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江春男請辭 綠委:府不應准辭 應慰留

作者: lomogenie (genie)   2016-08-10 02:09:14
其實我看不懂這個新聞耶,
酒駕當然不對,該怎麼罰就怎麼罰,該怎麼道歉就怎麼道歉,
但這個事件有必要擴及到辭「大使」嗎?
江根本還沒開始做事,就被拉下來,這讓我覺得很怪。
如果可以從具體的外交事務來證明他的不適任,
再把他從大使位置上撤換,那樣比較有說服力吧?
你當然可以說,酒駕是很嚴重的事情,
那就讓法律來處罰他啊,如果法官判他要關半年,不能赴星就任,
那再來撤換嘛。
「因為酒駕,所以必須辭官」,這句話如果放在別的國家,或許可以成立,
但我一直覺得:
臺灣不是這樣的社會啊,
歷來臺灣社會對政治人物都不是採取「高道德標準」的,怎麼這次會這麼嚴格?
仔細想一想,如果臺灣是會採取「高道德標準」的社會,
不分藍綠,現在檯面上很多政治人物是不應該存在的喔!
這其中另有隱情吧?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之銘言:
: ※ 引述《shiwenli (阿爸)》之銘言: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6-08-10 02:10:00
他不辭 就拆政府 懂?
作者: ererer   2016-08-10 02:10:00
以前對馬政府的態度怎麼不是這樣?不是高道德標準,是雙重標準
作者: lol404 (404)   2016-08-10 02:11:00
他不辭怎麼肛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6-08-10 02:11:00
大使這職位就該高道德標準看待
作者: cunankimo (F5)   2016-08-10 02:11:00
DPP找不到其他 不會酒駕的外交官了?
作者: windyyw (ff)   2016-08-10 02:13:00
能力比酒駕觀感重要的價值觀是對的嗎?
作者: Shufflin (Luvperona)   2016-08-10 02:15:00
可以拿90分你不要,你說因為我看人家都只拿30分,所以我也30分就好了
作者: fernand (fernand)   2016-08-10 02:15:00
除了專業水準外,品德也必需兼備,畢竟駐外使節是代表國家,難道希望國外的人看到我們派出去的使節就覺得我們是個容許酒駕的國家嗎?雖然有點誇張,但仍須避免給別人這樣的誤會
作者: poet1112 (濕人不是詩人)   2016-08-10 02:17:00
麻煩你去跟新加坡說我們要派個酒駕的領事過去喔
作者: beyvaisu (北va喔)   2016-08-10 02:17:00
若對所有酒駕的大使 鄉民標都是自動請辭 就不是2套標準
作者: cunankimo (F5)   2016-08-10 02:17:00
不酒駕叫做高道德標準 那一堆鄉民大概都聖人級別了
作者: doom3 (ⓓⓞⓞⓜ③ )   2016-08-10 02:17:00
不會日文都能當大使了 只要他沒酒駕
作者: FMANT (OE)   2016-08-10 02:19:00
統派真的很囂張 台灣民主先生竟然被鬥倒 悲哀 千杯去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16-08-10 02:25:00
你怎麼不說酒駕職業軍人勒令退伍? 還關係到終身俸耶
作者: ice31 (小修修)   2016-08-10 02:25:00
我是不相信現在的統派和藍營的有辦法用嘴鬥倒綠營的誰啦!完全就是這個社會就不允許他在去履新了!這道理很難懂?統派也沒用嘴鬥倒馮世寬啊!
作者: netll123 (專業的文盲)   2016-08-10 02:26:00
不酒駕是最低道德標準,酒駕和殺人有什麼區別?
作者: fantasyscure (台灣狼)   2016-08-10 02:34:00
酒駕就是一種犯罪後僥倖的心態,這樣的人當大使?台灣是酒駕刑責過輕,所以一堆人覺得小事一樁
作者: EstelleRinz (小艾)   2016-08-10 02:39:00
不酒駕是高道德標準? 笑死人 不酒駕是基本道德而已
作者: cecillia1881 (ceci)   2016-08-10 03:11:00
酒駕就是僥幸,零容忍!
作者: gavenchiu (小光)   2016-08-10 03:14:00
很明顯棄江保蔡平息眾怒 高道德標準只是假象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6-08-10 03:47:00
可憐。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6-08-10 04:04:00
有什麼引擎 就有人看DPP不聽話所以要教訓阿加上一群黨工趁亂混入 就成為一種詭異的民怨惹這應該可以說是「無在野黨的恐懼」症候群你要訴諸酒駕的道德正義 提高酒駕的道德層次 無妨不過這次主軸有在討論酒駕ㄇ 不就是要他滾至於他滾了有提高酒駕的道德層次ㄇ 沒有嘛 別人還嫌他滾太慢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8-10 04:39:00
如果公共危險是道德的範疇,那大可連法律上的處分都免了,拿來比較的東西實在很有趣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6-08-10 04:44:00
這個島上的人就是這個樣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6-08-10 05:05:00
ㄆ 叫你給囚犯食物等於必須放他出來 我也是忍俊不禁有這種思維真是令人同情
作者: benza (持)   2016-08-10 05:11:00
今天若是國民黨綠委早就翻桌了不是嗎?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6-08-10 05:12:00
如果電話亭喔 應該是翻桌了以後 那傢伙挖個鼻孔繼繼續幹 像雄文跟雪神 還有玄味嬸然後接下來就有人指責監督不力之類的雄文應該還會被捧成神 一例砍七天比一例一休棒棒然後出馬參選台北市長幹掉柯P 教訓民粹幹 顏色正確真好 照這種監督方式 社會一定更進步不過PTT的話往後能不能信 我就不知道了照這個節奏 柱柱姐會宣布勝利 呼籲砍除PTT黨工開始恢復顏色 披上藍藍戰袍 拍手叫好之類的光想到這個電話亭 我就興奮的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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