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整修 百年「台南地院」現風華 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是全台日治時期三大建築之一,經過3年整修終於完工,華麗的巴
洛克風格式建築,讓人讚嘆。市府曾多次爭取納入台南美術館園區,未獲司法院同意,市
府打算重整旗鼓再向中央爭取;據了解,目前司法院仍傾向做為司法博物館及少年法庭。
台南地方法院建於日治時期的大正元年(西元1912年),距今104年,由於格局完整,被
譽為日治時期台灣三大建築,另外兩處是台北的總統府及國立台灣博物館。台南地方法院
民國80年列國定古蹟,法院在民國90年搬遷,建築一度風吹日曬,後來加蓋鐵皮屋保存,
之後司法院同意花近兩億元整建,3年前動工。
南市府文化局表示,這棟建築是日治時期巴洛克風格的建築代表之一,是當時全台最早興
建的法院建築,也是目前全台唯一保留的日治時期法院。
整修後的法院,有美麗的圓頂、華麗的列柱、柱頭裝飾及歐洲古建築常見的馬薩斜屋架木
構等,文化部的古蹟說明將圓頂列為「日治時期建築中最精緻富動力感的一個」。
負責整修的建築師卓銀永表示,整修時最花功夫與時間的是列柱的整理,因經過多次修繕
,有的列柱上至少有7到8層泥沙及油漆等塗裝,需人工一層層剝除,平均一根柱子就要花
費一個月以上;另建築內保留著日治時期至今的院內監獄、存放重要法律文件的庫房及法
庭等。
日治時期老照片中,台南地方法院有高塔,整修後卻沒有;據了解,高塔在58年就被拆除
。經委員會開會討論,認為高塔雖有照片,但相關資料不足難修復,暫時不修。
市府人員表示,司法院之前一直不願讓出管理權。文化局長葉澤山表示,等新任司法院長
上任後再爭取,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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