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鄭捷該死 但不該這麼早死的卦?

作者: MyNion (Nion Lee)   2016-05-11 10:52:31
我個人是覺得前面拖太久,而非鄭捷行刑太快。
18天又如何?最高法都三審定讞了,講白些就算定讞完後隔天就處刑,那也是沒有違法。
何來行刑過快之說?
如果覺得不開心,那認為行刑過快的團體應該整合起來,向立院主張增修一條:
「死刑犯判三審定讞後要放久一點,不能太快殺掉喔」之類的法律。
如果你們陳情到立法院後,法案表決通過,那當然是OK啊!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完全不會有意見。因為那就是程序。
但若不是如此,我實在會不知道那些人是在嚷嚷甚麼。
如果要扯到甚麼「人治大於法治」或「執行死刑淪為政治工具」,那可以理解。
此臆測很正常,因為我自己也認為馬政府只是轉移「注意力」,企圖掩飾下台前的作為。
但是--說認真的,就算今天真的變成政治工具那又如何?
因為此執行本來就是可以由國家政權自由掌握的「度」;無違法,也無違反程序。
就好像去公家機關辦事情,
平時跟民眾壓10個工作天完成的事情,結果今天去當場去就好了,
然後你還在那邊哀哀叫說欸為甚麼那麼快。
這就是他們可以操弄的「度」。
如果往後想杜絕類似的政治意圖,那就應該爽快走修法一途。
而非在那邊嚷嚷說「欸這次的18天真的太快了!」、「執行死刑真的符合公平正義嗎?」
等等似是而非的謬論。
因為這樣就真的擺錯重點了。
作者: ilovema19 (英九英九我愛你)   2015-05-11 10:52:00
先把綠吱吱貪污犯槍斃再講
作者: MyNion (Nion Lee)   2016-05-11 11:01:00
@ ~ @
作者: JSFS (小斑馬)   2016-05-11 11:05:00
就還是情>理>法然後跳得很大聲就覺得自己有理的套路啊說穿了這跟被開罰單然後滿地打滾有啥不同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6-05-11 11:54:00
快慢本來就是相對,前面都還沒執行當然會說太快...你也只是在抓語病,把別人的講法擺錯重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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