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橘子悲劇重演!辯「貓咪攻擊我」 台大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8-11 10:42:20
※ 引述《arrenwu (為了蔚藍澄淨的希洽)》之銘言:
: ※ 引述《luv2pac (快樂背鮑客)》之銘言:
: : 推 xxxg00w0: 當初幫護航的第一學府校方咧?ㄏ 08/11 09:57
: : 推 kerodo: 當初要退他學。一堆護航。現在還在台大喔 08/11 10:06
: 不過上次他被記了兩大過兩小過,這次應該是會很穩地被退學了。
: 這傢伙比起讀書,現階段更需要些專注的心理治療 哈哈
重點是,他要接受什麼治療都不是問題
請先退學後﹐先送回去他老家﹐我想中國對這種精神問題到是有相關手段
不然讓他留在台灣用健保嗎?
我不想交錢養這種殺手
另外,由他這件事可知﹐會對動物不友善的人
根本不會改過,根本不而要給這種人機會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8-11 10:42:00
我覺得你的sample太少了應該說你的結論不應該是由一個sample決定
作者: 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   2016-08-11 10:43:00
樓下跳針不能吃活蝦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1 10:43:00
死隻畜生而已 校規又沒得罰
作者: f124 (....)   2016-08-11 10:44:00
根本不而要是什麼意思 你的中文很少人會給你機會吧
作者: anarchy   2016-08-11 10:44:00
澳門沒有動保法 所以他在澳門是無罪可罰的
作者: scatology (scatology)   2016-08-11 10:44:00
應該以牙還牙 讓他知道大橘子跟斑斑的痛
作者: fku5566 (法克尤五六)   2016-08-11 10:44:00
兩廣很多不把畜生當一回事的習俗啦 來台灣不習慣呵呵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8-11 10:45:00
就記過掰掰取消簽證回國去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6-08-11 10:45:00
我也不覺得畜生是多大一回事 我才剛吃了一盤畜生肉
作者: asgardgogo (asgard)   2016-08-11 10:46:00
邊緣人又衝來回文了
作者: Nishikino252 (にこちゃんのNo.1ファン)   2016-08-11 10:46:00
既然殺了那就該把它吃掉不要浪費食物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6-08-11 10:47:00
我真的很想罵髒話 這垃圾如果不能關他 滾回他的國家!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1 10:47:00
台灣本來也不把畜生當回事 沒事跟人學歐美那套
作者: lemon7242 (檸檬酸)   2016-08-11 10:48:00
把他趕回去 換那邊的貓死
作者: flarecutter (flarecutter)   2016-08-11 10:49:00
路邊看到想吃的東西就可以抓來殺喔 這樣不知道誰會先死耶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1 10:49:00
殺人會判死刑的 殺畜生頂多罰錢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6-08-11 10:50:00
美國也沒有真的把畜生當作多大一回事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6-08-11 10:50:00
動保法可以判有期徒刑喔
作者: f124 (....)   2016-08-11 10:50:00
來了來了 又是把人跟動物比的來跳針摟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6-08-11 10:59:00
中國對這種相關手段…好像沒有…除非反政府 那就有了(電擊什麼的…
作者: Fenoxycarb (Fenoxycarb)   2016-08-11 11:00:00
我也覺得中國的動物權比台灣更低吧!
作者: aresjung (OTU GSAWAKKWA NNE GI)   2016-08-11 11:14:00
根據憲法增修第十一條,請叫對岸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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