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苗博雅針對陳皓揚遭打事件發文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6-08-17 02:30:02
法律的意義
一種社會規範
以公平正義為基礎
保障權益及維護秩序
國家強制力的施行
對拉,這個垃圾很可惡(但他也不是殺人,貓不是人)
之前一堆找兒童割喉的也是很可惡,而且是非常可惡
但,就代表你們這些暴民跑去那邊打人就是實現你的正義?
你說你不信任司法,司法是狗屎
我才要說你跑去那邊打王八蛋,攔車擋路,你才是狗屎,乾你屁事啊
吃太飽運動?
你他媽的有空大熱天跑去那邊推擠,怎麼不會吹冷氣電話拿起來
去狗幹你們選區的立委?修動保法阿,加重刑責
現在這個一年以下,10萬-100萬顯然沒有嚇阻效果
怎麼不去狗幹那群白癡立委
每次有不順自己眼的新聞,台灣人就要狗幹司法無效
不是司法無效還是恐龍法官拉
是台灣人自己法治素養就跟狗屎差不多,還處於原始時代
唯一進化的點是會拿對自己有利的法保護自己
然後不滿意的就跑去扁人恐嚇家人,再推文裡面盡現低下的法治素養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歡小安寶)   2016-08-17 02:32:00
你該噓的是動保團體 國外具有攻擊性的畜生很多都安樂死結果台灣還要罰十萬 這個殺貓案例 也沒證據說貓攻擊他結果跟那些會亂咬人的流浪狗適用一樣的法律?無辜的小貓 跟 兇惡的流浪狗 在動保團體眼中是一樣的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6-08-17 02:53:00
可是揮文...打給民進黨的立委也沒用ㄝ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02:00
要說人狗屎是你的自由啦~不過你跟他們的差別就是你只敢躲在家敲鍵盤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03:00
樓上支持出門打人嗎我知道差別在有沒有犯法跟製造災難啊乖乖坐在旁邊喊口號不動手沒人會當你狗屎 自找的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04:00
支持啊,被打的要告他們我一樣支持啊人家的自由有什麼好反對人家犯法自然有法律會制裁他啊你愛自以為正義躲在家鍵盤喊狗屎我也支持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07:00
自然會有正義ww打嘴砲 以犯法制犯法 那不用開庭啦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07:00
你就乖乖承認你是這種咖就好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08:00
你不用了啦 還是說你要自首自己有打人 啊不就在這裡嘴廢咖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08:00
本來就是啦,還是滿口法治的你認為對方告不了人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09:00
所以你支持犯法打人的邏輯是?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09:00
今天只是人家不告而已啊,法律有因此消失嗎?沒有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10:00
支持打人支持伏法ww北七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11:00
我都支持你現在是在說我北七嗎?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11:00
那是三小嘴砲 支持製造更多罪犯 你推了一把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12:00
我支持的是負責任的態度,敢做就敢當,沒這麼難懂吧所以你剛剛是在說我北七嗎?是或不是,沒這麼難回答吧?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13:00
你說暴走打人再來伏法是負責?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14:00
是啊打人被告別在那ggyy就好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14:00
你知道犯罪還說好啊去做啊不過要坐牢喔?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15:00
是嗎?我指名道姓?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15:00
所以我在問你啊?是或不是?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16:00
你覺得被怎樣了可以反映啊我憑什麼回答 你會信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17:00
我覺得你剛剛的北七好像在說我,現在正在向你求證啊你可以不回答,事實上我也知道你不敢回答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18:00
同時支持犯罪又支持伏法算甚麼正常行為啊 你覺得是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18:00
是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19:00
那你做了三小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19:00
我什麼都沒做啊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20:00
在這邊看你崩潰而已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20:00
前一句想爽後一句就縮了所以看人犯罪你有什麼好處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8-17 03:21:00
你們兩個在一起好不好...這篇你們兩個聊的好開心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22:00
我知道想打沒種打的北七最喜歡推別人送死了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22:00
對呀,聊der超爽der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23:00
我支持犯罪者對自己行為負責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25:00
不對喔 又拿後面半句護航 我光問你支持打人的時候你承認了 不要拿支持伏法擋著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25:00
喔?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26:00
混淆視聽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26:00
前面我就是這樣說的啊,打人的支持,要告也支持,你愛在這鍵盤嘴我也支持,有問題?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27:00
你說人家的自由有什麼好反對的時候已經爛了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27:00
是啊,人家的自由有什麼好反對的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28:00
轉彎喔 明明就說別人只敢鍵盤嘴 這算支持?你懂自由?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28:00
支持啊,你只敢鍵盤嘴我完全不意外,反對幹嘛是的,我懂自由,你呢?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30:00
你根本不懂啊 學校有教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31:00
我懂啊,學校有教隨便啦~鍵盤喊人不懂也是你的自由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32:00
隨便w 其實你就想用鍵盤嘴鍵盤而已啦打人的貓本智障也無限上綱自由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34:00
你現在才發現嗎?我一直都在逗你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35:00
裝清高來了 哈哈沒料在那邊啊Q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36:00
沒有裝清高啊,我就是認定你只敢敲鍵盤才會逗你啊但是我說的都是真心話R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36:00
我跟你講啦 就算我指名道姓在ptt罵人也是吉不到我的根本就省事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37:00
那你可以試試看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37:00
我只看到鍵盤支持打人的嘴砲不屑啊 什麼咖跑上來鍵盤支持打人真是好強啊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38:00
喔,不敢就對了,不意外唷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39:00
逗我笑了 還自由www公民教育失敗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39:00
欸我不只鍵盤支持打人,我還支持你鍵盤喊狗屎唷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40:00
你可以指名道姓試試看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40:00
你覺得打人的人被罵狗屎很可憐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41:00
不可憐啊,我都支持你鍵盤喊狗屎了怎麼會可憐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41:00
來去都這招 就跟你說你什麼咖了 中文很難懂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42:00
不難懂啊,很明顯你是不敢然後包裝成不屑而已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44:00
是嗎?那支持打人又要強調支持伏法是什麼反正你不信就是嘴砲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44:00
哪有什麼是什麼,就字面上的意思啊我信你是嘴砲啊,沒有不信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45:00
所以你是支持犯罪啊 還不懂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45:00
我一直深信你只敢在鍵盤上表現你的正義欸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46:00
加一句支持伏法就沒事了是你自以為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46:00
我支持犯罪者要負責任啊是啊,一直都是我自以為,我也沒要求你認同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47:00
那麼你要不是蠢蛋就是死不承認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47:00
一直都是你問我就答,只是你不曉得為什麼一直問一樣的問題死不承認啥?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48:00
我只是回答你啊,你一直問一樣的問題然後說我繞圈圈,呵呵
作者: Rrrxddd (RRXD)   2016-08-17 03:48:00
@_@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50:00
你看果然沒發現自己先繞的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50:00
當然,因為從頭到尾就是你在繞啊趕快說是別人好掩飾自己的丟臉,不意外唷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52:00
不意外個什麼 你自己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53:00
不意外你啊我一開始就說你只敢躲在家敲鍵盤了,當然完全不意外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54:00
不知道支持狗屎的人在想甚麼哦…在家敲鍵盤說別人敲鍵盤?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54:00
幹嘛要知道支持狗屎的人在想什麼?你看清自己比較重要吧我是在家敲鍵盤啊,所以對於別人的作為我沒什麼好反對的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55:00
就多了一個同時支持打人跟伏法的神邏輯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56:00
只是說出你跟那些人的差別是你只敢在家敲鍵盤這個事實而已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56:00
打人的人是狗屎啊 你支持打人我知道你懂的差別在於不會做犯法的事情是你看不起的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57:00
我沒有覺得是狗屎啊,不過我知道你鍵盤喊狗屎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58:00
所以你支持的被喊狗屎又怎樣了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58:00
正確來說是躲在家鍵盤這件事不犯法而已要評一個只敢在家鍵盤喊狗屎的人會不會做犯法的事資訊還不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3:59:00
啊你是在戶外打鍵盤?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3:59:00
夠沒有啊,我在家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00:00
支持的被喊狗屎沒怎樣啊,別忘了我也支持你鍵盤喊狗唷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00:00
罵人狗屎跟去現場打人的差別只有這樣?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02:00
支持我喊狗屎又不能蓋掉支持打人支持伏法的神邏輯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03:00
差別還有在家鍵盤喊狗屎的人被點出事實還會惱羞呢我又沒說要蓋掉,你高興喊就喊啊敲壞鍵盤也沒關係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04:00
有嗎?支持犯罪的確一直說別人不敢犯罪啊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04:00
事實啊,不然你敢喔?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05:00
還拿個歪七扭八的自由來護航所以不犯罪有什麼錯的 哪有敢不敢的問題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06:00
沒有要護航啊,哪來的錯覺覺得我在護航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06:00
好像敢犯罪很厲害一樣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07:00
你用敢這個字就不對了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07:00
事實你就不敢啊,哪裡不對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08:00
不是不敢啊 你就硬要跳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09:00
你就是不敢,我從剛剛就一直笑你不敢了啦,哈哈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09:00
我根本收不到傳票怎麼知道結果就算我把全站的都罵了只是水桶而已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10:00
想收傳票也不難啊,指名道姓三字經礁下去就好了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11:00
知道沒結果的事情還做不是很北七嗎 就跟明知會犯法還要做一樣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12:00
隨你啊,那是你的自由,但我就是笑你不敢啦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12:00
不會啊我100%確定傳票不會來的 沒有試的必要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14:00
我也知道你不會試,完全不意外唷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14:00
跳針不意外幾次了啊 支持知法犯法的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15:00
不意外是事實啊,就真的不意外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16:00
支持知法犯法的北七感覺也是不意外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16:00
你的反應都在我預料之中,沒辦法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18:00
那我要學你自慰說我在逗你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18:00
包括現在拉不下臉又硬要嘴句北七的做法,我完全可以理解der你想學當然可以學我啊,我都支持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19:00
打人就真的北七啊情感凌駕理性跟法律不是北七是什麼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21:00
是普通人吧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21:00
普通人都北七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22:00
只是我的普通人定義的range蠻大的就是了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22:00
所以普通人不具法治教育跟自我約束?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23:00
你的普通人包含罪犯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23:00
普通人有像你這樣的,也有像他們這樣的,範圍很大罪犯也有分等級的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24:00
我沒叫你承認普通人是北七喔 不過你承認北七包含在你的普通人定義裡面就是了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24:00
愛在鍵盤嘴的一不小心就犯法了,不過本質上都是普通人我明明就說北七是你說的,怎麼會出現在我的定義看來你中文真的不好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26:00
你都知道北七是我的定義那又有什麼不對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27:00
不對的地方在於你把你的定義加到我的定義裡啊這麼明顯的錯誤你要跟我說你沒發現嗎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27:00
我在說犯罪北七喔 你丟一個範圍超大的普通人然後說我不對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29:00
我說你不對是因為你說我說那些人是北七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29:00
自己回答句子不完整說我中文不好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30:00
答案集合大成這樣還說什麼答非所問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31:00
我只說那些人是普通人啊這是回答你情感凌駕理想跟法律的那個問句然後你就自己把北七加進去了,所以真的是你中文不好我沒誣賴你喔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32:00
普通人range大不就是沒有回答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33:00
有回答啊,你自己聽不懂而已那些人就是普通人,你也是,就這麼簡單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34:00
你的普通人根本沒有定義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34:00
沒有嚴格定義,不過你跟他們都算在裡面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35:00
想現在很多長輩的觀念都還是情>理>法,所以我說是算普通人然後你就直接說這樣的人就是北七,我是不認同啦,不過愛這樣想也隨你不要說是我講的就好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36:00
你這樣是定義部分長輩
作者: Rrrxddd (RRXD)   2016-08-17 04:36:00
OwO 簽到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36:00
所以我說範圍大啊事實如此,你不承認我也沒辦法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37:00
你認識很多凌駕法律的長輩?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38:00
本來普通人範圍就大了,還有那種自以為清高的鍵盤嘴砲份子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38:00
情理互換我能理解可是法律…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39:00
有不只長輩,同輩跟晚輩的也都有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39:00
凌駕法律就是犯罪你知道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40:00
不知道欸,我認為要做出違法事實才是犯罪唷,單純處世觀念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40:00
那無論如何都守法的也能算普通人 你的普通人根本就沒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41:00
喔你要覺得沒定義也可以啦,你的自由嘛,呵呵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41:00
沒違法事實你是說偷偷做沒被抓還是…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42:00
沒違法事實就是沒做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42:00
那算什麼凌駕法律…你的自由感覺很隨便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43:00
觀念啊,覺得情感要凌駕法律之上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45:00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46:00
比方說殺父仇人在面前,感性的人就覺得揍他一頓沒什麼,有些gay掰的就會說不行要交給法律制裁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46:00
啊這不是有約束嗎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47:00
你自由地說別人假掰也就算了 普通人還是沒定義 只要是人就算啊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48:00
我就覺得這些都算普通人啊
作者: Rrrxddd (RRXD)   2016-08-17 04:48:00
兩位早點休息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49:00
要說有不算的,就是要超乎我理解範圍的行為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49:00
就是隨便嘛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51:00
一刀一億台幣的話我可以在不會死掉的前提下試試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51:00
肥宅睡不著上ptt找人抬槓臭惹嗎?試試的意思就是,代價夠的話你願意犯罪囉?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52:00
我是被砍的那一方欸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53:00
對他們而言也是,傷害罪付出的代價跟打人帶來的心靈滿足,他們也是選擇過後才下手的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53:00
你是說反正罰不重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54:00
喔當然啊,更何況對方也未必會提告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55:00
那還不是利用對方不會告這點趁機犯法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56:00
未必,也有可能是就算對方提告他們也願意付出代價都有可能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4:58:00
你好像把犯法說得像買賣一樣吼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4:59:00
啊不然是什麼?約束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那是道德的範疇,法律只是告訴你,做了什麼事就會付出什麼代價,別搞混了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5:03:00
原來上法院是買賣你果然很隨便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6-08-17 05:06:00
你喜歡也可以說說你的看法啊,不過我看是說不出什麼東西來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08-17 05:09:00
你隨便上網嘴還要面子咧 笑死硬要說別人沒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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