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貨到付款可以當場開封後打槍嗎?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6-10-16 11:06:58
網路上買了個包
剛剛貨運出車來送貨
拿了東西就要我付費簽收
可是我說 我沒看到東西 我不簽
我要當場拆 貨運不給拆
說要拆付錢簽名完再拆
奇怪耶
貨到付款的精髓不就是一手交錢 一手交貨嗎
有沒有可以貨到付款可不可以驗貨再付費的八卦??
作者: Nm025 (我也放妳一個人生活)   2016-10-16 11:08:00
誠實信用原則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16-10-16 11:08:00
貨運又不是賣家 你可以面交啊
作者: M1006 (M1006)   2016-10-16 11:08:00
別人在上班你來鬧
作者: ckk007 (~_~"?)   2016-10-16 11:09:00
貨運司機只負責送貨收錢
作者: gc9987 (TONY)   2016-10-16 11:09:00
你這樣是為難貨運吧
作者: sober921 (鎖勃)   2016-10-16 11:09:00
作者: taimu (?)   2016-10-16 11:10:00
貨運不是賣家
作者: GasaiMayu (我妻麻友)   2016-10-16 11:10:00
作者: zoriyah (\^O^/BA)   2016-10-16 11:10:00
貨運不是賣家好嗎== 你去找賣家別在這裡秀下線
作者: taimu (?)   2016-10-16 11:11:00
你拆封是要算在貨運身上?
作者: gc9987 (TONY)   2016-10-16 11:11:00
補噓
作者: taimu (?)   2016-10-16 11:12:00
7天鑑賞期 不就是看不到實物 購買才存在的配套想繞過流程 那麼這法就沒存在的必要了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13:00
其實中國淘寶鼓勵大家先驗貨在付款 台灣落後人家太多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6-10-16 11:13:00
那貨運如果把你這樣當拒收退回去賣家你要嗎?你有你的道理 對方也要有他的配套被當拒收後賣家再來跟買方去協調如何?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6-10-16 11:20:00
第三方支付的功能就在這 只是很多人以為貨到付款可取代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6-10-16 11:22:00
單子寫衣服內容物可不是一定是衣服 要把貨運拉進買賣雙方的糾紛也得看貨運公司願不願意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24:00
有些是因為運送過程造成的損壞 沒有先責任歸屬 店家怪顧客 反而沒保障 所以人家才會建議你先驗再收 避免糾紛但台灣沒有硬性規定 又怕被當奧客被公審 結果就是吞下去
作者: kai91   2016-10-16 11:25:00
七天鑑賞期不就是在讓你驗貨的嗎....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25:00
消保法早已過時 人家2012年就在鼓吹大家先驗再收 台灣還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16-10-16 11:26:00
很多都是用鑑賞期直接退回去的 貨運公司就不用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26:00
不准你先驗 中國淘寶一樣有7天的退貨期 還不是鑑賞期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27:00
台灣越修越倒退是真的 越來越保護店家保護老闆
作者: ppyy0102 (elise2002)   2016-10-16 11:29:00
本人收過空袋子。711店員也傻眼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30:00
而且人家已經延長到15天 台灣還要先限制你幾類不能退https://www.taobao.com/market/global/xfzbzbzzx.php台灣有第三方支付也沒用 限制越多越保護老闆是真的驗貨是權利 跟信任對方是兩回事 你信任他不會寄壞東西寄錯東西 台灣退貨還要完整包裝含贈品的 看note7退貨台灣跟中國規則就落差很大 人家只要機器含水貨都可以退台灣還要包裝說明書充電器什麼鬼之類的全部完整才能難道中國人會比台灣人不懂得去撿或是山寨來套利嗎?
作者: uypewo (威力大大)   2016-10-16 11:39:00
上面一堆回覆都講的好像物流業者都不會出問題一樣...
作者: InfocusM510 (18avmmcg)   2016-10-16 11:40:00
台灣最美的風景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1:49:00
沒當場驗店家可以推託是顧客問題 惡意破壞 不會說他品質有瑕疵 所以七天鑑賞期基本上還是自由心證 加上例外條款後基本上就是刁難你不准退 一堆人還以為這很合理那些內著產品明明可要求只退款不退貨的 有品質問題要吞?店家這麼怕顧客不如收一收算了 品質把關本來就不是末端消費者的責任 難怪現在店家業配文至上 顧客心得一定吉的然後再說口碑好難做顧客都不說 顧客說了不好聽要告人 難怪顧客才不會說你東西好不好
作者: frank72 (不如這樣)   2016-10-16 12:00:00
對貨運而言驗貨太增加時間。你以為你只花一分鐘。可是貨運每天起碼100件貨以上。那工時是不是要增長一小時半。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10-16 12:01:00
可是這樣看中國物件更多 他可給驗再簽 這就是人力配置問題而已 人家立法規定要這樣 台灣護老闆店家權益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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