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沖之鳥爭議 立委:新政府改太快

作者: behappy0924 (鐵飯糰)   2016-05-25 10:53:26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沖之鳥爭議 立委:新政府改太快
3.完整新聞內文:
作者記者丘采薇、周志豪、鄭媁╱台北報導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5月25日 上午3:34
新政府定調沖之鳥爭議將尊重「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決定,不但民
進黨內部意見分歧,時代力量也不認同,時力立委黃國昌重申「沖之鳥是礁,不是島」,
強調不論新舊政府都應該堅定護漁;國民黨則表示,聯合國二○一二年即否定「沖之鳥為
島」,政府不應自失立場。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表示,沖之鳥礁就是沖之鳥礁,新政府現在「把驚嘆號改成問號」,未
免改太快了,應該要主張沖之鳥就是礁,不能為了要維繫台日雙方友善關係,就把肯定句
改成疑問句;在不損及國家尊嚴的情況下,必要妥協可以考慮,但不能還沒開始協商,我
方底線卻一直往後退。
但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表示,主觀上認為沖之鳥是「礁」,但新政府面對世界客觀的環境
變化,一定程度會注意到國際對島或礁的看法,兩者並不衝突。
黃國昌強調,時代力量的立場很清楚,沖之鳥不符合國際海洋法對島的定義;在沖之鳥紛
爭的解決機制上,不論是派海巡署艦隊強力護漁,或透過外交折衝來確保我國漁民權益,
都是行政部門可以處理的手段,要以台灣最大利益作為目標與選擇。
立法院國民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外交不能以犧牲人民權益為代價,質疑政院在該堅
持時卻放手,後續恐不利我國主權與漁權伸張。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江啟臣指出,台灣
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政院卻將台灣在公海漁權歸屬的未來發展寄託給聯合國,按照相同
標準,「中華民國外交不用玩了!」
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表示,CLCS並未認定沖之鳥礁為島,就連中、韓也同意當地為礁石
的看法,在爭議未解前,日本無權主張周遭經濟海域。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周志偉則質疑,近日日本眾議院外委會委員長岸信夫宣布,已經就沖之
鳥礁問題和蔡政府達成共識,但是蔡政府尚未向台灣人民公開共識的內容,請問這是不是
黑箱協議?最會溝通的政府到哪裡去了?這個協議該不該事前送立院報告,事後送立院審
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aKI2dG
5.備註:無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6-05-25 10:54:00
舔日囉!!!! 689的選擇
作者: ererer   2016-05-25 10:54:00
新政府只會捧日皇LP,哪天日本說台灣是日本的,也會同意吧?
作者: ron0803 (龍)   2016-05-25 10:54:00
這絕對不是黑箱,因為顏色對了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6-05-25 10:55:00
170萬先還來
作者: gear5817390 (斑馬與蝴蝶)   2016-05-25 10:55:00
意外?空心阿
作者: locdan (locdan)   2016-05-25 10:55:00
又要衝立法院了嗎?
作者: eval (我說話中肯實在)   2016-05-25 10:56:00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看東西好像越來越慢
作者: ron0803 (龍)   2016-05-25 10:56:00
這不是賣台,因為不是KMT賣的
作者: chenker ( )   2016-05-25 10:56:00
顏色對了 就不是黑箱 懂?
作者: erc (翔)   2016-05-25 10:56:00
這些內容都是昨天新聞採訪的報導 不過外交部已經說可以捕魚囉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05-25 10:57:00
又沒領土爭議,實務上讓我自去捕魚,不是最好的結果嗎?
作者: funkD (放可)   2016-05-25 10:57:00
戰神都說話了 一堆像馬的皇民還有話說嗎?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6-05-25 10:58:00
689 真他X的有病
作者: quint (綿羊偵探團)   2016-05-25 10:58:00
跟中國有關就是黑箱 跟日本有關就不是
作者: face0079 (face079)   2016-05-25 10:58:00
呵呵 只是有共識而已 又沒有簽合約 傻傻的你要等簽約了 再來喊黑箱吧 這麼快喊就沒搞頭了
作者: donation12   2016-05-25 10:59:00
這就政治籌碼而已,我捕魚你不抓,我不去爭是島還是礁實際上要看漁民出海會不會遇到狀況今天記者應該跟著漁民出海去捕魚,採訪看看實況。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6-05-25 11:06:00
黑箱協議~~國民黨還不快衝,在等忠孝東路裝冷氣嗎??
作者: excia (Afei)   2016-05-25 11:06:00
他媽的就能捕魚又不是領土爭議 到底在憤慨三小阿糞蛆 幹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6-05-25 11:12:00
既然可以捕魚 那之前抓爽的?
作者: NNK0702 (從心開始)   2016-05-25 11:12:00
菜皇萬歲。。。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5-25 11:12:00
風向帶很勤齁
作者: ufo24x (幽浮X)   2016-05-25 11:12:00
就說MA挖洞給新政府跳,新政府為何一定要跟MA的意志呢
作者: am712 (EC)   2016-05-25 11:19:00
昌哥說話惹 反對的都黨工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6-05-25 11:56:00
那麻煩先把贖金還給漁民 反正公海捕魚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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