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蕭曉玲 柯文哲市府以國家暴力再次霸凌我

作者: jenlei (大帥哥)   2016-11-04 11:09:21
蕭曉玲老師痛訴此刻她比起郝龍斌時期更加絕望,因為這些市府官員換了位置就像是換了
腦袋,曾燦金上任局長馬上打臉自己的說法,袁秀慧法務局長更是推翻自己在廉政委員會
的說法,諷刺柯p找這樣的人當局長難怪被遠雄瞧不起,蕭曉玲老師加油
http://i.imgur.com/gtTvTfj.jpg
台北市政府的局處首長好像每個人都罹患了大頭症,而且是典型的換了位子換了腦袋、先
說教育局長曾燦金好了,當初是副局長的位子時被鍾小平議員砲轟說他去喬事情,罵他瀆
職,當時的曾燦金副局長理直氣壯地回應說;我是依照監察院的糾正案依法行政,何來瀆
職之說呢?沒想到言猶在耳,當上教育局長後馬上改變說法徹底打臉自己。
至於法務局長袁秀慧律師更扯,他是台北市廉政委員會的委員,七月五日的廉委會無異議
的通過撤銷蕭曉玲的解聘案。這位袁秀慧律師當時不是也在場嗎?結果當上法務局長後竟
然說要把撤銷改為廢止。然後一再地跳針說因為撤銷要付我薪資,市政府有困難因此改為
廢止,故意轉移焦點,再配合國民黨議員還有不明事理的民進黨議員梁文傑,把我塑造成
真的是有教學不力的問題老師,因此不適用撤銷處分而是用廢止,袁大律師,袁大法務局
長,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你都沒看嗎?法律人的基本常識叫做【程序不備 實體不論】妳怎
麼當上法務局長後全忘了呢,還有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中並沒有廢止這一條啊?也就是說你
要改廢止是沒有法源依據的,再來要召開評議小組會議,袁大法務局長更是笑掉人家的大
牙了,我已經說了我被解聘了,身分不再是中山國中教師了,你如何評議我呢?
寫到這邊讓我對這位新任法務局長的法律常識和邏輯非常的憂心忡忡,這樣的人當法務局
長,難怪柯文哲市長老是被告,被遠雄瞧不起,也難怪幾乎所有的仲裁案一路輸到底。
其實我的事件搞到現在這樣荒腔走板只說明了一件事情,台北市教育局死不認錯,公務人
員推諉卸責罷了,而我卻是在柯文哲市長說蕭曉玲案是國家暴力之下被市政府以國家暴力
再次的霸凌我,然後這一次比郝龍斌時代對付我時更加的痛更加的絕望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51225264939389&id=16635239009335
4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11-04 11:10:00
縮個連結吧
作者: GonVolcano (火山君)   2016-11-04 11:11:00
照片可以不要用黑白的嗎
作者: william12tw   2016-11-04 11:12:00
柯P真的很衰...做什麼都被噴...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6-11-04 11:12:00
懶得理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6-11-04 11:12:00
柯粉臉超腫的 要幫誰講話啊XDDDD
作者: gz   2016-11-04 11:12:00
得了便宜還賣乖...不值得同情
作者: skyman1999 (skyman1999)   2016-11-04 11:12:00
政治人物就是這樣xxxx
作者: 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2016-11-04 11:13:00
郝龍斌對很多事情擺爛裝死果然才是對的
作者: jason0512 (無限潛力)   2016-11-04 11:13:00
台北州州長加油 !
作者: jason0330 (哈哈滅修乾魔哈哈問題,9)   2016-11-04 11:13:00
工三小
作者: kuninaka   2016-11-04 11:13:00
現在看起來最扯的應該是蕭
作者: henry55566 (亨利)   2016-11-04 11:14:00
這女人早就被打臉,現在出來哭哭裝成受害者真噁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6-11-04 11:14:00
工三小+1 顆顆顆
作者: ma4wanderer (醉月湖之狼)   2016-11-04 11:14:00
zz
作者: morris (金牌姑爺仔)   2016-11-04 11:14:00
完全沒有訴求 只有靠北
作者: kenro   2016-11-04 11:15:00
真的很煩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16-11-04 11:16:00
台北州長 vs 台北市長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6-11-04 11:16:00
ID正確
作者: taco20   2016-11-04 11:17:00
他難道不知道現在只剩柯還挺他媽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6-11-04 11:18:00
作者: PttXiangMing (批踢踢鄉民)   2016-11-04 11:29:00
柯 自找的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11-04 11:30:00
柯p不該幫他的
作者: aa01081008tw   2016-11-04 11:31:00
挺她的還有正晶夫婦喔..藍媒政論對這事也不感興趣XD
作者: schopan (去)   2016-11-04 11:32:00
任何主張被迫害的人 都該有被公平檢視的機會今天幫一個蕭婆 明天可能就是幫到你我
作者: aa01081008tw   2016-11-04 11:34:00
明天幫你個頭拉..高雄消防就沒人鳥.選擇性幹柯而已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6-11-04 11:35:00
不得不說她這些理由都蠻正當的 北市府前後矛盾
作者: schopan (去)   2016-11-04 11:36:00
那是陳菊的問題 是吧 做該做的事 自己有自己的承擔
作者: aa01081008tw   2016-11-04 11:37:00
柯還有點腦就冷處理這事..這蕭婆要的訴求可是全教育局都要法辦處分之類的...為她一人喔.乾五可能XD
作者: cowboy183 (水汪汪大眼睛)   2016-11-04 11:44:00
他的訴求是??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6-11-04 11:48:00
柯一開始就不該幫她 搞掉姚神老婆又回馬槍這樣實在蠻扯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