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同婚真的能代表同志嗎?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6-11-18 10:58:24
※ 引述《Xenogeous (非洲大陸)》之銘言:
: 每個同志都想要同婚嗎?
: 或支持同婚的只是同志中的少數?
: 就像性解放只是同志中的少數,
: 卻造成同志的污名化 。
: 反同婚不等於反同,反同婚人士卻被打成恐同、反同人士。
: 是那些支持同婚的少數人在帶風向嗎?
支持同婚的理由才真的是在凹吧,要不是護家盟出來一副宗教狂熱樣丟人現眼
,也不會一面倒變反同婚好像都是不理性
正方說結婚是人的基本權利,這就是話只講一半。很多權利是有先決條件的,
陰莖有放進陰道自由ooxx的權利,先決條件是兩方要一個有陰莖一個有陰道阿
。你說懷孕有決定要生下還是要墮胎的權利,先決條件是你要是女的能懷孕才
有這權力阿。
現在就像是辦網球比賽大家都能參加,婚姻就是混雙組,結果兩個男的硬是說
他們要打混雙,說這是他們的權利,這邏輯通嗎?混雙顧名思義就是男搭女,
要有參賽權的先決條件是你們要一男一女,這很好理解吧?那兩男哭哭說那這
樣他們沒有比賽可打,那你應該要求的是成立一個其他組,看是要男雙,或是
更萬用的就是自由參賽組,可以一邊場中站五個人也沒關係(也就是所謂伴侶
或是多元成家),而不是要求自己非得打混雙,不給你打就說別人是歧視你。
然後正方說異性結婚的一堆也不生阿,所以有小孩不是必要條件。是阿,混雙
組的一堆參賽不繳報名費,是有違主辦比賽的原意沒錯,但人家不繳報名費跟
你男男能不能去打混雙有個屁關係?婚姻制度原先很大一部分就是鼓勵生育的
,只是非強迫而已
然後有愛就該結婚?搞清楚愛跟結婚沒關係好嗎。婚姻制度多早就有了,古代
結婚都是父母講定就結了。看錢結婚的又少了?鄉民不是最愛酸真愛$$$$了嗎
?沒有人禁止甲甲自由戀愛阿,不要在那邊搞煽情說甚麼相愛就該能結婚
就說原住民慶典盪鞦韆吧,人家規定就是女的才能上去盪,男的在底下拉繩,
結果你說你同志所以你男的也要上去,這樣不被轟下來?你說喔這不一樣這是
部族傳統,是阿,原住民沒有文字寫的法律所以靠傳統維繫,法律一樣是傳統
觀念只是白紙黑字寫下來而已,兩者都是依過去社會習慣衍生出來的規則阿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6-11-18 10:59:00
硬插阿 反正夠鬆就插的進去惹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11-18 11:00:00
中肯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6-11-18 11:00:00
中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11:00:00
法律人最愛抄德國 可是德國好像也只有伴侶法而已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1-18 11:01:00
社會上大多數人明明都支持同婚
作者: lesnaree2 ( )   2016-11-18 11:02:00
就立同性配偶專法 絕對反對和一般婚姻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11:02:00
他們不要阿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1-18 11:02:00
真的是思考模式類似的人大多會對各種問題會有相似的見解非常有趣...
作者: hyder1024 (新莊伊藤開司)   2016-11-18 11:03:00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18 11:03:00
講德國前要不要先看他們憲法怎麼寫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18 11:03:00
一夫一妻哪裡傳統了 他在民國19年才訂好嗎
作者: wekrafty (Kris)   2016-11-18 11:03:00
你舉的爛例子都不是「基本人權」,平等的法律保障才是
作者: lesnaree2 ( )   2016-11-18 11:03:00
為什麼他們一定要和男女婚一樣 本質和目的就不同了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18 11:04:00
你以為當初的傳統是一夫一妻嗎 錯 是一夫多妻
作者: nabecat   2016-11-18 11:04:00
有爭議打官司時 沒有法律依據很不方便 所以以前有很多漢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6-11-18 11:04:00
婚姻制度就是同時考量生理與傳統下的男女契約
作者: lineaaa (online)   2016-11-18 11:04:00
這篇寫的好,反婚不代表反同。一堆法案沒過在處理甲甲法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1-18 11:04:00
教會的文章傳來傳去 加上__師煽動洗腦 所以想法都一樣
作者: lesnaree2 ( )   2016-11-18 11:04:00
立法都有目的的吧 當初立法沒考慮到甲甲 就應該設專法
作者: Aubreys (Aubrey)   2016-11-18 11:04:00
奇文共賞
作者: lesnaree2 ( )   2016-11-18 11:05:00
設專法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18 11:05:00
現在認為男男女女都可以結婚 改民法有什麼問題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18 11:05:00
一堆不懂法律甚至民法都沒翻開的以為法律在幫你定義婚姻
作者: Garfield4ni (肌膚妹)   2016-11-18 11:06:00
這種文也有一堆人推...
作者: lesnaree2 ( )   2016-11-18 11:06:00
總之設專法就對了 公投拎杯要去投反對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18 11:06:00
連公投早被退回都不知道
作者: lesnaree2 ( )   2016-11-18 11:07:00
政府要硬幹可以啊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6-11-18 11:07:00
這文章寫的很好阿,婚姻本質上是為男女雙方設的
作者: reticentcrow (沉默鴉)   2016-11-18 11:08:00
他們的訴求就是要求改變「混雙」的定義
作者: xxsnake   2016-11-18 11:08:00
另立新法也能讓同志伴侶擁有他們說的權益,但他們似乎不
作者: xxsnake   2016-11-18 11:09:00
想要,是不是覺得這樣也是歧視..
作者: reticentcrow (沉默鴉)   2016-11-18 11:10:00
他們對特別法的定義搞不太懂吧 其實我也很難理解反對特別法的理由
作者: henry910119 (荒野一屁狼)   2016-11-18 11:12:00
power大說的不錯
作者: linshouli (好ㄘ好ㄘ)   2016-11-18 11:13:00
女昏女因是為男女設立的,沒錯
作者: xxsnake   2016-11-18 11:19:00
改變的是規定男人不能再有很多老婆,但男女性別配沒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11:19:00
就是那些人想要改變婚姻的定義跟想維持婚姻定義的人互幹阿
作者: stnighter (星星)   2016-11-18 11:24:00
臉超腫 幫QQ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18 11:28:00
關係你們的七天假都可以改了 不管你們事的婚姻不能改
作者: ben840619 (小小書僮 可笑可笑)   2016-11-18 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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