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動部正式預告 哪3種情況可連上12天班

作者: alterna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   2016-09-01 11:58:50
勞動部正式預告 哪3種情況可連上12天班
勞動部今正式預告《勞基法》第36條的「裁量基準」,只要符合3種情況之一,包括年節
等因公眾生活便利、工作地點在海上等特殊地點往返耗時,以及在國外、船上、飛機上等
執行職務等,經勞工同意後,就可在二週期內挪移勞工例假,形同最長可讓勞工連續上班
12天。
依勞動部預告內容,這3種情況分別是「年節、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
規定應放假之日, 屠宰業或承載旅客之運輸業,為因應公眾之生活便利,致有使勞 工連
續工作逾6日之必要。」、「因勞工從事工作之地點具特殊性(如海上、高山或偏遠地區等
), 其交通相當耗時,致有連續工作逾6日之必要」、「因勞工於國外、船艦、航空器、
闈場或電廠歲修執行職務,致有連續工作逾6日之必要。 」
勞動部也同步預告「勞雇雙方協商調整例假同意書(範例)」未來將供勞資雙方使用。範例
同意書中載明例假挪移的理由、雙方權利,包括勞工可以以健康或任何正當理由隨時終止
,其餘勞動條件不得變更等,但裁量基準並未規定需送地方主管機關核備、也未載明需工
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勞動部說,目前草案預告至下周四,各界若有任何意見,都可來函或透過勞動部意見信箱
(https://kmvc.mol.gov.tw/DocPCaseNet/)反映。(唐鎮宇/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蘋果即時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901/9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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