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連要求雇主按照勞基法這種最基本的要求都要被責難,我就不知道勞工有何權益可言了
而外站津貼就我個人的看法是一種類似要華航額外付出的代價
一個華航公然違反勞基法,片面做出不利於勞工的勞動條件變更
多次協調沒得到合理的回應,竟然要用到罷工這種最後手段才能得到重視
如最後罷工後得到的結果跟之前協調的結果一樣
那公司後是不是等到勞工要罷工了才來處理呢?
再來勞工的薪資是由市場決定的
如果航空公司認為空服員過太爽,一堆人等著要做
難道他們不會用22K去徵人看有沒有人會去嗎?
老闆對員工薪水都碼算的很精
就是現在的薪水才能找的到他想要的人
他才會開這樣的薪水
要不然你以為他佛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