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淑芬提案:年假門檻改6個月 時力連署!!

作者: fr373969 (Brian)   2016-09-13 10:50:20
講一下美國人上班是怎麼算休假的
大部分美國公司除了周末放假以外,
還會有每年10天的聯邦假日
跟10-15天的有薪假
有薪假的累積方式是照你工作年資累積
例如年假15天, 那一個月就是累積15/12 = 1.25天
以此類推,
台灣勞基法則是滿一年才有七天, 那第一年就完全沒有休假,
剛上班的新鮮人, 拚死拚活做不到一年如果離職跳槽, 那就完全沒休到假,
並且換公司重新累積~~~
時代力量提案當然是可以改善做不到一年就閃人沒休假的狀況,
不過既然要修法何不一次做好, 把假期平均到每個月, 這樣避免老闆壓榨勞工
也避免說勞工一次把年假休掉然後拍拍屁股走人的狀況
希望DPP & 時代力量參考看看囉
作者: fx0926 (FrankX)   2016-09-13 10:53:00
頭推!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6-09-13 10:54:00
這不可能,改6個月還可以改半年簽,改這樣是要改三個月季簽?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6-09-13 10:55:00
重點還是七天國假 這才是最近影響最大的議題
作者: Forestier (跟小天使聊天吧:))   2016-09-13 10:55:00
這種到了台灣就會變成每天放假三分鐘這樣啦,台灣老闆
作者: dostey (Dos)   2016-09-13 10:55:00
改為滿三個月過試用期就可以有7天年假比較好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16-09-13 10:58:00
但美國好像是少數先進國家沒有法定特休的就是就你有本事談幾天就幾天有薪假
作者: chenyw (chenyw)   2016-09-13 11:06:00
做不到一年離職不就自動休長假了嗎 ?????
作者: luoren (風輕雲淨)   2016-09-13 11:07:00
打這麼多字 不就是一句話照休假日比例
作者: hosen (didi)   2016-09-13 11:18:00
美國根本沒有特休假,只有少數公司會給
作者: h2o1125 (123)   2016-09-13 11:25:00
美國的窮人跟魯蛇也是這樣放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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