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刪7天國定假、一例一休闖關 府:蔡總統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6-10-06 10:53:00
※ 引述《hagousla (會痛的)》之銘言:
: ※ 引述《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之銘言:
: : 不是說修法方向,是用特休補嗎?
: : 特休真的比較好用,也比較好安排;但很多人抱怨卻抱怨,特休是看得到吃不到,
: : 就算法律規定有特休,也不敢請。
: : 但慣老闆不給特休,又不敢向老闆爭取,只好罵政府?
: : 不敢向老闆爭取,就是奴性的最佳表現?
: : 現在到底是哪邊奴性高?
: 特休補?補個媽啦~ 你怎麼這麼好打發啊
: DPP的案子只有林淑芬委員和鍾孔炤委員提的案子和特休有關
: 一個是過半年有特休4天,一個是過3個月有特休4天,
: 其他人特休日數完全沒有變動,
: 這有補到嗎?
: 有調整整體特休日數的只有時代力量的案子,
你都已經知道DPP的案子只有林淑芬委員和鍾孔炤委員提的案子和特休有關
你是不會自己去翻法案來看嗎?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75593955.A.18A.html
時代力量黨團 - 部分 https://goo.gl/OmTTnv (105,7/13)
鍾孔炤等17人 - 第38條 https://goo.gl/OIznb0 (105,9/7)
林淑芬等18人 - 第38.79條 https://goo.gl/ElSkl6 (105,9/21)
包括 時代力量黨團、鍾孔炤委員、林淑芬委員的提案
都有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三年以上六年未滿者十四日。
六年以上九年未滿者二十一日。
九年以上十四年未滿者二十八日。
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
其中 鍾孔炤委員 另外多了
一、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 ,應給休假四日。
勞工到職日之隔年一月 一日起,得與雇主協議按前 項之標準依比例計給特別休
假後,改採曆年制累計特別 休假日數,雇主不得拒絕。 勞工於非自願離職時,
當年度之服務年資,應按第 一項之標準依比例計給特別 休假。
其中 林淑芬委員 為
一、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 四日。
: 幹...他們幾個人講話有聲音的話案子就不會這樣1分鐘送出委員會了啦
: 再說罰款, 勞動部給委員會的報告寫的很清楚,
: 不要改!!!不需要!!
: http://lis.ly.gov.tw/lydb/uploadn/105/1051005/16.pdf
: 你還會期待DPP的立委做出不一樣的決議嗎?
: 你還期待這種勞動部落實所謂的勞檢嗎?
: 有沒有這麼天真啊
當然不用期待DPP的立委做出不一樣的決議
也可以認為他們提那那些只是做戲
但不要明明就有提,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法案一點開就能看到的內容
你硬要說人根本沒提。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6-10-06 10:53:00
五毛嘛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0-06 10:55:00
上限只有30喔
作者: piece1 (...)   2016-10-06 10:57:00
林淑芬的優一點..但黑掉的她有力嗎?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10-06 10:58:00
謝謝補充 是我失誤 不過也可以看看dpp黨團板本 就知道不會增特休了鍾和林是dpp內少數為勞工設想的委員 但很遺憾他們的案不會獲得支持另外補充我原先的資料來源 https://goo.gl/rGjNsx非惡意忽視林和鍾的提案
作者: vmp94 (~~~騎士精神~~~ )   2016-10-06 11:02:00
有用嗎 行政院都說不比照了 垃圾黨就是濫
作者: f124 (....)   2016-10-06 11:08:00
隨便啦 人渣黨就是騙票拉 有什麼好講的
作者: jophy   2016-10-06 11:31:00
推,最終版本決定前,這件事情好好實質討論勞工會更好,只要K黨不要亂。但K黨會罷手嗎?不可能,他就是要政府ㄧ事無成。真為勞工想,勞團、DPP、時代力量要想辦法降低K黨做亂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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