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罵人有罪現實無 葉毓蘭:法官腦袋構造

作者: yuzukineko (閃亮三叔公)   2016-05-15 13:59:21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網罵人有罪現實無 葉毓蘭:法官腦袋構造跟凡人不同
3.完整新聞內文:
洪姓男子玩網路遊戲「英雄聯盟」時,透過電腦配對與陌生玩家組隊卻輸掉比賽,他在聊
天室中罵對方腦殘挨告,遭判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在臉書表示,網
路世界罵人有罪,真實世界罵人男妓、爛貨反而沒事,「法官腦袋的構造是跟凡人不同的
」。
洪姓男子因為網路遊戲與人起爭執,在聊天室罵對方「腦麻、你他媽腦殘、還留下你這垃
圾禍害人間…」等不雅字句而挨告,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真實社會的延伸、網路化身的名
譽權應受法律規範,因此不採納洪男主張的「一個網路帳號不具有人的權利」而判他敗訴

葉毓蘭在臉書寫道:「法官腦袋的構造是跟凡人不同的。在真實社會罵人男妓、爛貨,是
言論自由,無罪!但在虛擬網路上,罵人腦殘,不行。網路有人格權,但公眾人物沒有
?」批評法官判決有失公允。
她同時也指出,法官偏袒犯罪者,為了幫罪無可逭的殺人犯脫罪免死,「再細微的善念都
看得到,還長了一個特別能觀察到教化可能的透視眼」;而行騙天下的詐欺犯,台灣法官
也沒有忘記好好照顧,「猶如媽祖再世,救苦救難,每個在海外被捕的騙徒,一落網都想
媽媽,喔,不!想念媽祖。」最後她諷刺的說,「媽祖們對警察,擺出的可是另一張臉。
警察不管追車、攔檢、逮捕、開槍,只要一涉案,先射出一箭:踰越比例原則,再畫靶,
有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1696178
5.備註:
一人藍,腦就殘
作者: DOOHDLIHC (董事長)   2016-05-15 14:00:00
網路罵人本來就該判死刑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6-05-15 14:00:00
法官,不意外。難怪將軍一定會被判有罪
作者: CoolboyLinya (Daniel Hsu(M))   2016-05-15 14:00:00
葉毓蘭先噓
作者: augutos1894 (augutos1894)   2016-05-15 14:02:00
講的有道理呀,下次玩LOL記得罵人男妓爛貨就沒事了
作者: Windk610i   2016-05-15 14:03:00
葉大法官毓蘭不同意見書出來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6-05-15 14:04:00
藍腦教授崩潰囉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6-05-15 14:04:00
當他主張帳號沒人的權力就輸了啊 打官司找專業好嗎?
作者: StevCYJ (鈞Chen)   2016-05-15 14:04:00
葉先噓
作者: firose (guest也是也是也是也是也)   2016-05-15 14:07:00
bj4
作者: aprendes (隔絕)   2016-05-15 14:08:00
去脈絡化 前警大教授論述能力只有這樣喔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15 14:10:00
又在那邊LP比雞腿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6-05-15 14:10:00
你在法院,辦公室對不爽妳的人罵罵看啊,看他會不會去告妳
作者: mylove0617 (敢PO 就不怕被噓)   2016-05-15 14:10:00
只有第五點我同意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6-05-15 14:11:00
公然侮辱
作者: gh34163 (這。)   2016-05-15 14:37:00
白癡 一堆警察法官檢察官看到你沒法律背景就自認可以吃死你,然後講一堆狗屁沒邏輯的話
作者: kenro   2016-05-15 14:47:00
其實真的看法官或檢察官喜好而定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6-05-15 14:56:00
公眾人物本來就有受公評的責任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6-05-15 14:57:00
她的腦袋也讓我覺得很神奇
作者: nba10346 (川)   2016-05-15 15:15:00
可是都都是藍營告的比較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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