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呂秋遠勒斃案撰文 教授打臉:教育不能等

作者: RoroyaZoro (最賤.問天譴)   2016-05-19 11:17:08
我發現法律人好像都這樣耶
不論是對自己人還是對民眾
都是一副"你們最笨啦 讓我來教育你們"這種高高在上的樣子
以前看到馬囧對原住民說"我把你們當人看,教育你們"
還會覺得他很白目,很自大
現在才知道這就是法律人的常態
雖然馬囧的法學素養很xx
但法律人的習氣倒是學得不錯!
※ 引述《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呂秋遠勒斃案撰文 教授打臉:教育不能等
: 屋主勒死小偷遭判依過失致死罪判3月緩刑2年,引發民眾討論,有人批評法官恐龍,但有
: 人覺得法官沒錯,而站在法律的專業判斷上,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也支持法官「法官已
: 經頗為仁慈,也沒有違背法律規定」,不過李茂生卻話鋒一轉、落落長地批評曾針對此案
: 撰文的律師呂秋遠,「律師的法律常識教育不能等」。
: 呂秋遠在案發後數日撰文,當時屋主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呂秋遠認為,如果檢
: 察官收案後也認定屋主涉「過失致死」就是大大的放水,因為屋主是先有傷害的行為,加
: 重結果導致竊賊死亡,本應依「傷害致死罪」偵辦,此時論罪就會由過失的2年變為7年以
: 上。
: 對此,李茂生打臉批呂將焦點放在誰先動手根本劃錯重點,本案重點應是防衛手段是否為
: 侵害最小的手段,也就是屋主一定要勒住小偷的脖子、而且時間必須這麼久嗎?若不是的
: 話,基於防衛者(屋主)的驚慌情事(擔心孕妻受傷),得於超過阻卻違法範疇的部分認定違
: 法,並考慮減免責(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goo.gl/Bg1U5v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5-05-19 11:17:00
雙口律師應該是特例 真的蠻多人看不起他的因為他每次都把法律寫得跟心靈雞湯一樣
作者: ejtch (ejtch)   2016-05-19 11:18:00
念那麼多書 水準還這樣
作者: qsxwdc (Moo)   2016-05-19 11:18:00
XDDDD~他們會叫你去讀書,三小的教育不能等之類的...
作者: Scott92 (なんや)   2016-05-19 11:18:00
因為呂的風向都選擇不懂法的民眾一邊 但通常都是錯的ㄏㄏ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5-19 11:19:00
尊重專業 也可被說成驕傲
作者: danorken (dan)   2016-05-19 11:21:00
不管你說什麼 只要不是他們想的 就會叫你多讀書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6-05-19 11:31:00
這倒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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