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之銘言:
: 以下是陳儀庭和陳妙婷25日在嘉義地院的答辯內容:
: 上次開庭,庭上問我是不是原住民或低收入戶,讓我一下子覺得錯愕,而且感受到被歧視
: 。法律之前不是人人平等嗎?為什麼我們的法院公開用這樣直接的言詞讓人覺得不舒服?
: 不是說「言詞、舉止讓人覺得不舒服,就構成騷擾」?可能要好好開會討論一下吧,不管
: 是出於什麼動機,這樣的言詞出現在講究尊重人權的社會是不是適當,尤其是在所謂神聖
: 的法院殿堂。
簡單如同公民道德般的法律素養
刑事訴訟法3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
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
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
要幹醮前不會先做功課?法官不問你的話,訴訟程序違法好嗎
要幹醮也是質疑這條法律吧,中低收入就算了
憑什麼原住民可以免費指定律師?
原住民 = 中、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