行為,只要沒有傷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就是沒甚麼好反對的。
: : 也因此,當智能與情感脆弱的衛道份子將「同志婚姻」以至於「多元成家」連結到「亂倫
: : 」進而將此視為某種成功的「攻擊」時,別傻了,這根本是無知而幼稚的拌嘴,說到底,
: : 這一切都是個體與個體間的你情我願的互動,沒有高低優劣的問題。認為這之中有道德高
: : 低問題的人,讀我的唇--你、他、媽、的、是、笨、蛋。
兩個成年人之間在彼此同意的狀況下要亂倫
我認為確實無妨
他們要結婚,我也覺得無所謂
大家仔細去看民法
所謂的婚姻不過就是兩人之間共同協調生活起居的義務
以及財產分配的問題
亂倫的雙方要如何分配彼此的私有財產、如何協調生活義務、醫療同意權要給誰
他們自己同意就好,一般人本來就不應該插手
至於親子之間的問題
我覺得親子與婚姻本來就不應該連動了
親子是小孩與扶養人之間的關係協調
以現行狀況來講,爸媽有沒有結婚不會影響小孩與爸媽的法律關係
親子關係跟婚姻本來就不該扯上關係
拿親子關係來禁止某種婚姻,根本就沒有合理性可言
: : 當然,基於政治現實,若同志婚姻或多元成家與亂倫掛勾了,不但會衍生雜音,也會失去
: : 某些溫和保守份子的支持,所以如果有人因此主張,支持同志婚姻或多元成家≠支持亂倫
: : ,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這種主張並不合邏輯,反對亂倫如果成理,拿來反對同志婚姻
: : 或多元成家也是成理的,追求邏輯一致性雖然辛苦,但至少論述上的弱點能減到最低。
: 如果你追求邏輯一致性的結果是這篇充滿邏輯錯誤的文章
: 那顯見你付出的努力還不夠, 加油, 好嗎 ?
其實原原Po講得沒錯,如果亂倫成家都可以合理化
那同志成家就更不應該有問題
亂倫本身與人獸交、戀童癖不一樣的是
亂倫是兩個成年人之間彼此同意的行為
除了"你看了不爽"之外,亂倫本身根本沒傷害到哪個無辜第三者
(小孩的部分我前面就講過了,過於親近的要求避孕,例如子宮避孕器、結紮證明
四等親以上則依照開統計數據,開放生小孩)
支持多元成家就應該要勇敢面對這些懷疑的聲音
如果只是拿"因為法律說不行就是不行"、"社會觀感"
這種護家盟用來反同婚的邏輯來壓制懷疑的聲音的話
其實與護家盟真的沒什麼差別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6-11-18 11:28:00
你幹你媽其實沒有違法
作者: southring (廢文量販店)   2016-11-18 11:28:00
又來了,拿二件不同的事扯在一起,用腦子很難嗎?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6-11-18 11:28:00
結婚減稅是為了獎勵生育 要生的出來懂嗎?
作者: lesnaree2 ( )   2016-11-18 11:29:00
那甲甲生的出來?
作者: Kingofknife (L-E-X)   2016-11-18 11:30:00
用科學立法 你我只會更不幸XD別想太多了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11-18 11:30:00
先幫你補血
作者: seaping (())   2016-11-18 11:31:00
那個...偷渡議題 不等於 邏輯哦, 偷渡議題無法反邏輯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6-11-18 11:31:00
法律本來就沒在管你要幹誰結婚是結婚
作者: Kingofknife (L-E-X)   2016-11-18 11:32:00
可是幹野生動物會被抓QQ
作者: nabecat   2016-11-18 11:32:00
喔會造成基因的多樣性降低 人類滅亡指日可待 除非但書「不能生小孩」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6-11-18 11:33:00
基於優生學 基因有重大缺陷得確實是不該再傳遞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18 11:33:00
其實這議題主要是價值觀,有些人扯邏輯說不完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11-18 11:33:00
southring 你都回差不多 但你也講不出差在哪啊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18 11:35:00
以前可以一夫多妻,為啥現在一夫一妻,就社會價值觀在變化,一堆人一直扯邏輯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18 11:35:00
所以老話一句 去爭啊
作者: nabecat   2016-11-18 11:36:00
不然也可以沒事去照照X光線 或是處理核能廢棄物 讓基因突
作者: 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2016-11-18 11:36:00
沒錯 就是這樣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6-11-18 11:36:00
這樣會不會出現為了搶繼承遺產優先序的家族收屍部隊XD
作者: Kingofknife (L-E-X)   2016-11-18 11:36:00
事實證明 有些動物會對人類做出求偶行為 怎說?
作者: faycos (fay)   2016-11-18 11:37:00
難得偏向反同立場的文章我想給推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6-11-18 11:38:00
我噓的事2樓......任何邏輯都是拿兩件以上的事務比較
作者: nabecat   2016-11-18 11:39:00
抱歉想噓 「讀一點生物就知道」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6-11-18 11:39:00
感受期間差異,相似之處....尤以沒定論的社會科學如果不能比較不同事物...你人生不能有任何 道理
作者: faycos (fay)   2016-11-18 11:40:00
不過法律本來就不是什麼科學,而是道德最低標準,道德是什麼?簡單說就是一個社會普遍接受的規矩,所以科學不科學也不是重點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6-11-18 11:41:00
用未來的可能性 會變成完全脫離現況 無法處理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6-11-18 11:41:00
只可惜2樓講出這樣的話,大概以為自己最有道理....
作者: metal521   2016-11-18 11:41:00
你打了一堆屁話有沒有想過 愛可以超越一切 嘻嘻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6-11-18 11:42:00
如果一千萬年後人類進化到只剩精神體 就根本沒這些問題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6-11-18 11:42:00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其實很大的誤解....有些是超乎現今道德高標太多...反而讓法律看來很不合理
作者: zgmfx10azxcv (willie)   2016-11-18 11:43:00
幫補血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6-11-18 11:43:00
你吵這個不如先吵通姦除罪化 來亂的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6-11-18 11:43:00
不過也因此我很認同,法律要回歸社會認同的層面
作者: chenn (失 落 沙 洲)   2016-11-18 11:45:00
你這樣不夠潮流不行啦潮流就是不要講道理 你講道理就冷掉了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6-11-18 11:48:00
通姦為何始終不能除罪,我也是不明白,也就是世上一切比的就是拳頭,法律,數人頭,都是拳頭的一種罷了
作者: zgmfx10azxcv (willie)   2016-11-18 11:49:00
最好的方式應該是針對同婚立專法,現在修民法為同志開這個後門,的確難以服眾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6-11-18 11:50:00
既然是拳頭的一種,還有人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民主勝過對岸!!!!對岸只是用你不了解的民主拳頭運作而已對岸也不是神權時代,本質跟民主一模兩樣ㄟ,我噓我自己不知所謂.....講一句跟題目有關的好了夫妻為歧視用語的話,那連配偶也是,因為歧視單身國家要這樣搞....等國家有本錢亂的時候再來吧
作者: faycos (fay)   2016-11-18 11:55:00
樓上這就偏激了,民主雖然也是數拳頭,但數的過程不一樣,還是有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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