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n1231 (史丹)》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29/938186/
: 郵局門前被封路 地主:要用地就花錢來買!
: 2016年08月29日21:53
: (更新:新增影片)
: 新北市樹林區樹林郵局前一塊緊鄰人行道的私有畸零地,因地主拒絕繼續讓郵局無償使用
: ,雙方曾洽談購地,但價碼談不攏,地主今天下午突然在畸零地砌起磚塊、擺上花盆剛好
: 擋住郵局車道,不僅大型郵務車無法進出,民眾出入也不方便。地主不滿表示:「要使用
: 畸零地,就要花錢購買!」郵局則希望新北市府出面協調解決此一難題。
: 陳姓地主(58歲)表示,樹林郵局門前跟人行道之前畸零地是他繼承而來,家族擁有這塊
: 地已經超過40年,當初政府徵收包含目前畸零地及人行道用地,蓋完人行道後將剩餘的地
: 歸還家族,但這10幾年來樹林郵局無償使用這些土地,期間郵局承諾要購買畸零地都沒下
: 文,本月初,樹林郵局要刨除郵局前地面重新鋪設新的柏油,他才要求不准使用他的畸零
: 地。
: 中華郵政勞安科長張麗華說,地主突然無預警將郵局跟人行道之間的畸零地封起,造成郵
: 差進出困難外,也讓大型郵務車無法通行,更造成要到樹林郵局洽公民眾不方便,由於雙
: 方價錢一直談不攏,才會變成現在的情形,需要新北市政府及樹林區公所出面協調解決這
: 個難題,明天起可能會影響到收發信。
: 警方獲報後派員到場了解,副分局長吳恆隆指出,已加派警力到場維持交通秩序,避免郵
: 局前畸零地被封之後發生交通意外,至於土地產權的爭議,警方不介入排解。
: 律師廖芳萱表示,如果畸零地是一般用地,郵局要通行,須以租用或是購買取得通行權利
: ,在租用或購買協議未成的情況下,地主放置花盆在自己的土地上,沒有違法問題。如果
: 畸零地是道路用地,郵局可向法院爭取通行權,取得通行權後,依土地法支付相關租金給
: 地主當通行費。(突發中心莊淇鈞、楊湘琳/新北報導)
: 出版時間:1929
: 更新時間:2153
雖然地主行為不可取,
但我能理解地主的心態,
因為我家農地當初也是被政府徵收做國道用地,
徵收了大部分農地留下一塊莫名其妙的畸零地,
而這小塊地在高速公路旁,
不方正很難使用,
也不會有人買,
基本上這小塊地跟廢了一樣,
任誰都會覺得被政府吃豆腐。
所以這個地主應該是不爽政府這樣徵收,
且郵局又一直無償使用,
所以才故意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