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鍾君竺 撥開被誤讀的道歉:朱文隱匿的真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6-09-26 09:28:25
整個文章漏漏長,反正重點:
1.我們只針對朱生誇大不實顛倒黑白的文章討論
2.性侵事件有誰看到嗎?證據不足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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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開被誤讀的道歉:朱文隱匿的真相,你看到了嗎?
鍾君竺·2016年9月24日
巫道歉了。她的道歉引發滿城風雨,許多人怒不可遏:憑什麼要性侵受害人道歉?
看到這些反彈,我更加覺得我們離事件的原點已經太遠、太遠。
這些反彈,比起四個月前更加讓我覺得不可思議。今年5/29,巫的男友貼文時,也是如此
沸沸揚揚,但當時事件未明,大眾第一時間義憤填膺也就算了,四個月來,明明已經釐清
了許多事件細節,怎麼這些釐清都像不存在似的?甚至製造了更多流言?首先,從來沒有
人譴責受害者,要求巫以「性侵受害人」身分道歉,巫是以「529控訴文背書者」,為她
對輔大心理系、夏林清作出的不實指控道歉,所以那些反諷「喝醉酒是我的錯」的人,你
走錯棚了吧!還有人出來罵夏林清河蟹吃案,甚至包庇強姦犯?這種違背事實的發言,怎
麼還可以罵得如此大聲?
昨日抗議輔大的現場,很多人連基本事實都搞錯,以吃案說為例,本案第一時間就報警,
校方24小時內就通報教育部,如何吃案?有人認為夏林清在諮商輔導情境中傷害女學生,
但問題是,713會面根本不是在諮商情境,而是協助朱巫面對解決同儕衝突。基本事實都
錯誤,如何評判是非呢?
其實,從巫的道歉文亦可知,朱巫早就知道自己言過其實。巫好不容易有勇氣站出來還原
真相,為自己過去造下的錯誤停損止血,然而卻被大眾批評受害者為何要向加害者道歉,
顯示許多人都混淆了目前已經呈現出來的資訊,請不要在錯誤的基礎上繼續妄加論斷!
這篇文章是在巫道歉之前就開始寫的,本來的用意是因為本案資訊量太大,想幫跟不上進
度的人補進度;後來看到巫道歉,又看到這麼多人根本脫離脈絡,所以我做了一些修改,
希望你們至少先讀懂這個稍微完整一點的故事,再做判斷,好嗎?文中第一部分是談巫為
何道歉的事件脈絡;第二部分是在推敲究竟朱巫529控訴文衍生的各種指控(包括吃案、
河蟹、延宕性平、漏接/二度傷害)是否有理,是寫給想要了解更多具體細節的人看的,
有點長請見諒。
我本來以為這些年經過廢死運動的努力,大家對於所謂的「冤案」多少比較謹慎,有很多
冤案,在一開始都是被認定罪證確鑿的,但廢死運動教育了我們這個社會,得在不疑處有
疑。憑什麼,社會各界可以無視這個案子目前出土的真相,可以繼續謾罵「夏林清」這個
輿論紮出來的稻草人?
恕我直言,我認為你們超譯與誤讀了太多巫道歉的鄭重心意。
如果根據巫道歉的前後脈絡來看,我的解讀是,巫不想在過去犯錯的基礎上,繼續一錯再
錯,所以她呼籲國家不要在錯誤的基礎上追殺夏林清,她甚至也告訴抗議輔大行動的發起
人希望停止,所以選擇在此時返回事件的原點,收回對夏林清吃案的指控。
當然,社會對巫的道歉解讀歧異非常大,究竟巫是「被道歉」還是「為收回不實指控道歉
」,最終還是需要得到當事人的解答,不是靠輿論辦案,更不是由國家機器來判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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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為什麼要道歉?
四個月前,朱伯銘(巫男友)經過和巫的討論,共同決定在臉書上發表<關於 巫OO的
性侵事件>(以下簡稱529控訴文),以自曝受害人全名的方式指控夏林清這個惡質權威
吃案,很快地引發輿論無限同情,網民對夏林清、輔大心理系群起攻之,婦女團體、立委
、國家機器也很快跟進,進一步圍剿/追殺輔大心理系。
爆發此案的第一時間,輔大、心理系方,噤若寒蟬,明知本案絕非夏林清吃案,工作小組
更無河蟹或延宕性平,但校方、系方均未主動出面澄清。有很長一段時間,夏林清幾乎是
四面楚歌,孤軍奮戰,但她堅持沒做錯的事情就不該含混認錯,經過607輔大討論會、620
學生自辦討論會,被朱巫文章指控的鄭小塔、蔡桓庚、工作小組成員呂昶賢陸續為文,更
多事件的環節才一點一點被拼湊起來。然而教育部在六月中的封口令-要求心理系涉案人
員不得以任何形式會議公開討論此案-使得事件的釐清益發艱難。
過去這四個多月來,即使夏林清堅持自己是被誣陷的,陸續出爐的新事證,也指出朱文指
控不實,但很多人還是急著對夏林清丟石頭,要為她冠上各種罪名。很多人認為,夏林清
至今堅不認錯不檢討、甚至還反過頭來要朱巫道歉,實在太可惡,失其大師風範;相對的
,身為受害人的巫,雖然發言極少,但卻表現出一種「諒解」、「不追究」的大度,似乎
高下立判。然而,弔詭的是,到八月底時,卻有朱巫的同儕友伴們,具名指出「朱巫早就
知道自己Po文造假」 。
朱巫的529控訴文造假,這可能嗎?「造假」兩個字如此刺眼,讓人難以置信,畢竟,受
害人都以自曝姓名的方式揭露了,她們會說假話嗎?但如果細細回溯事件以來的過程,就
可以看到,連當事人自己都坦承此文並不如實。
巫在607輔大討論會上,在回應前系主任何東洪的質疑時說,她承認在情緒爆炸情況下,
她與工作小組的關係並未在文中如實呈現 。而共同為529控訴文背書的同學周周說「你(
朱)寫的語氣,我沒有辦法那麼完全同意…因為那也不是我認識的夏老師。」 (註1)八
月底調查委員詢問蕭函青(陪伴巫的學姊)時,蕭說「後來也有跟朱伯銘討論,部分的理
解跟他不一樣」 。八月底時,輔大心理所同學林彥宇、曾信毅(與朱巫相識四五年的友
伴)指出,朱巫早知道自己的文章造假!他們公開呼籲,朱巫能坦誠面對自己的錯誤。
朱巫身邊重要友伴的現身說法,凸顯了朱巫529控訴文掀起的巨大波瀾如此荒謬:過去四
個月來,多少人把造假的朱文當成真實的,把真實蒙冤的夏林清當成說假話,視朱巫是被
惡質權威二度傷害的受害者,攻擊夏林清不配為人師。當夏林清堅持「無罪推定」原則,
要求指控她的人先回頭檢視朱文的真實性時,連人權作家張娟芬都為了展示自己的正義,
說出「夏林清不適用無罪推定」,多少人持著有罪推定原則斷言夏林清吃案、河蟹、二度
傷害?然而,如果這一切質疑的基礎是造假的,那麼,巫的「諒解、不追究」不就顯得不
負責任?而跟著起舞的網民不就是錯上加錯?
當然也有不少人會說,就算朱文有不實之處,但總是夏林清有錯吧!無風不起浪,事出必
有因,夏林清怎能不回頭檢討呢?就算不是河蟹吃案,至少也一定是漏接/二度傷害吧!
我認為這裡頭還是要分辨,如同巫指出的,她在跟夏的談話裡感覺很受傷,但,感覺受傷
就可以指控別人莫須有的「吃案」嗎?為什麼可以把這個受傷感放大膨脹至此?我認為,
夏對巫的挑戰也正在此,它所揭示的是助人者與受害者的倫理。
現在,有更多人生氣的是:為何道歉的是受害者?就算巫真有責任,那夏難道一點都不用
負責?就我一路理解的過程,夏並沒有不願意面對她可能犯的錯誤,她一直都是主張公開
與朱巫核對713,但她挑戰巫的是,巫真正的指控究竟為何,自當返回原點,那些膨脹的
、建構起來的「輾壓」,不歸夏的何以算到夏頭上?
此案虛虛實實,曲折離奇,一度像羅生門,多數人們不看清楚,就不分青紅皂白地罵,人
們揣測一定是夏林清、工作小組種下「因」在前,所以得到此「果」在後,就算朱文並不
如實,但得到此果也是活該其來有自!但是林彥宇、曾信毅進一步指出,今年628他們與
朱巫聚會時,朱說出自己心中因此案引發真正的「苦」的源頭,其實與夏林清無關!
這個朱伯銘和巫難以處理的,真正的「苦」的源頭,究竟是什麼?這是一切的關鍵。人們
總是要找個答案的,所以人們找答案的動力,就去建構了上述各樣罪狀,言之鑿鑿,即使
在新事證陸續出土後,這些指控都禁不起檢驗,但禁不起檢驗為什麼還存在,就是因為那
個「苦」的源頭,人們還是沒有得到答案。最根本的源頭沒出來,人們的慾望就沒辦法滿
足。
林彥宇和曾信毅提出了另一種可能性:苦的源頭不在夏林清,而另有其因。這個原因是什
麼,或許未來有朝一日能夠真相大白。在林、曾之後,此案中的輔大同學們林桶海、蔡桓
庚陸續為文,指出朱文的建構不實,想必帶給朱巫相當的壓力。加上跟隨朱巫不實指控而
跟進追殺的教育部,據聞已對輔大心理系做出懲處,林、曾再度對朱、巫喊話「 朱巫此
刻若繼續迴避,很清楚就是默許並共謀國家機器以進行惡鬥。 」更讓巫過意不去,巫是
在這樣的情況下終於公開發表道歉文。
因此,我認為巫的道歉是善意的,她終究認了朱控訴文中膨脹、言過其實,她的道歉是希
望過去鑄下的錯誤不要再錯上加錯。然而,她的道歉竟然被解讀成是被逼的,社會沒有因
此止血,反而更加撻伐夏林清,我認為這恐怕與巫的本意相違,只會讓巫更加不安吧?!
529控訴文到底哪裡錯了?
529控訴文到底哪裡錯了?在我看來,朱巫最大的問題是,捏造了一個「隱匿自己的主體
選擇」,形塑成被師長、系方「惡意傷害」,而將自己真正的痛苦「遷怒」於夏林清與工
作小組的構陷故事。比如朱文把工作小組塑造成一個吃案的黑機關,但明明案發後巫為了
朱、王的衝突主動求助於系上,工作小組承接和回應了巫的請求,但故事卻主客異位,被
說成工作小組就是來吃案的。比如性侵案本來在行政體系中不干院長夏林清的事,夏林清
會進場幫忙,是回應巫的請求,但現在卻被描繪成夏林清第一時間就起了歹念派女兒鄭小
塔來吃案。類似這樣的手法,在朱文裡層出不窮。529控訴文將案發後種種關鍵的「決定
」,全數歸咎於惡質師長,而不談在過程裡的每個環節自己是如何做出選擇,這是我所謂
「隱匿自己的主體選擇」的意思。
如今,巫為了亡羊補牢做出公開道歉,是巫願意重新拿起自己的行動責任,主動釐清529
控訴文,也是重新整理自己,能夠再出發的重要過程。然而,之前跟隨朱巫起舞的婦團、
立委、國家機器卻倒行逆施,教育部已做出調查結論對輔大/心理系開刀,輔大更對夏林
清做出暫停院長職位處分。我認為這是相當荒謬不智的作法,試問,如果警察接到 A報案
,說B 偷他東西,於是警察就開始去查B,但是現在A 已經出面說他是謊報了,撤回對B
的指控,那警察還要繼續去查B嗎?現在的局面,就是巫都已經撤回她對夏林清、輔心工
作小組吃案的指控,社會各界輿論反而更加撻伐輔心、夏林清,這實在是無以復加的荒謬
劇。
以下回顧過去各界指控夏林清、工作小組的四種罪名:(一)當事人指控:夏林清吃案,
(二)河蟹,(四)延宕性平,(四)漏接/二度傷害,來談529控訴文背後隱匿的敘事
,也希望社會各界能夠明察秋毫,不要再錯上加錯了!
(一)吃案說
實際上,本案第一時間已經報警和性平通報,並無吃案。案發後當事人主動向系上、夏林
清求助,處理朱、王的衝突與同儕間的不當傳話,工作小組承接和回應了巫的請求,小組
成員也都經過巫同意,並非夏林清用來吃案的黑機關。
朱、巫對夏林清最大的指控就是吃案。
即使朱在529控訴文中並未明白使用這兩個字,但全文影射著夏林清吃案,在607輔大討論
會上,朱明確地指控夏林清吃案「我是依據我們四人(朱、巫、周)的核對的版本(指
713會面),來判斷在這個過程中,您(夏)有使用您作為資深老師的影響力來達到讓這
個事情(性侵案)不外露」(逐字稿第107頁)
雖然朱文指證歷歷,但讀者只要稍微想一下就會知道,性侵案在司法上既然是「非告訴乃
論」,連當事人都不可能撤告,夏林清如何可能壓住這個案子不外露?難道夏林清能買通
檢察官?
退一萬步說,就算朱說的「不外露」不是指司法上的,而是指在校園內將此事壓掉,明明
具體發生的處理過程與其指控大相逕庭。在案發後24小時內,輔大校方已經依性平法,通
報教育部。何況,朱的529控訴文中也寫到,事發後的第三天(6/30),系主任告知當事
人,隨時有向學校性平會提起申調的權利(力)。因此,就算是用朱文一再暗示她們被「
延宕性平」來看,這也與吃案是兩件事(延宕性平說容後討論),畢竟申調性平會的權力
在當事人手上,夏林清如何能讓此性侵案「不外露」?
朱文中一再影射暗示,從系主任到夏林清,都希望她們不要走性平程序,而用系上組成的
工作小組將此案壓掉。然而,文章中隱匿了朱巫主體的自我選擇,實際上,雖然工作小組
是前系主任何東洪提議,但巫當時也主動請求系上幫忙處理朱、王的衝突及不當傳話,工
作小組承接和回應了巫的請求。且巫是有意識地使用工作小組做為進入性平會前的協商平
台,非常清楚知道工作小組絕不是用來壓案的。(詳見「延宕性平」一節)。
根據學姊蕭函青的文章 (以及蕭函青去年713給夏的信件),案發時,巫雖然已經畢業,
但男友朱伯銘和行為人王都還在就讀輔大心理系,同處在系上空間容易導致衝突(去年
712就發生朱希望王退出輔心學生主辦的心理營衝突事件),因為王沒有認錯,朱很想打
王,但因朱是陸生,一旦王對朱提告傷害罪成立,可能會導致朱被遣返離台。且因為性侵
案發生在心理系同學的聚會之後,因此同學之間不可能完全沒有討論,有些討論也可能傷
害巫,於是,蕭與巫周等人討論,主動找系上、找夏林清介入幫忙。
因此,從巫的角度出發,工作小組是為了解決(一)處理「兩組爭議當事人如何在同一公
共空間共處」,(二)希望停止系上學生之間的不當傳話,對當事人巫造成二度傷害 。
甚至,工作小組各成員進場的身分與理由也都經過當事人巫的確認與同意 。。
我很想問問朱伯銘和巫,既然工作小組的成立,也有很重要的目的是為了處理性侵案後續
帶來的朱、王衝突,以及系上的不當傳話,為什麼在529控訴文中完全隱藏了自身主體的
利益需求,完全不談自己想找系上協助的這段,而把所有事情都說成是系方、夏林清為了
吃案的專斷決定,好像你們只能聽命行事、完全不用負自己做決定的責任?
(二)河蟹說
實際上,巫對於當時工作小組的結論並未有異議,對於性平會第一次調查做出同樣結論也
無申覆,哪來的河蟹?工作小組協助巫對客觀情勢做出分析判斷,卻被說成認為巫的條件
太強硬,這是扭曲事實。
好,如果吃案說無法成立,退一步,我們來看看「河蟹說」能否成立。請注意,由於上述
司法和性平途徑都存在,此處就算要討論「河蟹」,也只能先縮減在工作小組的範圍。在
本案中我談的河蟹是,是否刻意將「性侵事件」縮減為「猥褻事件」。
「河蟹」的關鍵是,工作小組究竟有無將這起案件大事化小,企圖搓掉?倘若這案件以當
時的證據可歸納為「性侵」,那麼工作小組判斷為「猥褻」「性侵未得逞」(朱文所述)
顯然就有河蟹之嫌,但若當時這案件本來就沒有足夠證據可被判斷為「性侵」,那麼工作
小組只是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並無「河蟹」。因此,關鍵是,工作小組的判斷與事證的
呈現是否相符。
雖然,當時有多少事證,我們目前不得而知,但一個合理的推測是,如果工作小組真的要
河蟹,當事人為何同意了工作小組的報告? 另一個反證是,如果工作小組的結果是河蟹
,那麼性平會第一次調查的結果與工作小組類近,只判定了猥褻成立,難道性平會也是被
夏林清控制所以河蟹嗎?那麼,為何當事人似乎也沒有向性平會提起申覆?所以從朱伯銘
的邏輯來說,為何不說性平會也失敗,所以就是要吃案?但卻獨獨指控夏林清要吃案?相
當矛盾。
現在一堆網路判官認為,此案明明是性侵,但報告上沒如此定性,就證明是河蟹。但我認
為這個說法是事後諸葛、強人所難,因為如果今年一月檢察官沒有起訴 ,公布關鍵證據
DNA (註2),難道工作小組可以在事證不足下妄作判斷?在前期事證不足、當事人因喝
醉缺乏主觀記憶 來看,沒有妄下判斷,也是為求謹慎保留不同可能之結果。
朱文指控工作小組認為受害人對王的條件太過強硬,但工作小組成員呂昶賢已經為文反駁
,表示是在當時證據不足、對當事人不利的情境下的協同分析(註3)。我認為在當事人
提出「認罪、道歉、退學(不提性平)或休學(會提性平)」時,呂判斷「如果對方同意
也做完了四個要求,那可能也不需要協商了吧..」就客觀的分析來說是有道理的。因為如
果巫要求王自行退學以不送性平會,那從王的角度來說,送性平會的結果最差也就是退學
,當然不會進入協商。請問這種對客觀局勢的分析錯在哪?而且事態的發展,也證明呂昶
賢的分析沒有錯。
在這裡,我們又再一次看到朱文「隱匿自己的主體選擇」手法:明明工作報告得到當事人
同意,沒有異議,卻被影射工作小組河蟹吃案;並混淆了主觀感受和客觀事實:幫助當事
人進行的客觀分析,在現實上也被驗證了,卻被朱文寫成工作小組成員認為太強硬。我認
為,這反映了朱對於這個過程確有主觀上的不滿意(因為工作小組並未做到朱的期待-讓
王退學),但是,因為自己的不滿意,投射成工作小組偏袒加害人,甚至誇大渲染成工作
小組惡意吃案、河蟹,這也太超過了吧?!
(三)延宕性平說
實際上,巫選擇使用工作小組成為進入性平會前的協商管道,且以進入性平會與否作為與
王的談判籌碼,這是系方告知當事人巫,巫也清楚自身權利後的行動選擇,怎是被師長誤
導延宕性平?
在朱文的描述裡,延宕性平全是師長的罪過,是被權威所決定,才會先走系上工作小組,
而沒有先選擇性平會申調。但如上所述,巫是在知道自己有提起性平會申調的權利之後,
主動向系上提需要幫忙,而工作小組也承接和回應了她的需求。巫是使用工作小組作為進
入性平會前的協商管道,也清楚運用進入性平會與否作為談判籌碼。
朱文此處再一次「隱匿自己的主體選擇」:
在工作小組的紀錄上,系方四次告知當事人性平權益,第一次是事發後第三天決定由系主
任告知,第二次是在713「系方與當事人達成共識進行工作小組」(待查)之後,714系秘
再度告知當事人性平會權益,根據朱文,朱巫當時就很清楚知道將王退學的權力掌握在性
平會手上 ,那麼,為何朱巫當時沒有選擇提起性平會申調?倘若713跟夏林清談完朱巫真
判斷夏要吃案,又為何還要挑選工作小組成為「合作關係」?朱文當中,對於朱巫當時的
利害評估輕輕一筆帶過,只說「還相信系上」,但這個「相信」究竟是反映朱巫什麼樣的
抉擇?
第三次是工作小組協商不成之後,工作小組成員再度告知當事人性平會權益。在那之前,
從工作小組記錄可知(註4),當事人在去年9/6向行為人王提出的三個條件是:認罪、道
歉、退學(不提性平)或休學(會提性平)。可見當事人是清清楚楚地以是否進入性平會
為談判籌碼在提條件的,因此,從當事人的行動邏輯來看,怎麼可能會認為工作小組是夏
林清為了讓此案「不外露」而組成的呢?但是朱的529 控訴文完全略過此節不談,型塑一
個被惡質權威夏林清所決定擺佈的構陷故事。
從以上紀錄來看,工作小組並未有壟斷性平管道之意,即使在系方與當事人有共識進行工
作小組之後、談判破局後,工作小組成員顯然是以當事人最大利益為考量,跟當事人進行
確認,這不只說明工作小組的目的不在吃案河蟹,也更清楚的證明當事人在每個階段都是
清楚自己的權益及評估選擇的。
當事人的利害評估是什麼,我不知內情無法代言。但是無庸置疑的,這是當事人的選擇,
當事人在利害評估之下,決定先找系方後找性平會,這有什麼錯?倘若要說工作小組多事
,一定要由性平會來做,那這種看法意思是,以後發生性平案件,即使當事人決定尋求其
他管道,這也都是法所禁止?性平法是當事人「得」申請性平會處理,但並不是「應」(
註5),意思是,這是當事人得選擇的管道之一,但並不是全部或只有這條路,因為我們
很容易想像,當事人想尋求其他管道協助,如父母、同儕、律師…,都有可能扮演各式各
樣的協調角色,讓行為人除了司法判決的責任外,還得付出其他代價,只要這不是河蟹吃
案、私下搓掉此案,這些協商管道又如何可能禁?
更何況,若以事後的結果來看,當時就算提起性平會,也做不到讓王退學這件事 (朱文
、呂文皆揭示此點,因為當時缺乏關鍵證據DNA),當事人權益又何損之有?
此處,還是要強調,朱文「隱匿自己的主體選擇」手法,高明的寫出了一個被惡質權威掌
控延宕性平的故事,但實際上,這卻是當事人巫的主體選擇,是巫在權衡評估過後選擇使
用系上工作小組作為進入性平會前的協商機制,並用進入性平與否作為談判籌碼,而且並
無損及當事人的權益。
(四)漏接/二度傷害說
實際上,713會面並不完全如朱文表達的那般全盤否定,去年會面後周周表達,四人都感
覺被接住,即使有受傷感朱巫亦未直接找夏清楚核對。529控訴文後夏主張公開與朱巫核
對713,但希望朱巫先對不實指控部分道歉,還原更多事件經過,及堅持公開形式核對,
這兩點並未與朱巫達成共識
最後,談談漏接說。的確,也有不少人認為,輔大心理系並沒有要吃案河蟹,其實是勇於
任事,但是在過程中漏接了,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
持這種看法的人,是否曾經仔細思考,用什麼標準,來判斷是不是漏接?只要在協助過程
中,當事人心裡有受傷感,必然百分之百是助人者的錯?還是需要回到當下的對話情境脈
絡裡去核對雙方的語意才能釐清?那如果當事人當下覺得被接住,對於她部份不舒服的部
分也沒有直接跟助人者核對,卻在近一年後說她極度不滿,這算是漏接?
依據夏林清臉書公布的資料,713根本不是諮商情境,而是因為712 朱與王的心理營衝突
事件,蕭函青推薦巫周主動找夏林清討論,如何面對性侵案引發的系上同儕衝突。而在會
談完之後,蕭函青去信夏林清,還表達「今天周周有跟我說,他們有跟老夏談,老夏除了
罵我們沒分辨以外,系上已經組織了工作小組,也會有老師介入,他們(指朱巫)聽了比
較放下心中大石,不會覺得沒有管道,終於在兩周的悶後能有一種被接住的感覺。我也覺
得是。」
而雖然在蕭函青近期的臉文中,調查委員問起713時,蕭函青說巫有表達老夏口氣很兇,
卻也說了蕭建議巫跟夏直接談,我比較大的疑問是,若巫有這麼大的情緒,後來究竟為何
不跟夏直接核對?而朱即使714去找夏,話也只說了一半,沒有真正跟夏核對清楚,卻在
事情過去近一年了才爆發?此中究竟經歷了什麼過程?
很多人還是會追問夏林清的713版本,對於夏林清早已澄清自己沒說過巫「酒後亂性」認
為難以採信,認為當場畢竟有四個人,總不可能四個人都誤聽,但正如上述,回到去年情
境,周說四人覺得「放下心中大石,終於在兩周的悶後被接住」,而巫除了被接住外可能
還有對蕭函青提到覺得「老夏口氣很兇」,可見當時的感覺並不是如朱文描述的那般全然
被否定,那麼,此處是否如同前述「隱匿自我的主體選擇」一樣,為了建構夏林清吃案的
故事而對於過去「被接住」的部分也全然否定了?
夏林清並沒有規避自己犯錯的可能,她一直主張與朱巫公開核對713,她不願先拿出書面
版本是不願淪為各說各話(一如朱伯銘不願正面跟鄭小塔對質,一直到鄭小塔發文一個多
月後才勉強回了一篇文,但並沒有正面回應鄭小塔的質疑)。就我理解,她一直有兩個堅
持,一是朱巫先面對自己文中的諸多不實指控而向相關人道歉,才有還原去年713的第一
步,二是希望公開與朱巫核對,不要私下談話,因為私談一樣容易在事後淪於各說各話。
(註6)
我支持夏選擇與朱巫公開核對而不是片面公布713文字版本,是因為這些認知的歧異,終
究得回到關係裡去面對彼此核對,就如同朱文裡把蔡桓庚寫成加害者的親衛隊,但輔大學
生林桶海近期文章,還原當時是如何種下這樣的誤解,倘若朱巫沒有選擇在和夏林清的關
係裡開放核對,就直接給夏定罪,那麼這樣的定罪究竟有幾分是夏的原意,又有幾分反映
了朱巫的建構?而朱巫先承認前述的不實指控是必須的,因為這些前後脈絡與713息息相
關,公開核對也有其必要,畢竟這已是高度公共化的事件,夏都敢公開對質,朱巫又何懼
之有?
輔心學生林彥宇、曾信毅,本來也想促成這個對話,但最後仍然破局了,因為當時朱巫不
願意接受夏林清的這兩個條件。而林彥宇、曾信毅在對話平台破局後,揭露了朱巫早就知
道自己Po文造假,也表示原本的平台設計是要讓朱巫能有台階退場。
小結
我在文中一再強調的是,朱巫529控訴文顛倒是非黑白最過分的是「隱匿自己的主體選擇
」:論吃案, 明明第一時間已報警也作了性平通報,當事人隨時可以向性平會提申調,
何來吃案?朱文把工作小組寫成黑機關,卻將朱巫主動向系上求助隱而不提;論河蟹,朱
巫當時對工作小組的結論都沒有異議,對性平會第一次調查的同樣結論亦無申覆,難道工
作小組可在缺乏關鍵事證DNA的情況下進行判斷?論延宕性平,朱巫將自己很清楚性平
會握有那些權力,自己如何使用工作小組作為進入性平會前的協商管道、如何以進入性平
會為談判籌碼略過不說;論漏接,明明713會面後朱巫覺得「悶了兩周被接住」,即使有
疑處也未與夏林清當面核對清楚,而夏一直主張公開與朱巫核對713,但她要求朱巫應該
先撤除不實指控,才能還原真相,是朱巫並未答應,所以之前才沒有核對成。
一旦還原事情始末,我們或許就更能理解,為何巫的道歉文要說,夏林清沒有吃案,還有
對著工作小組說,成與不成的後果,並非是你們的責任,這些困難是我與你們必須共同承
擔,為此對你們的指控,傷及教育工作者的理念,我要跟你們說對不起。
再強調一次,許多人質疑:為什麼只有巫道歉?夏林清不用道歉?真實過程並非如此,實
際上,夏林清堅持面質,還原事件過程,認她該認的部分,但朱巫也應認自己該認的。我
認為這種做法有一定的倫理意義,它所揭示的是助人者與受害者的關係:受害者是否能用
自己的主觀角度定是非?助人者沒有凡事聽從受害者,一旦處理結果不遂己願就是大錯特
錯?受害者可以將自身在此過程的行動責任全撇得一乾二淨,說成都是助人者的錯?受害
者在被工作小組協助的過程中,也表達被協助到,但可以半年一年後翻臉不認帳?作為旁
觀者的我們,又是否曾經想過:錯可能不在助人者身上,而是受害者對於事情發展未如己
意的遷怒虛(建)構故事?
如今巫認了她對輔心、工作小組、夏林清的諸多指控不實,也認了拿起自己在行動過程的
責任,那麼,如果巫希望跟夏核對,讓她感覺受傷的部分 (之前巫不同意夏的條件所以
沒有進入核對),夏林清也該兌現她的許諾。
本來,在巫道歉之後,許多的指控已經不成立,然而,我們這個民粹情緒如此強烈的社會
,竟然放任情緒先行,罔顧事實。我回顧爬梳這幾個月釐清的事實,就是希望,社會不要
再走回頭路!今天連原告都已經撤回了她原來的指控,請回到事件的原點吧,不要再讓自
己陷在之前的不實故事裡,找夏林清當代罪羔羊!請輔大校方和教育部,收回成命,原告
都撤回指控了,行政機關難道不隨著動態事實作調整,還要繼續捉原本就不存在的兇手?
這只會錯上加錯,絕非明智之舉!
作者: MajorC (豆雞)   2016-09-26 09:29:00
太長 END
作者: turgnev   2016-09-26 09:29:00
太長
作者: darkangel119 (星星的眷族)   2016-09-26 09:29:00
攻殺小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6-09-26 09:29:00
太長 end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6-09-26 09:30:00
輔心幫不意外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6-09-26 09:30:00
不要一直529一直713 活在現實世界好嗎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09-26 09:30:00
民陣都這種的 連重點都不會講。腐心水準可知多爛
作者: ghost1236 (1234567)   2016-09-26 09:30:00
請總結成兩句話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6-09-26 09:30:00
撥開?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6-09-26 09:31:00
一堆廢話
作者: MajorC (豆雞)   2016-09-26 09:31:00
護駕需要這麼大費周章嗎? 要不要做一篇護駕論文算了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6-09-26 09:31:00
夏派始終跳過違法事實在那邊寫一堆冗文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6-09-26 09:31:00
這誰?檢察官嗎?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6-09-26 09:31:00
看吧,證明我前幾篇推文的話,夏流就是廢話超多
作者: XXXXman (懷念高雄點點滴滴)   2016-09-26 09:32:00
難怪急了 這位鍾小姐可是要選台北市中山區議員候選人呀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6-09-26 09:32:00
同儕衝突XDDDDD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6-09-26 09:32:00
處理不善等同吃案 所以朱男到底哪裡說錯?
作者: caesar95   2016-09-26 09:32:00
一群人挑軟柿子吃 現在吃到硬柿子 反而哭哭惹~
作者: jeter0612 (jeter)   2016-09-26 09:32:00
供殺毀,太長,end
作者: aww525   2016-09-26 09:33:00
主體選擇有在資訊充分揭露下嗎?
作者: hsiyafel (思想)   2016-09-26 09:33:00
END
作者: sonyabear (忍魯腹重)   2016-09-26 09:33:00
太長END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6-09-26 09:33:00
挖靠 女方道歉那邊 要人家別腦補 然後自己腦補很多XD
作者: skiller (香草大人萬萬歲)   2016-09-26 09:33:00
是我業障重嗎?我覺得問題都是出在夏身上耶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6-09-26 09:33:00
好吵
作者: maggielala (QQMaggie)   2016-09-26 09:33:00
又一個護駕的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9-26 09:33:00
心理系不愧是文組..寫廢話一流的..但邏輯零分
作者: fukoff (譙古十三號)   2016-09-26 09:34:00
看到註2就覺得喇賽
作者: Lisedes (栗)   2016-09-26 09:34:00
直接end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6-09-26 09:34:00
又一個民陣的 幹 噁心到我了
作者: Feuerbach (費爾巴哈)   2016-09-26 09:34:00
無法容縮重點表達 在職場 我是他主管 他馬上被趕走
作者: rachel789852 (不慢不慢)   2016-09-26 09:34:00
現在再這樣發言只會越來越沉淪而已
作者: HOLLYQOO (水槍鼠)   2016-09-26 09:34:00
所以你們可以把人圍起來公審?
作者: lwrwang (lwr)   2016-09-26 09:34:00
護駕!護駕!
作者: hsiyafel (思想)   2016-09-26 09:34:00
他媽的,給我縮減到20字內講完呀
作者: sanjan (終止代管 自決建國)   2016-09-26 09:35:00
End
作者: Toge (To Valhalla!)   2016-09-26 09:35:00
END,自己控訴別人超譯然後又腦補被害人就懶得看了
作者: everemember (風飄)   2016-09-26 09:35:00
垃圾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6-09-26 09:35:00
註2是三小拉 沒強逼還是屬於性侵阿 工沙小
作者: aa01081008tw   2016-09-26 09:35:00
幹..夏幫護航的文能不能精簡點啊.每篇都跟屎一樣又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6-09-26 09:36:00
輔心人先學會summary吧 這種論述能力笑死人XDDDDDD
作者: ozakiinptt   2016-09-26 09:36:00
東扯西扯 印度心理系 噁心 私設刑堂
作者: sasori1027 (sasori1027)   2016-09-26 09:36:00
三小啦
作者: sanjan (終止代管 自決建國)   2016-09-26 09:36:00
我認為就是因為理虧才沒辦法用簡單的話說明自己的立場
作者: aa01081008tw   2016-09-26 09:36:00
臭又長...這幫派是智商有問題不會寫文章喔
作者: kimuranene (玩玩玩玩玩玩玩)   2016-09-26 09:36:00
寫廢話一流+1 我剛剛以為看到我同學被老師退回的劇本
作者: ofafa (福爾摩沙)   2016-09-26 09:37:00
2
作者: sanjan (終止代管 自決建國)   2016-09-26 09:37:00
只能繞來繞去把事情弄得模糊,好掩飾自己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09-26 09:37:00
就等法官判決或是否有沒有援用這些說法或內容,還會再掀風波……
作者: okdnrsutt (ROY)   2016-09-26 09:37:00
這些印度人有完沒完
作者: JasonX5566 (小亞)   2016-09-26 09:37:00
噁心 自盡吧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6-09-26 09:37:00
人民民主陣線 這黨派記住了
作者: manconsider (阿蛋)   2016-09-26 09:37:00
看到四分之一就知道他有罪推論受害者,這人自己打自己臉,要不要去給工作小組討論一下,道歉一下
作者: jab (Jab 滉)   2016-09-26 09:38:00
先強制把人逼到失控再指責人言行不當 很會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09-26 09:38:00
太長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09-26 09:38:00
愈來愈墮落的漂白!
作者: coolda (cool)   2016-09-26 09:38:00
快告啊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6-09-26 09:38:00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6-09-26 09:38:00
噁心
作者: InMemoria (InMemoria)   2016-09-26 09:38:00
廢話有夠多
作者: maybelay (每一天,每一天)   2016-09-26 09:38:00
噁心的系所給他倒啦
作者: cutty (兜兜)   2016-09-26 09:39:00
選舉時大家眼睛要亮一點啊!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6-09-26 09:39:00
你可以腦補被害人 我不能超譯 好大的官威阿 包大人
作者: omage ( )   2016-09-26 09:39:00
就是驗證之前講的,夏流一直把這件事定調成酒後亂性,連證
作者: chinglino3o (你好嗎?天氣好嗎?)   2016-09-26 09:39:00
可以寫重點嘛? 雖然還是一篇廢文
作者: kay1127 (kay)   2016-09-26 09:39:00
END 扯一堆東西出來想掩蓋什麼?
作者: howggyy (爹爹)   2016-09-26 09:39:00
吃屎 人渣 幹你娘
作者: otis000 (otis)   2016-09-26 09:39:00
廢話講再多還是廢話
作者: s0805744 (Polatouche)   2016-09-26 09:39:00
工三小啦
作者: leonian (......)   2016-09-26 09:40:00
才覺得你們這群魔不可思議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26 09:40:00
說的是人話嗎??
作者: fukoff (譙古十三號)   2016-09-26 09:40:00
這麼OX的人 大家小心回文啊 到時候被吉
作者: caesar95   2016-09-26 09:40:00
註2就是打臉自已的教材 批鄉民沒證據 自已卻能腦補 :D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6-09-26 09:40:00
開始後悔上次投給人民民主陣線的市長候選人了
作者: mayamsm   2016-09-26 09:40:00
太長,不會講重點嗎?難怪輔大的競爭力...科科
作者: etys (兔兔)   2016-09-26 09:41:00
廢話連篇
作者: hsiyafel (思想)   2016-09-26 09:41:00
作者: bruce511239 (客官的中壢李姓選民)   2016-09-26 09:41:00
民主陣線打手滾
作者: leonian (......)   2016-09-26 09:41:00
不覺得朱有說錯,更不覺得這兩位被害者需要像你們這群魔
作者: omage ( )   2016-09-26 09:42:00
end的去看看註2阿,經典腦補文阿
作者: patentstm (暖暖苗圃沒有樹...)   2016-09-26 09:42:00
這篇說輔心勇於任事耶......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6-09-26 09:42:00
科科科 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認真完整看完
作者: NaaL (Skyline)   2016-09-26 09:43:00
她臉書說她是台大哲學系的耶??怎麼寫文章也變成這樣~*抖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6-09-26 09:43:00
沒時間看完
作者: WTFCAS (我愛黑襪寶貝)   2016-09-26 09:43:00
害我產生閱讀障礙了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6-09-26 09:43:00
就仙人跳鬧太大 鄉民腦弱了嗎?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6-09-26 09:43:00
這個案例真的很有趣 不過是從那個層面來看 都是對於
作者: ASUSboy   2016-09-26 09:43:00
腦補文滾
作者: ozakiinptt   2016-09-26 09:43:00
腐腥垃圾系
作者: aceapple (請至詢問處詢問密碼)   2016-09-26 09:43:00
護駕護駕
作者: nadscorpio (nad)   2016-09-26 09:43:00
呃 我人生的第一次噓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16-09-26 09:44:00
看完是看完惹 不過你把短文章寫成長文章不代表說服力增加啊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6-09-26 09:44:00
闡述人性最佳的教材
作者: kinggbic (kinggbic)   2016-09-26 09:44:00
大家早安
作者: leonian (......)   2016-09-26 09:45:00
道歉!蔡x庚不是被寫成加害者的親衛隊,而是就是!他自己都承認了,你們還要凹什麼?
作者: psypoorer (Fox )   2016-09-26 09:45:00
文真長,說重點也不會
作者: keirooo (Masa's)   2016-09-26 09:45:00
這些垃圾只活在自己象牙塔內欸幹
作者: Arkadas (Arkadas)   2016-09-26 09:46:00
就是被這群垃圾推得離真相越來越遠啦
作者: getwild (@@)   2016-09-26 09:46:00
很難懂你的邏輯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9-26 09:46:00
講一堆廢話就是自己沒錯
作者: raepopo (瑞)   2016-09-26 09:47:00
他媽的信教信到發瘋了哦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09-26 09:47:00
其實只是更大無形的社會心理工作小組再示範一遍,將夏派置於在朱巫的角色,試圖也讓夏派可以感受到那般滋味
作者: am3kfnm3   2016-09-26 09:47:00
我部門的課長如果上這麼長的簽呈給我 他皮就給我繃緊一
作者: DON3000 (><b)   2016-09-26 09:49:00
可憐
作者: fspd4322 (四海遊龍)   2016-09-26 09:49:00
你當然又可以是民粹了
作者: homway (每天都是新的練習￾  I
這種文章看多了會想吐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9-26 09:50:00
有誰看完的 出來兩句好嗎?
作者: Royalwarrior (小桂子是個人才!!!)   2016-09-26 09:51:00
End
作者: bruce511239 (客官的中壢李姓選民)   2016-09-26 09:51:00
可以把屁話講這麼長也不簡單 然後還沒重點 講小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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