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鄉民自行開公司後還會支持二例嗎?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6-07-22 11:28:57
※ 引述《Yolosnow (生活很無聊)》之銘言:
: 想問一下
: 如果給鄉民開公司
: 或者說
: 更簡單一點
: 開飲料店 五十嵐
: 鄉民還會支持二例嗎?
: 還是說現行勞基法?
為何不支持,照理來說周休二日已經實施好幾十年了,
所以周休二日已經算是正常的事情了,而且周休二日也可以放平日。
或是依照目前勞基法工作 40hr/week,
如果是開飲料店那也很簡單啊,那就算一算時間,
不夠的再請part-time工讀生補齊就好,
找不到工讀生就店長自己跳下去做啊,飲料店又不用大夜,
要是我我才不給他加班哩,加班費比較貴。
這樣南部勞工會不會抵制我開的店阿??
作者: m21423 (WSH)   2016-07-22 11:30:00
等到可以加班你就會從底薪下去扣了啦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6-07-22 11:31:00
這樣你會少買幾台跑車很不方便
作者: tetsu327 (四情歸一)   2016-07-22 11:32:00
看回答就不是鬼島老闆or管理階層
作者: OmegaWind (換季了)   2016-07-22 11:33:00
你應該是員工命
作者: sunny21333 (Elisa)   2016-07-22 11:42:00
連鎖飲料店都是店長做到死...因為找不到人是太血汗的問題,公司都叫店長負責,然後自己只看業績自慰,幹連鎖飲料的制度太血汗跟店長沒有關係,可是公司都說那是店長的事,然後大家看店長自己要連上13小(對,分開打卡),搞得大家也不敢多休假,幹,離職後就抵制那家了飲料店營業時間應該要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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