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呂秋遠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6-05-26 14:20:39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聽說男人做到這10點,就跟綠島龍王鯛一樣稀有,有沒有好男人跟龍王鯛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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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0ce3oB
FB內容:
雖說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但為了降低離婚率,有些想法我會建議男性同胞要先
理解,否則還是不要出來害人會比較好,至於公主病的問題,因為我個人樣本不足,蒐集
到足夠的大數據再來說明。
1.她跟你媽不可能是母女,跟你姊妹也只是姑嫂而已:
我知道很多男人都希望配偶可以與媽媽和平共處。事實上,和平不難,但是請不要有過多
的期望,你媽只是她婆婆,就這樣。你要擔負起翻譯的責任,她其實很怕跟你媽相處不來
,請你媽跟你不要強勢的對她,這樣很殘忍。更不要有過多的期待,因為他們就算可以當
很親密的好友,也不是母女,不要拿女兒的標準要求她,因為你媽也不會用女兒的規格對
待她。
2.如果住進你家,你的改變幾乎是零,她的改變幾乎是全部:
你要知道,如果她住進你家,其實結婚對你而言,幾乎沒有影響,就是床邊多一個人而已
,但是對她而言,卻是翻天覆地的改變。你同樣上班、下班、翹二郎腿看電視、睡覺,但
是她會承受的壓力非常大。假日再也不能賴床到十二點、下班不能窩在房間裡、要幫忙你
媽煮菜洗碗、不能自己選擇看哪一個頻道等等。她在你家是家人,但跟你比較起來,她也
會是客人,一直會是。
3.懷孕很可怕,非常可怕:
想像一下自己的肚子多了一個腫瘤,大約是二十公斤以上,九個月之間,你要逐漸承受嘔
吐、子宮收縮、半夜頻尿、胎動、脹氣、腰酸、孕期痔瘡、掉頭髮、恥骨痛、羊水隨時會
破,還不包括失眠、肚子會撐大、陰道變形、身材會發胖等副作用。你不帶保險套以後,
她要付出這些代價,你付出什麼?錢?我給你,你趕快做!
4.她在家不是沒事幹,其實很忙,非常忙:
你上班很辛苦,我知道,但是不要否定她的辛苦。如果她沒上班,每天要做的家務事都很
多很瑣碎。你看到你媽以前做的事,現在都是她做。不要以為家裡突然會出現晚餐、衣服
自動會乾淨、帳單本來就有人繳、地板沙發原本就是清潔的,這要有人維持。而且這份工
作沒有升遷、變化不大,你的工作會有發展、可以升遷、每天可以看正妹,而她只能看電
視裡的宋仲基。
5.既然她要上班,就是跟你一樣,請主動分攤工作:
她也上班,這很應該,請不要限制她的自我發展。但這時候也請你分攤家裡的家務事,大
家下班都很累,沒道理只有她做。否則,你們多賺點,請鐘點清潔工幫忙打掃。是的,我
也同意家計費用要共同分攤,不過請注意比例,現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現象,還是普遍存
在。
6.她媽跟你媽一樣重要,請用同等標準看待:
她要回娘家,這是她的權利,她可以隨時帶小孩回家,你沒有資格反對。你媽你要好好照
顧,她媽她也得好好看著。父母都是一樣的,你媽生病,你才是孝子,請不要叫孝媳來照
顧,你妹呢?
7.小孩冠你的姓,是她愛你,不是理所當然的:
民法規定,小孩的姓氏不必然跟父親,這是要父母共同決定的。所以如果她願意讓孩子跟
你姓,是你賺到,不要以為本來就這樣。如果她認為應該跟她姓,請好好溝通,不要老是
說你的孩子當然跟你姓。你是把她當什麼了?
8.她對你很凶的時候,想想你做了什麼:
她有可能因為生理期很煩,你又踩到她的地雷。生理期,就是大量流血、伴隨經痛。你想
像一下自己的肛門一個月流血五天,還會讓你肚子一直悶痛。特別是這種炎熱的夏天,你
的肛門包著厚厚的衛生棉或是塞進棉條,你心情能有多好?就算不是生理期,也可以想想
自己講話有沒有太誇張、是不是只愛客戶不愛家人、外遇的那個女人是不是找她攤牌了、
有沒有讓她交代八次拜託你的事情?通常,如果你發現她心情不好,但是她卻說沒事,大
概就是很有事,請認真的溝通。
9.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不要常常叫你媽介入:
不要當媽寶!你結婚了,是這個家庭的共同經營者,你爸媽,只是你的原生家庭而已。不
要夫妻有爭執,就叫你媽來談、老婆帶小孩,也要你媽管、要不要買房,還要跟你媽商量
。你要不要跟你媽結婚比較快?
10.不要隨便講離婚,講了就要做到:
離婚,是最後的選擇,不要隨便開口。如果開口,就好好放人,想想你當年怎麼追她的,
說過了什麼話、做過什麼事。她曾經是你的最愛,是男人乾脆點,不要用你的社會結構優
勢去壓迫她,好好離婚,不要太過份。
如果做到這十點,她還對不起你,請來找我,我會幫你問問,你到底哪裡不好?你這種男
人已經是綠島龍王鯛,死一隻少一隻,她到底哪裡有問題?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6-05-26 14:21:00
這傢伙就是死活都是男生的錯,人家是女生耶~~~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26 14:21:00
{想像一下自己的肛門一個月流血五天} 肛門的血是鮮血
作者: waterfully (據說暱稱越長 字數就越多)   2016-05-26 14:22:00
這種文章就算了吧 發到八卦來幹嘛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6-05-26 14:22:00
小說家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26 14:22:00
月經的血是陳舊組織代謝 比較不新鮮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6-05-26 14:22:00
你媽養了你幾十年,就這樣
作者: drigo   2016-05-26 14:23:00
近年女生要結婚前提是不想跟公婆住了,知道為什麼了吧?
作者: voyhanxu   2016-05-26 14:24:00
"互相尊重"四個字也可以長篇大論,不愧是律師!
作者: mayjan   2016-05-26 14:25:00
這至少是正面的文章
作者: cc9i (正直與善良)   2016-05-26 14:25:00
很會寫文的律師 只可惜政治不正確 這裡是八卦版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5-26 14:29:00
他結婚了嗎?可以請他腦婆發一篇嗎?
作者: Grammy (自我主張Monster)   2016-05-26 14:29:00
兩性作家就不要掛著律師的名號招搖撞騙
作者: zaibatsu (florence)   2016-05-26 14:30:00
只有我覺得好文嗎?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6-05-26 14:30:00
性別平等大師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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