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宅王張彥文砍殺女友 民事1261萬和解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6-08-23 11:15:09
※ 引述《acln0816 (是北一中 是北一中 )》之銘言:
: ※ 引述《GA389434 (GA389434)》之銘言:
: : 宅王一審被判無期就宣告勝利,
: : 記得二審有一個被告不利原則,
: : 就是二審不能判比一審重,
: : 固然宅王最慢25年即可申請假釋,
: : 目前臺灣監獄是爆滿狀態,
: : 加上有時會遇到特赦,
: : 罰金應該只是附帶的,
: : 據我所知分期會乖乖繳完的沒幾個,
: : 通常都是繳2.3期就跑了,
: : 而且是初犯,
: : 他之後有可能到外役監去,
: : 所以得證宅王大勝!
: 這件刑事部分檢察官也有上訴
: 所以沒你說的「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問題
: 還有民事部分總共1261萬的賠償
: 當場付了450萬
: 剩下的每個月付一萬還要67年多
: 先不說雙方父母早就升天了
: 就算張彥文沒死刑之後還放出來
: 也很難活到繳清的那天
: 這代表什麼?
: 代表被害人父母是要看你加害者的誠意
: 人家雖然失去女兒但可能也想放下了
: 但一些人莫名其妙的希望受害家屬追殺到底
: 不判死刑不行...
: 這些人有站在受害家屬的立場嗎?
: 沒有
: 只是想看到張彥文被判死刑而已
:
作者: Superxixai (洪粉吱已)   2016-08-23 11:21:00
零分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23 11:22:00
我看了蛇摸?
作者: ppBOSSqq (ppBOSSqq)   2016-08-23 11:24:00
純噓保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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