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勞基法修正的魔鬼:誤把休息日當假日!

作者: turechirex (......想不到)   2016-06-08 13:02:46
※ 引述《LisivoNCTU (創業家)》之銘言: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601
: 2016/06/06公共論壇陳政亮勞動部是這樣宣傳最近的《勞基法》修正重點:
: 每七天會有兩天「放假」,其中一天叫做「例假日」(這是本來就有的),一天叫做「休息日」(這是新增的)。這樣叫「週休二日」,新增了一天的假!
: 但如果你真的這樣想,就被勞動部騙了,因為休息日並不是一種「假」!讓我們仔細討論
: 一下「假日」與「休息日」的差別吧!
: 首先,我們的假有三種,「例假」(七天中有一天)、「休假」(紀念日、節日、勞動節
: 等)與「特休」(跟勞工年資相關的)。從法令上來看,這些假基本上是一定要放的,雇
: 主要求上班只能是「例外」。所以,《勞基法》規定這些日子若要勞工出勤,得(一)經
: 由勞工同意、(二)工資要加倍計算、(三)即便出勤時數少於一日,其工資都得以一日
: 計、(四)(天災等突發狀況出勤)事後還要補假休息、(五)(天災等突發狀況出勤)
: 雇主還得在事後24小時內詳述理由,跟主管機關核備。(請參考《勞基法》第36~40條)
: 就法令的精神上來說,這三種假就是得放,上班乃是「例外」。換言之,這三種假的出勤
: 時間,絕對跟所謂「延長工時」無關,因為「延長工時」不是例外,而是一般企業常見的
: 現象。這樣說來,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麼《勞基法》關於這三種假的規定全部都寫在一起(
: 請參考《勞基法》第36~40條),與「延長工時」的工資計算規定(第24條)、「變形工
: 時」(第30條、30-1條)的規定徹底分開來的原因。說到底,「假」就是跟「延長工時」
: 與「變形工時」毫無關係的東西。
: 那麼,現在草案中的「休息日」又是怎麼規定的呢?勞動部採用了很高明的騙術,把它放
: 在第36條第1項:「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乍看之下,你還以為是一種「假」呢!但仔細一看,原來不是。草案36條增加了第2項到
: 第4項,說:「休息日是可以在二週、四週、八週範圍內來移動的」,另外第5項則說:「
: 休息日的工作時數是可以當成延長工時的」。
: 這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說,休息日不是「假」的概念,它是「正常工作時間」(無論變
: 不變形)與「假日」之間的「殘餘時間」而已。這個殘餘時間可以拿來跟正常工作時間互
: 相交換,也可以隨時用來加班;因此,在「休息日上班」完全跟「假日上班」不一樣,後
: 者是「例外」,前者可以是「常態」。
: 所以請讀者千萬不要想太多,誤以為勞動部會讓全國勞工增加假期,以便降低工時;實際
: 狀況是,勞動部把「週休二日」中的「休息日」偽裝成為一種「假」,騙我們說,週工時
: 只剩四十小時後,就週休二日啦,全年勞工就多出104小時,除以一天8小時,就等於多出
: 13天「假」啦,所以國定假日就算砍7天,勞工還賺到6天啊!
: 這是勞動部的騙術。休息日明明就不是「假」的概念,本來就無法這樣換算的。如果要當
: 作「假」來算,就請勞動部先把休息日上班當成是一種例外,這樣的換算才有可能成立。
: 但這還不是最猛的,勞動部最厲害的其實藏在此草案第24條。前面說過了,24條乃是「延
: 長工時」的工資計算規定。現在草案新增了第一項第四款:「休息日工作者,按平日每小
: 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眾所皆知,假日上班不管上幾個鐘頭都是要給「一天」工資的加
: 倍;但是休息日上班不是,是依照「時數」給的,即便你一整天大好時光都因為兩個鐘頭
: 的加班而全毀了,但因為休息日不是假,所以雇主只要合法地給你兩個鐘頭工資就可以了
: 。
: 再來,所謂「加倍」是什麼意思呢?過去「假日工資」的「加倍」計算是這樣的,勞動部
: 會說,每月的月薪都已經給你一倍了,所以加倍的意思是:「只要再給你一倍即可」。過
: 去許多勞工都覺得這種解釋很荒謬,因為比起平常日加班要多給1.33(加班前兩個鐘頭)
: ,1.66(加班兩小後以後)還少,後來在假日皆不願意出勤(得經勞工同意嘛!),逼得
: 雇主只得給高一點的假日工資才有勞工願意工作。
: 但是請注意,目前這個休息日不是假,它是可以隨時被拿來加班的。於是,這會產生一個
: 現象,就是所謂的「加倍」工資,將會比起平常日加班的工資還少(1:1.33或1:1.66),
: 而且還是根據時數來計算的,不用給一整天的工資呢!如果我是雇主,在平常日晚上加班
: 要給1.33或1.66,那我何不選擇在休息日給個1,不是更省錢嘛?相同的,雇主若用相同
: 的錢,在休息日比平常日還可多用勞工幾個鐘頭呢!
: 於是我們這裡就看到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勞動部把一個在「正常工作時間」與「假日」
: 之間的殘餘時間,偽裝成為一種「假」,說勞工會有很多的好處,但其實是方便雇主彈性
: 的挪移工作日,並給更低的延長工時的工資。這樣做,不可能降低台灣已經過高的工時,
: 反而給了雇主誘因(比平常日加班還便宜),讓勞工在休息日加班,總體而言會誘發更長
: 工時!
: 那國定假日砍7天呢?更不用說了,經過上述聰明的設計,勞動部所謂「降工時」根本不
: 是降成「假日」,而是降成「便宜加班的、方便挪移工作日的休息日」,結果不僅沒有降
: 到工時,反而誘發出長工時;在這種狀態下,勞動部再砍掉7天假,全國勞工貨真價實的
: 增加了56小時的工時啊!
: 那從頭到尾,這個《勞基法》修改,到底是在幹什麼呢?我看根本不是為了「降工時」,
: 而是為了讓雇主「彈性運用工時、調降加班費、砍假以增加勞工上班時數」的策略罷了!
: 勞動部官員就別再裝了,一些工運出身的官員們也別再打迷糊仗了,要降工時就堂堂正正
: 的降,別繞個彎砍了假、增加了工時,還要欺騙社會大眾說給了勞工多少好處,這可真是
: 典型的得了便宜還賣乖啊!
排版太亂,字太多,看不懂啦,
師爺,你給翻譯翻譯。

師爺:『就假周休二日,工時變長、薪水變少,又砍你七天國定假啊』
這就是驚喜啊~!!
原來這就是驚喜~~
手動置底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6-06-08 13:04:00
簡潔有力,開放勞工開始幹譙
作者: IloveDPP (...)   2016-06-08 13:06:00
顏色不對 沒人幹譙
作者: cancer0708 (你好,我製仗也販劍)   2016-06-08 13:07:00
翻譯的不好 是假週休二日 真週休一日 覺醒青吱最愛惹
作者: Playorange (Playorange1117)   2016-06-08 13:08:00
DPP素質不EY
作者: ejnfu ((-. .-)b)   2016-06-08 13:08:00
被DPP騙了,幹,有沒有遊行啊
作者: cunankimo (F5)   2016-06-08 13:09:00
重點是國民黨黨產吧 不要模糊焦點!
作者: kanoki (zzz)   2016-06-08 13:09:00
真他媽的驚喜
作者: turechirex (......想不到)   2016-06-08 13:09:00
黨產要討,但自身利益也要顧好嗎?
作者: ejnfu ((-. .-)b)   2016-06-08 13:10:00
黨產和假周休二日抗爭不衝突自身權益怎能因為你討黨產就放你亂搞
作者: W700cc (700cc)   2016-06-08 13:13:00
黨產要處理,我自身權益也要顧
作者: qazws456789   2016-06-08 13:13:00
民進黨不倒 臺灣不會好
作者: W700cc (700cc)   2016-06-08 13:15:00
這騙鬼的假週休,是垃圾國民黨搞的,但民進黨也別想和稀泥
作者: asid52714 (黑心人)   2016-06-08 13:33:00
選罷法快修,來罷免綠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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