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看了看來龍去脈,在這裡有點想法。
現在吵的人很多都在講"當年領很少"、"當年很辛苦"等等的,
然而要增加提撥率又變成年輕公務員負擔過重,
政府一次大砍大提撥讓軍公教憤怒,
如果是採用"漸進式減少"及"漸進式提撥"的話,
(ex:每年砍1.5%砍二十年,提撥率增加1.5%一樣增加二十年)
並且在解決破產問題後,
每年調整提撥率以及退休金比例,
是不是就比較不會有不公平的問題呢?
當年很辛苦的所受到的傷害減小,
現在年輕公務員的負擔也不會一下子增加,
如果以這樣的方式施行,
軍公教會不會比較能接受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