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囚邱和順翻身有望?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7-15 10:54:57
這個案子其實是草率判決,但為什麼會出現草率判決呢?
按照民間司改會(也就是負責救援的這些廢死人權團體)的說法,
原因就是出在所謂的"速審法",也就是"蘇建和條款"。
當年為了救蘇建和,制定了所謂"蘇建和條款",
也就是在多少年之內不判死刑,就不能再判死刑,
於是法院便趕在時限到之前,把邱和順判了死刑...
所以廢死跟人權團體是為了救蘇建和,反而害到邱和順。
可笑的是當蘇建和出來的時候,這些廢死人全都"歡天喜地",
完全沒想到可能的負面作用:
Ex.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雖然很開心蘇案平反了,但司法沒多大進步」...
張娟芬羅秉成表示:
延續著八月三十一日蘇案無罪定讞的快樂,九月一日仍是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
遇見很多識與不識的朋友。遊行軍容壯盛,大家很開心;
除此之外,常見問候語也包括:「恭喜蘇案定讞!」
「去探視鄭性澤的想法很成功,加油!」
所以我說他們全是一群短視近利的蠢貨,為了救一個害到另外一個,
有沒有這麼愚蠢無知的><
作者: jun1981   2016-07-15 10:56:00
這明明就是檢察官的問題吧
作者: molle   2016-07-15 10:56:00
你怎知道沒人想過會有負面作用啊?正常人基本上都可以預見一件事會有正反兩面作用 很少人會相信一個作為只會有優點而不會有缺點吧?
作者: preisner (ppp)   2016-07-15 10:58:00
明明就檢察官&法官的問題,沒什麼證據也想判刑? 哈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7-15 10:58:00
哈哈,越前端當然問題越大,偵辦端問題當然大於判決端,你的見識還真是因偏狹而逐年退步呢
作者: molle   2016-07-15 10:58:00
「歡天喜地、很開心」就等於沒想過嗎?封你為讀心大師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07-15 10:59:00
哇賽 倒果為因把錯怪在反冤獄團體身上了?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6-07-15 10:59:00
見識深遠如你,這麼有心怎麼都沒採取行動,只在這裡發廢文
作者: drigo   2016-07-15 11:03:00
速審法是馬英九執政時期立法通過的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05:00
因為你笨 才會把這看成短視近利啦鑽啥漏洞 老早就有法律規定禁止判決不依證據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07-15 11:07:00
可以封你讀心術大師了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07:00
不只讀出人家沒想到負面作用 還能讀出法院判死刑是因為速審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推噓只看顏色 就算支持邱和順 看來也是個豬隊友「在期限前作判決」&「在期限前作死刑判決」你分得出差別嗎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6-07-15 11:09:00
按你的邏輯,你也沒因為冤案被抓進去關,那你能怪他們什麼?他們見識如何你主觀評斷就公正哦?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7-15 11:10:00
司法問題才大吧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11:00
一樣啊 「在期限前作判決」&「在期限前作死刑判決」分一下話說司改會不是法院 那是司改會說的不是承審法官說的所以是下判決的法官說的嗎~?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6-07-15 11:15:00
我也只是批評你邏輯有問題,就像你說他們一樣,我覺得你的言論很愚蠢,不過接不接受你也有自由哦,反正依你標準都是合理評論嗎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15:00
我都問啊噗 所以你也沒什麼見解就是了 「但為什麼會...呢?」、「原因就是出在所謂的速審法」 哈哈哈
作者: sexygnome (沒道德有水準)   2016-07-15 11:18:00
當年速審法三讀通過就ㄧ堆人提出質疑了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18:00
噗 所以你對這案子本身也沒什麼見解就是了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6-07-15 11:20:00
你說你不是他們的人不用對他們的行為負責,那他們也不用對你的想法負責啊,說到底他們出手做了,你又幫了什麼忙?覺得不好卻只敢發文取暖不敢付諸實行,那跟只會喇叭嘴空口批評的人有何不同?大決是你答不出來,結果只能說別人開大趕快end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21:00
照這樣講他們的錯誤也是他們自己發現的 你...哈哈哈人家知錯能改 你狐假虎威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6-07-15 11:22:00
是否是倒忙事情都還沒結論,但總是能挽救一個是一個,但你只會潑冷水,照你得做法倒現在恐怕還沒人能出來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22:00
喔喔所以你罵就來得及 啊可是你這樣就是拾人牙慧耶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6-07-15 11:23:00
你沒回答啊,你只是在跳針,精神勝利法你自己收著用吧不用救權丟著不就好棒棒道德好崇高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25:00
請更正 那是辯護律師&司改會說的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07-15 11:26:00
放出來難道不能開心?真的沒必要過度的聯想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6-07-15 11:26:00
一開始判決就一堆問題,全怪在速審上也是頗呵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6-07-15 11:27:00
他們把自己放到冤搓案的泥沼裡,想辦法在有限空間內幫助人,你卻是站在乾淨的道德高台上,指東劃西負責批評,說到底你有做出任何努力嗎讓他們得到真正的正義嗎?還是你只是想用批評讓自己看起來更乾淨而已?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07-15 11:28:00
人家就是要怪在速審法的身上才方便黑廢死反冤獄團體啊反正什麼都不用做,批評最輕鬆了,呵呵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6-07-15 11:30:00
你口中愚蠢的人幫助一個受冤屈的人重獲新生,而道德崇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30:00
怪自己是叫作反省 態度和你不一樣 不過你也同樣在事情發生
作者: billy3321 (雨蒼)   2016-07-15 11:30:00
老實說,速審法讓當時的許多案件加速審理,這是沒錯的只是審理結果有的是無罪(蘇案),有的是死刑(邱案)還有來不及審完放出來的(徐案)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6-07-15 11:31:00
人家忙著鍵盤救援啊!噓樓上
作者: molle   2016-07-15 11:31:00
之後才講 程度就和那群人一樣而已
作者: billy3321 (雨蒼)   2016-07-15 11:31:00
當時候立法的緣由是因為有許多案件還沒確定,就一直把
作者: tigerandme   2016-07-15 11:31:00
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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