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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11年蝦銷外燴「木乃伊魚也敢賣」
【吳慧芬、王吟芳、蔡明樺╱連線報導】高市衛生局接獲檢舉,通報檢警調查破獲不肖業
者販售過期海鮮,當場查扣5萬多公斤過期海鮮產品,其中白蝦的保存期限是2005年7月,
竟過期逾11年!另有7千多公斤黑心海鮮已出貨,銷往高雄、台南、嘉義、台中等縣市外
燴業者,恐怕早已被消費者吃下肚。民眾陳小姐說,希望政府重罰黑心業者,「木乃伊魚
也敢拿出來賣,真是太可惡了!」
高市衛生局專門委員王小星說,該局接獲民眾檢舉,有過期冷凍海鮮對外販售,報請檢調
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偵辦,日前到百鮮屋公司與其倉儲源進公司稽查,當場查獲
該公司蝦、珍貝、鱈蔘斑、翡翠丸、阿根廷魷魚、冷殼蟹、鮭魚切片等10多個品項,為過
期或未標明有效期限的冷凍海鮮食品,當場封存5萬1358公斤。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
劉芳銘昨說,業者的海靈菇、冷凍軟殼蟹逾期4年多,還有逾期2年多的鱈蔘斑及未標示效
期的翡翠丸等。
檢警上周五兵分四路搜索位高市前鎮區的百鮮屋公司、工廠與負責人吳韋琦夫婦住處,共
帶回11人偵訊,初查業者不法獲利約50餘萬元以上。吳韋琦應訊時坦承用換標籤、改包裝
方式,將過期海鮮賣下游廠商,訊後被依詐欺等罪諭令30萬元交保,其他員工請回。
5萬公斤已查扣
王小星說,現場查扣的5萬多公斤過期海鮮,有一批白蝦保存日期到2005年7月,已過期逾
11年。清查業者出貨資料,有7千多公斤已銷至高雄、台南、嘉義、台中市等,初步清查
發現進貨者有外燴業者、中盤商,業者在衛生局登門後,才知買到黑心海鮮,目前未發現
流向知名飯店;但懷疑黑心過期食材,恐怕已吃進消費者肚子裡,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法》,供應過期食品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款,情節重大者,還可令業者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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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六萬!這就是慣老闆和黑心老闆的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