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對吃狗肉加以處罰的某市自治條例違憲的卦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16-09-19 12:38:34
※ 引述《PTTHappy (no)》之銘言:
: 當初中央法律「動物保護法」本來要連吃狗肉也加以處罰,被砲轟說這會違憲,
: 於是只處罰殺害肉狗的行為。其實這樣訂定都有爭議了。
: 不過某市在當地狗本人士的運作下,成功遊說某部份議員提案,加上其他議員很混也不在
: 意,在西哩呼嚕之下通過了自治條例,規定就算自然死亡的自家狗或野狗、去吃牠的肉,
: 就要被處罰。果然是幸福城市。管你有沒有「殺」,你「吃」就是犯法了。
基本上 自然死的動物很難吃
自然死代表年紀大
肉少 肉質差 而且多半風味不好
不要說自然死了
非正常屠宰的肉大家吃過嗎!?
我吃過摔死的山豬(沒有放血) 被電死的鴿子
被狗咬死的鵝 被不明動物咬死的兔子
不知道什麼原因死掉的山羌
唯一的共通點就是難吃
沒有放血
死掉到處理完完成烹飪的時間不對
意外死的還可能肌肉僵硬
口感風味都差...
我相信除了貝爺肚子餓的時候
不會有什麼人說這樣的肉好吃
自然死的狗會有人想吃?
我看機率是微乎其微...
雞豬等家禽家畜都有規定販售需要在合格的屠宰場處理了
本來就規定不能殺的動物
再加一條不能吃 我覺得也沒什麼大不了
該質疑的是為什麼狗貓為什麼不能當成家畜合法養殖、屠宰?
: 把中央法律訂定會導致違憲的規定,在地方上自己立法訂定去違憲,
: 但好像沒什麼新聞性?這個奇怪自治條例怎麼實施得那麼理所當然?有卦嗎?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6-09-19 12:42:00
讀生科的甚麼動物切一切就放嘴巴裡了 甚麼蚯蚓老鼠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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