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憑什麼藝人不行 名嘴可以」余天炮轟醫療代言禁令
3.完整新聞內文:
衛福部規定即起藝人影像不得出現在任何醫療廣宣中,否則將開罰,但也表示,職業登記
為「藝人」者才需配合規定,名人若未登記為藝人則不受此限,等同作家、名嘴都逃過一
劫。余天9月30日聽聞後大怒,認為太針對藝人,根本切斷藝人生路!他大罵:「你衛福
部不知民間疾苦,知道有多少藝人在休無薪假嗎?若此法實施,我肯定要帶藝人上街頭抗
爭,走著瞧。」
斥學者不懂演藝圈
余天昨錄民視《王牌雙響炮》前炮火全開,他說,政府該做的是在產品出來時先做好把關
,而不是歸咎給藝人或限制藝人出路。景氣不好,一般失業或休無薪假的勞工會抗議,但
很多藝人沒有通告,幾乎天天都在放無薪假,「演藝人員最可憐,很多人都吃不飽了,卻
從來沒有人來關注!」
他炮火猛烈罵新政策不該由幾個完全不了解演藝圈、藝人的學者自己想一想就訂好了,也
該聽聽專業意見,「都是一堆教授亂搞,你們懂什麼?莫名奇妙的政策。亂了,衛福部長
叫什麼?真的這樣亂搞,換掉啦!聽了就火,無不無聊?這什麼法規啊。」
職業登記為「藝人」才需配合規定,余天更氣:「藝人不可以、名嘴可以?憑什麼呢?現
在還有哪個藝人有什麼證照執照,我當藝人50年了,現在也沒什麼證照啊!」
衛福部拿「藝人」開刀,卻放過如名嘴、作家、網紅、小模,有失公允。台灣重法治,相
關單位早已規定嚴苛罰責來規範醫療廣宣「代言人」,違規受罰,理所當然,只是,在支
持政府維護國民健康前提下,規範對象應該一視同仁,而非只針對「藝人」,相較於其他
活躍於媒體的公眾人物,藝人何其弱勢跟被歧視,地位甚不及網紅,實為可悲。
藝人定義並不明確
再者,「藝人」的定義並不明確。一位經紀人昨在臉書說,若以衛福部認定「簽在演藝公
司旗下的,就算藝人」,那沒有簽給經紀公司,就可以說自己不是藝人?有些網紅、名嘴
是個體戶,他們的知名度、影響力、酬勞都勝過唱歌、演戲、拍片這些傳統認定的藝人之
上,他們名利雙收卻不受限,藝人何其卑微且無辜。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goo.gl/y1qfja
5.備註:
又要上街討尊嚴了嗎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6-10-01 11:08:00黨內互打免費
作者:
touchBB (CK)
2016-10-01 11:08:00滾
作者:
zhttp (zhttp)
2016-10-01 11:08:00OP
作者: gz 2016-10-01 11:08:00
余天這低能兒請別出來秀下限好嗎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10-01 11:08:00轟得有理 應該全部不行 難道名嘴有醫藥專業?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6-10-01 11:09:00我覺得他這次轟得很合理阿 這規定莫名其妙阿
路邊一顆~~~~~~~榕樹下~~~4我~~~~~奔潰的地方
作者: l23456789O (優良鹼民) 2016-10-01 11:09:00
OP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10-01 11:10:00衛福部裡的9.2在害小英政府
作者:
MIT8818 (台灣製造)
2016-10-01 11:11:00只要是名人都不能代言才對
作者:
kutkin ( )
2016-10-01 11:12:00說得很對 只針對藝人
作者: WINKAO (被約談中) 2016-10-01 11:12:00
潘XX表示
作者:
danwhei (簡簡單單)
2016-10-01 11:12:00潘議員表示
作者: gz 2016-10-01 11:13:00
他說藝人很窮要賺錢為何不行也是只針對藝人的腦殘發言啊
作者:
fytnship (<( ̄︶ ̄)>)
2016-10-01 11:13:00那改成代言的產品出事也須負一部分處罰責任 如何?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10-01 11:13:00
都不行
作者:
jjw5566 (5566天團)
2016-10-01 11:15:00被告的時候 就別出來哭哭說自己無辜
用知名度來代言本來就違常 應該以專業角度才對先禁藝人就先砍掉一堆爛用知名度的 最好再逐步限縮
作者: drigo 2016-10-01 11:17:00
開放代言其實可以,但前提是代言者必須要有試用或使用過代言產品,不然以前產品出了包,代言藝人只會說我只是代言,
政府本該就站在為廣大消費者把關 且大多消費者是無知的
作者: drigo 2016-10-01 11:18:00
然後說與產品無關,有的連使用過都沒用過
出了事再說啊我只是代言 那是工廠惡搞啊?他要造假偶也不知道 完美切割
作者:
gaiser (無上光明的蓋瑟)
2016-10-01 11:21:00一直搞不懂為啥要名人代言 他們又不一定有用過
作者: l23456789O (優良鹼民) 2016-10-01 11:22:00
要禁就全禁啊 記者網紅小模名嘴就懂醫療嗎?
作者:
scufjh (Fjh)
2016-10-01 11:23:00轟得有理...而且藝人聽起來好廣泛 應該要全部禁止啊!!!!
作者: l23456789O (優良鹼民) 2016-10-01 11:28:00
謝震武代言也出過包啊 只拿藝人開刀根本有病
作者: wayhwa (monster) 2016-10-01 11:28:00
余天先噓
作者: perching0120 (烙筆) 2016-10-01 11:32:00
坑噹碼有混 噴完痔瘡噴喉嚨 挖ㄝ坑噹碼有混~~
作者: q520p (斡兀立海迷失) 2016-10-01 11:33:00
藝人放無薪假?那你們之前開演唱會,主持節目,或是以前秀場賺那麼多的錢都不是錢嗎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6-10-01 11:46:00名嘴也是藝人
作者: henry7448 (P=MC) 2016-10-01 11:56:00
轟的有理, 應該是管制藥廠或廣告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