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護孕妻勒死賊 勇夫:如果鬆手可能…

作者: souter (舒特)   2016-05-19 10:58:14
※ 引述《joker8324 (joker8324)》之銘言:
: 原來這個案子判出來啦?
: 講個小八卦好了
: 當時小魯剛入伍接受二段訓的時候
: 這件案子剛發生,新聞報超大
: 小魯我當時就問林口憲校的擒拿教官
: 教官就說這個案子本來不會被判到這麼重的
: 是因為那個海陸太得意了還在媒體前面表演壓制的動作
: 有練過的就知道那根本不是普通的壓制
今天,你什麼都不要想,把你學過的武術都忘掉,然後請一個人站在廁所裡衝出來攻擊你
請問,你今天用一手推他臉,一手推胸口將他推進廁所直到他撞上牆壁,跌坐地上,我持
續壓住他的臉,並緊抓他的衣領往下扯怕他爬起來。這些動作需要「有練過」?
如果今天新聞沒告訴你,屋主是海陸退役、練過幾年柔道,然後在電視前面表演他當時
壓制小偷的方式,你跟那個教官還會有這樣的見解嗎?
不會!因為你們這些自以為練過幾年武的傢伙會改口說他只是幸運做到這招而已,批評他
壓制的方式有缺點,不落實。其實有更好的方式來進行壓制,他要是有來跟你學就不會發
生今天這樣的事(然後施展你們那些華麗而無用的擒拿術給大家看)
: 那個就是要搞死你才會這麼做
: 壓制有其他更好的方式比如平常警察壓制刁民的姿勢
看到你打這句就知道你根本沒有實務上制服對手的經驗,才會相信擒拿在實務上的效果。
面對比自己高大壯碩的對手,最有效的技術就是勒頸跟打擊要害,你們憲兵學的那種擒拿
,還是去買普洱茶比較安全啦!拿來制伏案中小偷這種身材,今天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而是全民唾棄那個小偷,偷竊失風怒殺全家。
: 海陸擒拿一般肯定先教這種入門的
: (憲校也是教這種……好像叫反手擒拿吧)
: 要是他不在媒體前面表演
: 乖乖裝作很害怕跟法庭說當時太緊張完全沒有印象事情怎麼發生的
: 那刑責應該不會像現在這樣了!
順便跟大家分享一則實例,最近單位上的學長才跟我分享的:
幾年前,一樣有個小偷潛入屋內偷竊,結果屋主返家時發現有小偷再他們家,在小偷未發
現的情況下報了警,警察很快就到現場,進屋時小偷還在,而是呆呆的在客廳裡翻東翻西

當警方喝斥那名小偷時,那小偷很配合立刻雙手投降,警方很快將小偷壓制在地上(未上銬
),清算他偷了多少東西;就在警方跟屋主在講話的時候,就只是一瞬間的鬆懈,那小偷整
個翻過來從褲頭拿出把小刀劃了警察一刀。
那名警察在有進行搜身的情況下,被斷了兩根手指,官司到現在還在打,小偷打死沒錢賠

正常情況下,被勒暈到甦醒只需要短短的幾秒,更別說今天完全不清楚對方身上到底有沒
有武器。試問如果你今天是屋主,你到底是該放手還是持續壓制?
我是絕對會像屋主一樣持續壓制到警察來啦,畢竟老婆小孩就在背後,我可賭不起。
作者: kgb1019 (小凡)   2016-05-19 10:59:00
你是鴿子哦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5-19 10:59:00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5-19 10:59:00
如果這樣的話練武練來幹嘛XDD反正等到事情發生都會忘記R
作者: tosay (12333)   2016-05-19 11:00:00
這我剛講,你會被我推文的魔人噓
作者: danorken (dan)   2016-05-19 11:00:00
我不會噓你 因為我要推廣 大家要多讀書 或閱讀此好文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5-19 11:01:00
屋主自爆沒辦法 不是當事人都無法想像
作者: qsxwdc (Moo)   2016-05-19 11:01:00
法匠就練練嘴而已,啥實際情況??他們才不管哩~
作者: albert (嘛.....)   2016-05-19 11:01:00
幫推,要是我,壓制住了也絕對不會鬆手。誰知道一放開會發生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5-19 11:01:00
大家都天生神力 人人有功練 武館可以關門啦
作者: albert (嘛.....)   2016-05-19 11:02:00
什麼事? 搞不好對方是裝暈啊?
作者: max83111 (攻擊態度)   2016-05-19 11:02:00
鍵盤武術家都很強很理性,一定不會傷到小偷的
作者: maxboy06 (阿翔)   2016-05-19 11:02:00
從小到大麻麻都說文組是讀讀書的在念der為啥現在文組最愛叫人去讀書呢 一定是麻麻騙人家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5-19 11:03:00
鍵盤高手有夠多,每個都在聰明教學怎麼做最棒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6-05-19 11:03:00
屋主不是像你這篇說的先報警並堵住廁所嗎? 怎直接破門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5-19 11:04:00
練武跟練舞一樣 先健身 另外則是希望有效使用身體肌肉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6-05-19 11:05:00
原PO好棒棒,本案就是不放手就過失致死啦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6-05-19 11:06:00
警察斷2指的新聞在哪?沒根據我就當你瞎掰鬼扯說謊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6-05-19 11:07:00
尊重每個人在當下的選擇,也要承擔選擇的後果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6-05-19 11:08:00
嫌犯家屬怎麼沒跳出來說要賠警察錢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6-05-19 11:09:00
新聞? 知道社會上很多案例都沒上報嗎?
作者: scott93 (日子)   2016-05-19 11:13:00
推這篇,原原po舉那種例子,根本馬後炮風涼話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6-05-19 11:13:00
警察因公遭斷2指沒新聞?我就當你瞎掰鬼扯說謊
作者: triangle10 (541)   2016-05-19 11:14:00
你覺捯瞎掰就瞎掰阿,你很重要嗎
作者: ovarbda   2016-05-19 11:15:00
所以可以殺人喔 以後就定法律唯一死刑就好啦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6-05-19 11:16:00
瞎掰的話,算偽證而已,判比小偷重一點點而已照這篇標準,勒死就好了
作者: lokikevin (limited)   2016-05-19 11:19:00
什麼事情都會上新聞的話 妓者就不用上PTT抄新聞了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6-05-19 11:19:00
可是小偷是自鎖廁所躲起來耶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6-05-19 11:21:00
說的好像小偷全身上下只有脖子能讓你壓制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6-05-19 11:24:00
不知道souter能不能親自示範一下,被勒到臉色發黑全身癱軟,能不能放開幾秒鐘生龍活虎的復活呢?你講得這麼信誓旦旦,你親測一下肯定沒問題對吧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19 11:26:00
勒暈到甦醒只要短短幾秒?但能恢復正常動作要多久??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5-19 11:26:00
你說的實例有沒有關鍵字啊XD 幾年前,那應該判決出來了吧?想查一下判決怎麼判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6-05-19 11:27:00
我當你偽證,哪個單位哪個教官,時間,人事時地物,通通沒有你這跟瞎掰鬼扯有9成像,警察斷指是何等大事,縣市長一定會去探望,署長也會去探望,怎麼可能惦店的
作者: oherman (qq)   2016-05-19 11:33:00
要講事實把新聞貼出來才有意義,不然就是在編故事
作者: tdlions (竹節蟲)   2016-05-19 11:37:00
推一個
作者: assassinzero (刺客教條 我的最愛)   2016-05-19 11:38:00
看到一堆人積極的替犯罪者說話 真的很有趣XDD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6-05-19 11:40:00
認為風向對了就可以隨便瞎掰,反智還洋洋得意就是這種還在扯啊,幾秒鐘就恢復是你說的,勒到臉色發黑癱軟是警察拍的,結果你不敢親測就開始轉彎了啊?然後你開始掰當事人沒心思去判斷?但警察來的時候當事人也跟警察說小偷快被他勒死了耶? 現在你要怎轉彎?講現實?你一堆腦補情境跟我講現實?鍵盤助教吧另外你好像還是不敢面對不是小偷衝出來是當事人衝進去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5-19 11:49:00
衝出來還是衝進去最後都有衝突 也不影響武術點 抓語病有事嗎?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6-05-19 11:50:00
原來主動衝進去跟對方衝出來,這完全相違背的事實鄉民能用語病帶過阿不就好棒棒?防衛過當的幾個要點要不要去看一下?真奇怪耶,就直接承認你們的想法是有小偷就要殺之而後快就好了,既然你們覺得無條件殺站得住腳,又何必用各種腦補情況來鞏固自己的說法?
作者: zsx0930 (紅色十月)   2016-05-19 11:55:00
整個新聞最好笑的是小偷家屬還有臉叫屋主賠錢?!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5-19 11:58:00
此案用防衛過當都很勉強了 一堆人還傻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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