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幾天爬文,多方資訊東拼西湊,隱約覺得。
夏教徒們與其說是壞不如說是笨。
事情發生之初,自以為聰明,成立個工作小組。
你若做做諮商或輔導,倒也罷了。
偏偏自以為厲害,可以調查案件,認定事實
還想學人家法官審案。
問題是你們有能力調查嗎?
被告王某有義務配合你們調查嗎?
王某聰明得很,聽律師的話,行使緘默權,懶得理你們
結果你們僅能憑少得可憐的證據,認定這只是猥褻
試問,你若是被害人,吞得下這調查結果嗎?
試問,你若是被害人,不會誤會工作小組想搓湯圓嗎?
接受你們的調查結論,我將來民刑事官司還怎麼打得下去?
這也難怪被害人會覺得你們吃案
即使你們真的根本沒能力吃案。
若不是之後,檢察官的檢驗報告有驗到王的DNA。
說不定你們仍堅持這只是猥褻
仍和被害人兩端各執己見。
總之,我猜這問題的癥結點就在於,夏教們太貪心了
藉由工作小組,既當展昭辦案,也當法官審案
人家司法還懂得審檢分立,你們卻一把抓
不止如此,還想當中間人,希望原被兩造聽你擺佈
當你們落實門派理論的試驗品
失敗了,還怪被害人毀了你們辛苦三十年的心血
抓他們公審強迫他們道歉
沒錯,他們指控或有不實,但你們有想過他們會這樣遷怒你們嗎
原因我認為很簡單,因為你們給他們希望,又剝奪他們希望,甚至讓他們絕望。
這些,不怪自以為可以扮演多重角色而不衝突的夏林清,怪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