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民進黨正在另覓場地 準備強行通過砍假案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7-21 10:39:29
剛才那件事我必須向邱顯智道歉...
那篇文章是附在邱顯智的訪談底下的,但並非他的發言。
是我錯了,在此謹向邱律師致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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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錯就承認,這是尚市長的原則。
作者: ILoveKMT   2016-07-21 10:40:00
去法院講吧
作者: GSHARP (Mr.Q)   2016-07-21 10:40:00
發錢啊
作者: kuninaka   2016-07-21 10:40:00
難怪你刪掉了
作者: lance8537 (小砰砰)   2016-07-21 10:41:00
發錢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7-21 10:41:00
喔喔 又有道歉文可以看了嗎?期待期待~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07-21 10:42:00
呵呵 主動去向他道歉啊 這樣有什麼意義
作者: ckz (老廢柴)   2016-07-21 10:43:00
從去年黑對方黑到現在才發現是誤會 選舉也過了 所以呢?
作者: danorken (dan)   2016-07-21 10:43:00
所以是什麼文
作者: tmlisgood (菜市秋)   2016-07-21 10:43:00
道歉就有用那還要警察嗎?
作者: ILoveKMT   2016-07-21 10:43:00
對了 道歉文 要先申請 去水桶懺悔吧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7-21 10:44:00
道歉有用喔?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21 10:44:00
邱不會跟你計較,但版規會,發道歉文要先申請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6-07-21 10:45:00
又要刪文了嗎?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7-21 10:45:00
所以工時案另找場地闖關誰錯怎不講一下 不用顧慮面子啊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21 10:46:00
那你幹嘛刪文後才道歉?不知道要保留原文嗎?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7-21 10:48:00
哭哭了嗎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6-07-21 10:48:00
要是我沒質疑 你也不會發現自己怪錯了人了吧 你可以覺邱顯智不好 但好歹了解一下他幹了那些事 再來說他那裡不好 一個常常為弱勢發聲的人 怎麼可能講出那些話邱最大的問題就是太理想化 說他是左膠也不為過都選舉完了 可以去看看他在選前做些什麼 落選後又做了什麼
作者: kill2400 (wei)   2016-07-21 10:51:00
民進黨一起倒,台灣會更好
作者: calliope (露瑟阿姨)   2016-07-21 10:54:00
有道歉有推,下次不要刪文啦。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7-21 10:54:00
你拿這個理由說嘴黑他超過一年了,口頭道歉就能解決?你就好好背負不被原諒的罪惡感吧就跟白色恐怖的實行犯一樣
作者: f124 (....)   2016-07-21 12:05:00
滾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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