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donic (黑東尼史塔客)》之銘言:
: 這想起我們公司面試有一道題目
: 如果你的小孩快死了,你被迫要去搶銀行,請問你會 ?
: 1. 還是搶銀行
: 2. 犯法的事情不能做
: 老闆的答案是 1.
: 一個人,如果連骨肉親情都可以拋棄,這種人連人都不是,不值得相信。
: ( 我也是回答 1的)
這種公司 進去穩死的
以後就是一堆,為了保持高薪 犯法的事情在所不辭
公司的價值觀,就是這樣慢慢集體洗腦
我為了懶惰,也會犯法違規停車啦 超速 紅燈右轉...
說犯法的事情不能做,是很八股啦
但是,為了小孩就可以搶銀行,根本算是預謀犯罪
這種心態就是詐騙集團橫行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