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立院初審 加重鐵路黃牛罰責最高處5年徒刑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鐵路法》修正草案,提高對黃牛票業者的處罰,購買車
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依現行法規定,可罰車票價格1到10倍罰鍰,委員會
初審通過條文將罰則提高為車票的5到30倍。此外,若以電腦程式大量購買車票,也新增
刑事罰,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併科300萬元罰金。
提案立委鄭運鵬說,2014年鐵路法修法,取消黃牛票的刑事罰則,認為用行政罰會比較快
速、直接,但修法兩年來,只有3件案件被起訴,其中2案被判刑,且罰鍰根本還沒裁決,
等於一毛錢都沒罰到,且黃牛票的狀況也一直沒改善。況且,很多大量購買車票的旅遊業
者、藝品店業者只怕判刑要被關,不怕罰錢,所以這次修法才又改回刑事罰。
此外,現行法規定鐵路行車事故致人死亡或傷害時,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考量事故若是行
人故意造成,鐵路局反而常常求償無門,更不應付給撫卹、醫療或喪葬費用,因此委員會
也通過初審條文,未來若事故發生是出於受害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為,不需酌給卹金貨醫藥
補助費。(曾盈瑜/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525/870081/
5.備註:
這們簡單就通過的法案
以前到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