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鄭捷處死有程序問題?

作者: Handway (天元突破)   2016-05-13 10:05:35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hk416 (☑☠☜有未讀的✉☎♂♀)》之銘言:
: : 題外話
: : 我覺得昨天 主持人廖筱君對鄭捷的評語講得很好
: : 廖筱君認為:
: : 死刑犯不是沒有人權 法務部應該要讓鄭捷走完非常上訴的程序
其實你說的有一些對,不過還是有些問題可以討論
: 問題麻煩的是
: 如果律師一天不提出訴狀
: 那麼,我們死刑犯是不是永遠不用槍決?
基本上你這假設的前提是國家根本不想槍斃死刑犯
如果是常規化的槍斃死刑犯,一定會有一個期限可循
甚至可以提早看到排好的槍決名單,這樣律師還不提
的確是就是律師的問題
回到鄭捷這邊,他前面排的人有比較少嗎? 反正都死刑確定
之前怎麼也沒比照鄭捷判決完就直接拉去槍斃呢?
: 以前還要讓釋憲與非常上訴跑完
: 現在直接跟你說
: 反正非常上訴程序沒走完,犯人的人權就沒有被照顧到
: 就不能死
: 那對廢死人來說
: 是不是又多了一個更方便延緩死刑的巧門?
: 如果鄭案是當天判決
: 當下就簽署死刑令,立即執行槍決
: 那你說完全不給律師準備那我無話可說
: 明明就過了半個月
: 連提出到檢察總長那邊參閱都沒有
: 那還要說啥?
排他前面被判死刑定讞的都無視嗎?
: : 不是法務部長濫權認為 我可以殺不殺你鄭捷
: : 法務部長沒有權力 殺不殺 開槍就槍殺或不殺不槍斃
: : 有權力不代表就不能節制
: : 我覺得這句話 可以背起來
: : 將來若參加國家考試的作文時 寫出來 文章就很漂亮了
: 現在最讓我受不了的地方在於
: 以前廢死法務部長們,如王清峰
: 憑著自己的喜好
: 悍然不顧司法權的執判決
: 利用行政程序卡住,死活就是不簽署死刑令
: 這時高喊程序正義的廢死人都去哪裡了?
你這邊叫做精神錯亂,廢死就是不希望簽死刑令
真正要去抗議的是這些民調80%支持死刑的人
比方說你本人,請問上陣子小燈泡事件要發動上街的
怎麼不去佔領法務部,要求法務部長把全部的死刑令都簽了
為什麼不去做? 自己不去還要靠杯廢死,這神邏輯
: 有出來指責王清峰違反程序正義,非常上訴完該槍決就槍決嗎?
: 沒有
: 只要對廢死不利的,就是程序不正義
: 對廢死有利的,就當作沒看到
: 給予法務部長這麼大的職權,法律中有這麼大的漏洞
: 台灣的廢死立委何其多,可以說是超越藍綠
: 但有一個立委試著想過說要把這部分的法律修改嗎?
: 現在同一個漏洞
同樣的 講這麼多 80%民調支持死刑的人民有跳出來要求嗎?
還是繼續當沉默的大眾?
: 把鄭捷槍決了
: 就變成程序不正義
: 沒有充分照顧犯人人權
: 阿幹,都給你說就飽了,大家還要玩啥?
: 這種兩面手法令人不屑
你不要故意忽視其他種情況,槍斃鄭捷,很OK阿
可是多的是再問,其他死刑犯呢? 怎麼也不一起簽一簽
這麼多人只要殺一個就滿足你了? 有這麼容易滿足?
這樣還叫做支持死刑??
支持死刑就是要支持所有被判死的人都要快速槍決
如果法務部長一直拖,就是進攻法務部,要求他簽下去
民主社會,就是要用民意去壓迫阿~
我怎麼從來沒看到人這樣做,都是跑去靠杯廢死
根本就亂源
: : 回到這個議題 鄭捷雖然殺了很多人 要不要槍斃死刑或終身關一輩子
: : 多數的鄉民都沒有意見
: : 大家在不平的是 法務部沒有給鄭捷一個公道的程序
: : 先不論非常上訴結論會不會判鄭捷無罪或繼續槍斃 這是一回事
: : 但是 那個雖然嘴巴含滷蛋口齒不清的名嘴講得很好
: : 你國家要給人殺了 至少要給人家講話機會的程序阿
: : 所以法務部的確欠鄭捷與家人公道與為這個社會做了最壞示範
: : 就是沒有"程序正義"
: 如果當程序正義只有對特定一方有利時才是正義
: 那麼這個程序正義還算是正義嗎?
槍斃鄭捷對於前面其他排隊的有利阿
因為排他後面的先死了,他可以多活好幾天
請問這種正義跟你的正義有合嗎?
: : 最明顯的例子 就像今天法務部殺了鄭捷 但社會上好像也沒特別開心
: : 那個小燈泡媽媽反而也難過 因為司法仍沒有給大家正義
: : 這就是為何程序正義的重要
: : 只是有權力的人都忽略這一點罷了~
: 社會上沒特別關心?
: 政論節目討論幾天了?
: 新聞媒體整天播的就是鄭捷
: 八卦板上相關文章也是討論不停
: 這樣叫沒特別關心,那板上獵雷艦之夢叫啥?
: 今天小燈泡媽媽覺得難過
: 但我覺得很爽又怎麼說?
你覺得很爽這才是最有趣的
殺人的不是你,被殺的也不是你
槍斃鄭捷的也不是你
你擁有的只有一個養育出鄭捷這種隨機殺人犯的社會
你到底要爽什麼??
還是說看到有人被殺會讓你感到舒坦
咦? 這不是鄭捷說過的嗎?
: 部分鄭案被害人家屬覺得還了他們一個公道又怎麼說?
: 你的正義才是正義?
: 廢死的正義才是正義?
: 我的正義就是野蠻不文明?
: 且小燈泡媽媽FB文章寫的也不是程序正義問題
: 而主要集中再希望透過鄭案的研究可以減少下個悲劇的發生
: 希望政府不要只負責槍決而已
: 若我稍微羅蘭巴特一下
: 是否可以解讀為,充分進行研究分析完的個案,大可槍決?
: 就該篇文章所及的內容,你恐怕也很難說我講的必然不對
: 另外說到研究這點
: 請問對於個案的研究是否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
: 如果不要,那所謂人權是講假的嗎?
: 若非需要不可
: 那犯人不同意你研究
: 請問我們是不是永遠不能槍決他?
: 因為政府不能打死犯人,卻不留下些甚麼
: 是不是又多了一個合法的巧門可以利用?
: 說回原旨
: 就算部分廢死人在那邊雙重標準提程序正義我看得很ORZ
: 但畢竟提出的點我也能認同
: 法務部長不該以行政干涉司法權的執行
: 那麼以後就修法吧
: 不需要法務部長簽署死刑令
: 只要三審定讞,在一定時間之內檢察長未提出非常上訴
: 就執行槍決
: 若有,就繼續跑非常上訴的司法程序
: 這樣總沒問題了吧
: 但廢死真的會願意如此?
: 我可不這樣想
我建議支持死刑的人快點組一個社團
然後天天帶人上街去法務部抗議,要求把死刑犯全部槍決
這個才是真正能夠對於你們這些人目標有幫助的事情
靠杯廢死真的是完全沒有幫助,
因為廢死不能簽死刑令,但是法務部長可以
要找對人,拜託~
作者: WinniBear (溫柔的毒藥)   2016-05-13 10:08:00
推"你到底要爽甚麼??"那段XDDDD,很多人自己是鄭捷ㄟ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5-13 10:09:00
喔齁 現在死刑犯沒被槍決又變支持死刑的人的錯囉?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6-05-13 10:09:00
廢死根本沒民意支持,不知道一直浪費時間鞭他們幹嘛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6-05-13 10:09:00
羅瑩雪很聰明,殺一個鄭捷閒置40個人的CP值很高
作者: nckukath (無奈小智)   2016-05-13 10:10:00
這就廢死水準了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6-05-13 10:11:00
很聰明啊,殺一個人就讓整個台灣陷入狂亂中了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6-05-13 10:11:00
有人規定學長可以先吃子彈的嗎? LIS覺得鄭捷無爭議先吃不行嗎?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6-05-13 10:11:00
難道判完死刑要拖個幾年再槍決才行?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6-05-13 10:11:00
廢死沒基礎 結果自詡多數民意的反廢死卻沒去施壓執行 嘖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6-05-13 10:12:00
真要說誰打假球的話 反廢死還比較像呢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6-05-13 10:12:00
科科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6-05-13 10:12:00
順序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6-05-13 10:12:00
哪條法律或哪條判例或那種學說有解釋先判的一定要先斃
作者: fsuhcikt (後門幹屎哥)   2016-05-13 10:12:00
法律有規定學長要先吃子彈?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6-05-13 10:13:00
噓的是不是覺得法務部長想殺人就可以殺人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5-13 10:13:00
所以這次就沒問題 是其他的拖著不執行有問題 趕快立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5-13 10:13:00
不然這樣 大家來推修法訂執行期限 好不好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6-05-13 10:13:00
我不用法律,學理上有沒有這樣的原則告訴我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5-13 10:14:00
不要忘了冤案救援是跟時間賽跑喔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5-13 10:14:00
個執行法啊 立委不敢廢死就弄個死刑執行法來拖時間啊
作者: chungkuowei (arthur)   2016-05-13 10:14:00
噓的快進攻法務部要求死刑執行
作者: nckukath (無奈小智)   2016-05-13 10:14:00
執法的不是殺人者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6-05-13 10:14:00
所以請剩下的也趕快槍決就好了。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14:00
羅瑩雪選擇鄭捷,是案件最沒有疑義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6-05-13 10:14:00
還在想殺就殺,本來就法律已經認定要死的人又不是她去判的
作者: wsliu (wsliu)   2016-05-13 10:15:00
邏輯清楚
作者: jerry810113   2016-05-13 10:15:00
爭先壽死不吃嗎
作者: WinniBear (溫柔的毒藥)   2016-05-13 10:15:00
執法的不是殺人者,但很適合有殺人念頭的去當法務部長~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6-05-13 10:15:00
沒有程序正義的死刑跟殺人有什麼兩樣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15:00
有些案件,明明判死,拖二十幾年快當無期徒刑不執行為啥?,去問那些人權律師阿,就是找理由拖到飽所有人證,物證都齊,還一直找新證據,就是拖拖拖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6-05-13 10:17:00
這是個前面沒抓怎麼可以抓我的概念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6-05-13 10:17:00
原來支持死刑就要進攻法務部喔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17:00
好了,證據拖不下去,就開始講死刑犯犯案動機可饒恕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18:00
講犯案時身心狀態如何又如何..講不過,開始扯悔意
作者: WinniBear (溫柔的毒藥)   2016-05-13 10:18:00
今天我刷牙流血,死刑犯3號,就是你了。今天我他媽的踩到狗屎,死刑犯10號,就是你了。天他媽的老公沒有給我高潮,死刑犯19號,就是你了。^今
作者: fsac3   2016-05-13 10:19:00
死刑有哪條法律要通知嗎..請點給我看一下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19:00
鬼島就廢死神叫當道,暗渡陳倉,干預司法執行
作者: fsac3   2016-05-13 10:20:00
除了死刑犯本人外,有強制通知的嗎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6-05-13 10:20:00
"當初反對服貿的不是衝進去立法院了" 所以沒衝就是不反?
作者: WinniBear (溫柔的毒藥)   2016-05-13 10:20:00
每個都三審定讞,事後再生理由就好~~啾咪~~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20:00
搞得法務部長簽結死刑,明明是正確的,搞得要很低調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21:00
往後四到八年,一定零死刑執行,廢死神叫樂勝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6-05-13 10:22:00
4條人命 VS 一條垃圾 其實算已經有賺到了 顆顆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6-05-13 10:22:00
那沒去躺鐵路的都覺得關廠工人該死? 邏輯有很難嗎?
作者: jason91818 (jason)   2016-05-13 10:22:00
悲慘,不是說沒有任何誤判的可能所以讓他先去吃子彈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5-13 10:23:00
修法明訂執行期限 讓可能的冤案時間更緊湊更難救你說好嗎?是啊 支持死刑沒有積極去逼政府執行 讓有心人能有空間操作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24:00
鄭捷案最公開犯案,目擊證人最多,人證.物證最沒疑義自己坦承沒悔意,要槍斃快槍斃,沒精神症狀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6-05-13 10:25:00
我先問你 哪個法理有規定學長要先吃子彈的?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5-13 10:25:00
這樣是不對的 會被濫用 所以要把這空間打死 是這樣嗎?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25:00
這樣都還不簽結執死刑,那其他案件,根本就別想了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6-05-13 10:26:00
大部分支持/反對死刑的程度都只有嘴砲而已啊你我不是都一直在嘴砲嗎? 還是你有什麼實質影響力wwww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6-05-13 10:28:00
這樣都還不簽結執行死刑,更正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6-05-13 10:28:00
要比嘴砲你嘴的量比我還多 我還真比不上真的 比嘴砲的"量"你真的不簡單 即便沒有"質"畢竟我不喜歡講太多廢話 尤其是有人講更多廢話的時候論述? 我覺得實行死刑很對啊 你覺得不對那你趕快去躺法務部 躺法務部說可是你提的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6-05-13 10:36:00
柯文哲不是說這種事還有插隊的哦?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6-05-13 10:36:00
我一點也不同意躺法務部這作法 因為效果很差又花時間再說一次 你覺得鄭捷事件處理不當 應該你去躺法務部所以你覺得處理不當啊 那你趕快去躺啊"我問的是為什麼不全部都槍斃" 你要問法務部怎麼問我?寫封信去法務部很難嗎? 要我教嗎?"我動機沒大到要去躺" 廢話會在這裡嘴砲的動機都不高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6-05-13 10:42:00
邏輯正確程序問題就該修程序,而不是找些權宜之策亂搞程序怎麼定就該怎麼走,而不是找些理由不遵守程序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5-13 10:44:00
恩....廢死都說了你都沒在聽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5-13 10:46:00
daed大大 鍵盤很有力的 莫怪他
作者: evenblue (閃閃免人愛)   2016-05-13 10:47:00
作者: WinniBear (溫柔的毒藥)   2016-05-13 10:55:00
"難怪這間公司看起來是快倒了"XD 希望可以真正倒了~~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5-13 10:57:00
所以你只是想戰嘛 問你明訂執行期限讓可能的冤案更難救好不好 一個字也不敢回完全忽略救濟手段被濫用這件事
作者: dancingbird (腦袋當機中)   2016-05-13 11:00:00
恩....所以?既然槍決不能解決正義 那放出來給你教化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5-13 11:00:00
是希望兩極對撞下搞到最後連一點空間都沒有嗎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6-05-13 11:10:00
這些討論有個共通毛病就是都想把特例當作原則來處理而且看得出有些人言論就是把自己的義憤心理當成最高原則
作者: medoom (死ぬ気の炎)   2016-05-13 11:15:00
你快去攻佔法務部,請部長不要忽略前面未執行的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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