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硬闖陽明山「七星登山王」主辦人:我們

作者: airback76 (雜魚)   2016-04-27 10:56:11
網址:http://goo.gl/2n0h8d
新聞標題:收費路跑硬闖國家公園 陽管處:一定重罰!
(新增:陽管局說法)
由台灣運動休閒產業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陸上運動競技協會主辦,威岳運動行銷公司承辦
的「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跑競賽活動,4月30日將在未經台北市體育局以及陽明山國家
公園管理處的核准的情況下,號召跑友們跑進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
陽管局2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跑競賽活動,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園
區內多條古道及步道上舉辦,此活動經台北市政府體育局函轉活動企劃書,陽管局雖已回
復不回應,但主辦單位仍執意舉辦。陽管局呼籲,「2016七星登山王」屬違規活動,籲請
選手拒絕參加。
陽管局同時表示,考量假日山區步道登山遊客眾多,且路幅狹窄,跑者會造成遊客心理壓
力與衝撞意外,當意外發生時救援困難,對所有登山健行遊客及參加者之身體生命安全產
生重大威脅,故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山徑步道不同意競賽性質之越野跑。
另,根據跑友洪先生投書環境資源中心的「陽管處需要支援!」一文,到時活動若硬闖陽
明山,除了出動警察當人型立牌,也沒別的方式可以阻擋這樣的行為,且對於這樣的行為
頂多進行小額罰款,指這樣的罰則,對於近千名跑者報名,進帳約三四百萬的活動來說,
形同虛設。
主管單位則在《臉書》上則主張是陽管處刻意刁難,去年已經有舉辦過,「為何今年不行
」。指責陽管處「腐敗」、「顢頇」。但也公布退款辦法,惟活動舉行在即,物資與贈品
皆已寄出,22日後申請辦理退費的報名者已無法全額退費。
有網友在臉書上,替主辦單位聲援:「陽管處真是山大王,打著生態保育愛護山林的大旗
,北投覽車、七七行館、滿山違建…多少重大弊案?幾頭牛丟了還找不回來!」、「不見
不散,我機票也訂了。謝謝主辦單位努力辦好一切。」、「千萬不能停辦啊,我很期待啊
。」
但也有網友表示:「我只是想運動,不願意與貴單位挑戰公權力,麻煩請『全額』退款」
、「這是與公權力抗爭,主辦單位想抗爭,不能拿跑者來當擋箭牌」,也有跑者詢問,
「請問當天路線會封路或交通管制,保護選手嗎?」不過並未獲得主辦單位任何回應。
消息刊出後,陽管局處長陳茂春表示,對於這樣違法的行為,會依活動的影響、主辦單位
獲取的利益、行為本身的受責難程度,以及主辦單位資歷等多樣條件來裁量,不受最高罰
則的限制,這次的活動「至少罰200萬以上」、「一定重罰!還要對負責人進行追究」。
呼籲民眾勿以為罰則輕微,千萬不可以身試法!(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引述《dennis331533 (洪胖胖)》之銘言:
: 媒體來源:
: ET today / 尋寶網
: 新聞標題:
: 硬闖陽明山「七星登山王」主辦人:我們不是東亞病夫
: 完整新聞:
: 無視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阻擋,仍執意硬闖上山舉行的「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路跑
: 活動引發熱議。主辦人蔡耀全晚間11時許在臉書PO文嗆道,「台灣有那條法令規定,山徑
: 越野競賽不可以辦?若無,那又有何不能辦呢?我們又不是東亞病夫!」
:  
: 預計於4月30日於陽明山舉辦的第二屆「七星登山王」越野路跑活動,遭陽管處以「安全
: 及衝擊生態環境為由」拒絕核准舉辦,但主辦單位仍號召跑者參與,還聲稱北市體育局已
: 經同意活動舉行,僅是陽管處在「惡意刁難」,嗆聲「山上不需要路權、陽管處管不著」
: ,揚言越野路跑「準時照常舉行」。
:  
: 對此,陽管處日前也發表聲明,指「七星登山王」主辦單位違反誠信原則,去年就以相同
: 手法將「越野路跑」改成「越野健行」,但實際上仍是路跑競賽,因此今年才拒絕予以核
: 准。除此之外,還有跑者爆料,「實際上北市體育局根本沒同意活動舉辦」,痛批主辦單
: 位是「強迫跑友一起挑戰公權力」,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  
: 蔡耀全稍早也在個人臉書PO文感嘆,「今天接受陳情的委員議員同時切割,反應真快!當
: 我開始正式獨立作戰,卸除了所有武裝,接受顯微鏡式的檢視,成為自稱環保衛道人士的
: 眼中釘,粉絲頁從此變成垃圾分類場,連FB都成為肉搜新寵兒,每天謠言耳語越來越多!
: 」
:  
: 對於網路上批評聲浪不斷,蔡耀全直言「感謝大家真有正義感的切割和建言,4月30日七
: 星登山王同樂會一定會辦!」他認為「宣示越野健行運動,一定會在台灣開花結果,所以
: 一定要繼續加油!有誰可以告訴我,台灣有那條法令規定,山徑越野競賽不可以辦?若無
: ,那又有何不能辦呢?我們又不是東亞病夫!」
: 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oonnet.org/M/Daily/DailyView.aspx?M=0&D=1482
: 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4-27 11:08:00
七星山我上個月就爬兩次,不想去運動別找藉口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6-04-27 11:07:00
本月4日,墾管處依國家公園法,處罰活動業者3000元,所以陽管處了不起就是罰3000,你能怎樣?
作者: seraphic298 (seraphic298)   2016-04-27 11:05:00
舉了幾個違法的例子所以自己也能違法? 幹這啥神邏輯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6-04-27 11:04:00
官僚搶錢扼殺台灣人健康的權益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6-04-27 11:04:00
看到重罰就想到屏東重罰3000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4-27 11:02:00
為了跑步交錢訂機票 很有心 給推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6-04-27 10:59:00
看到重罰就想到苗栗王重罰結果...
作者: PRACEMAKER (立川理恵迷( ̄﹁ ̄) )   2016-04-27 10:58:00
改成罰每個跑者3000,這樣我不信還有多少人要參加...只是不知道能不能這樣罰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6-04-27 10:58:00
究竟哪邊會先龜縮呢~科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4-27 12:46:00
當然是當場逮捕阿
作者: lolic (lolic)   2016-04-27 13:01:00
一群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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