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訴求是恢復台北報到

作者: xechox (雪舞的時節我舉杯向月)   2016-06-24 11:22:33
抱歉我理解力不大好
我看起來現在是在討論勞基法的「休息時間」計算?
所以我可以簡單理解為
1 華航的工時是有排班表的,班表排的完美無缺,於法立於不敗
2 原本契約明訂於台北報到,所以從台北報到就算休時;然後再加上下機後的報離時間
然後現在狀況是
1a 班表排得完美無缺,可惜實際上飛機就是會誤點;導致實際休息時間不足
而在舊制中,來回松山的報到報離時間,稍微能拿來補誤點的休息時間
2a 現在改為桃園報到,休時計算砍了80分鐘
3a 華航可以隨意的變更航班時間,員工需隨叫隨到
且原本因為從松山起算,所以可能5小時前通知,現在桃園起算,所以2小時前通知
4a 變更的契約:「松山 >> 桃機」,這條是即刻生效,沒有緩衝/沒有預告?
請問問題點是這樣嗎?因為看了一大票的休時計算,真心眼花
若我前面的1a、2a理解無誤
那看起來,主要問題是
「因誤點而耗損的休息時間被吃豆腐了,沒有被計算」
「原本拿來計算休時的報到/報離時間被砍了,休息時間真心不夠」
「一覺醒來世界都變了,非常不爽」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6-06-24 11:24:00
你分析的很好
作者: putgun (馬賽克)   2016-06-24 11:36:00
1a的有人舉例,新加坡班機原本可能超過12小時,現階段變成11小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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