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蘭嶼人:搬走核廢 賠償道歉

作者: lzw1988 (隱者)   2016-08-16 01:57:03
我認為蘭嶼人的要求非常合理,
應該馬上著手評估核廢遷移事宜,
該給的賠償一毛都不能少。
核廢料的事告一段落之後,
蘭嶼應該恢復正常電價了,
不需要要求有甚麼利潤,收成本價就好。
對了,蘭嶼發電成本一度是13.5元。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5-08-16 01:57:00
蘭嶼物價超高的!!
作者: Rrrxddd (RRXD)   2015-08-16 01:57:00
肚子餓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6-08-16 02:00:00
總不可能收13.5吧 應該還是照公定價收
作者: shotgun31239   2016-08-16 02:06:00
嘴臉 哈哈
作者: newdavid (david)   2016-08-16 02:10:00
原民跟平地住民要平等,取消不合理加分跟補助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08-16 02:13:00
13.5還便宜累
作者: shotgun31239   2016-08-16 02:18:00
這發言真的是噁心 哈哈
作者: p00o99o (YA!)   2016-08-16 02:25:00
那裏711都有加收錢了 電費加收也很正常遷核廢 完全沒問題但是下個點在哪裡?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6-08-16 02:27:00
南沙群島(?
作者: ninggo (穿著褲子的男人)   2016-08-16 03:10:00
綠島阿 那邊又沒有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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