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投法才不是你講的這個樣子 你這講法是在忽悠當初支持的人
※ 引述《revadios (不願具名的黨內高層人士)》之銘言:
: 民進黨為什麼當初要提公投法?
: 因為民進黨打不下立法院
: 間接民主上打不贏,想到用直接民主來影響政局
: 但是現在民進黨打下立法院了,還席次屠殺
能不能打下立法院多數 優先想到的是選罷法 其次想到的才是公投法
你這邊主要應該講的是選罷法
選罷法跟公投法不一樣
: 民進黨自然沒有理由繼續推公投
沒理由繼續推修改公投法? 是權力的傲慢吧?
我們再來複習一下 當初為何推修公投法的訴求?
主張應修改成:簡單多數決、降低聯署門檻、廢除審議委員會、可直接公投立修法
當初一堆人在罵的是現在的公投法是部「鳥籠公投法」
當初罵鳥籠公投法罵得要死
現在不想修 是不想還權於民了嗎? 還是假的 忽悠大家?
還是執政之後有了顧忌? 想說等快下台了再修,放一隻槍給後面接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