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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場無真愛】癡情郵差愛上賣淫女 下場竟是這樣
歡場真的無真愛?基隆一名45歲李姓郵差今年1月買春愛上53歲的李姓賣淫女,一個月內
,李男不僅幫李女繳清卡費還給她生活費,要李女洗手作羹湯,跟他過尋常生活,不料2
月時李女又重操舊業,李男發現後怒甩李女一巴掌,結果不但被告,還被索賠200萬,高
院認為,李男未嫌惡李女賣淫,反而一直關心、呵護與疼愛,他是因自覺情感遭背叛、錢
財被詐騙,才失控動手,雖然有罪,但犯行輕微,判他免刑定讞。
判決指出,李男今年1月到基隆一處私娼寮,和李女性交易後,愛上李女,他希望李女離
開歡場回家洗手做羹湯,陸續付了共10多萬元,除幫李女繳清卡費2萬多元、還給她紅包
、買年貨、生活費約10多萬元。
李女答應從良後,因李男月薪僅6萬餘元,加上還要扶養與前妻所生的小孩,將原本答應
給李女的生活費,從每月5萬降為2萬,李女覺得不夠用,便瞞著李男私下重新接客。
李男今年2月19日晚間發現李女又重新下海接客,盛怒打了李女一巴掌,拉扯間又傷了李
女左手,因而被告。一審被依傷害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李男上訴二審後,二審法官指李男不該打人,但查出李男事前已給李女10多萬元,李男還
用多次LINE多次告訴李女:「那妳不要 去」、「因為妳去那,我會心疼」等語,李女也
回稱:「那麼我們結婚」、「但是婚後。我要做什麼呢」等語。
且李男打了李女一巴掌後,傳簡訊給李女「今天聽到妳說歡場無真愛,所以認識妳對我說
的一切都是在騙我,能請妳告訴我這是真的嗎?」「第一次打的女人居然是妳,妳可知道
我的心有多麼痛嗎」、「從來沒有打過女人,希望能把妳打醒」等語,表達痛心。
法官認為,刑罰正義不能停留在抽象的原則或形式的公平,審判者應根據個案情節,以更
細膩、具體、合理的方式實踐刑罰正義,而李男認識李女後,未嫌惡她賣淫,反而一直關
心、呵護與疼愛李女,事發時因自覺情感遭背叛、錢財被詐騙,才失控動手,雖然觸犯傷
害罪,但犯行輕微、可責性不高,因此改判李男免刑定讞。至於李女向李男索賠部分,另
案審理。(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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