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近日看了一些新聞有感而發
一名OK超商的加盟主,明明就是因為小鬼在店裡耍屁
吵著要店長請他東西吃,不請就在鬧
還白目到伸手去弄保險箱
整整鬧了半小時以上店長氣不過
才動手痛扁這名屁孩
但現在台灣社會只要訴諸暴力,不管多正當的理由
就是你的不對
我管你是因為什麼原因動手打人,只要你動手你一定就有錯
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
還記得以前小學時不乖會發生什麼事嗎?
不只父母,老師都有可能揍你一頓,狠一點的還拿藤條、熱熔膠抽屁股
國高中上課吵鬧、分數未達老師標準時會發生什麼事?
輕則被打手心,重則直接把你脫去訓導室揍
那麼現在呢?
老師只要敢動手,家長鬧一鬧就讓你上新聞
管你犯錯的學生多可惡,只要你動手你一定就有錯
再來就是男女感情方面
假設交往兩年多的一對感情都不錯
但女方後來出軌,在跟現任男友坦白不知道自己愛哪一個人
男的氣不過自己突然被帶綠帽,分手時難過又生氣的甩女人一巴掌
整件事就變成男方的不對,負的責任要更大
我相信以上案例都是動手方一時情緒控制不住才開扁的拉
不過現在社會是不是過於放大動手方的責任,而不去搞清楚更重要的事由?
一旦動手,再怎麼情有可原也會變成你的錯
有沒有情況是動手後社會各方還拍手叫好的?
痛扁發廢文的八卦肥宅我想也會各方圍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