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爽翻了!大馬20詐欺犯返台 全放了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6-04-17 10:36:29
※ 引述《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之銘言:
: 為什麼要中國提供證據
: 因為中國主張他們是受害國
: 他們國民被詐騙
: 好,請問
: 1.中國政府不給證據
: 所以詐騙嫌犯無法被審判
: 是中國的錯還是台灣的錯?
: 誰縱容的?
: 請問中國政府幹嘛一邊主張有罪一邊不給證據
: 因為中國共慘党智障?
不給審判,就免於讓你的既判力擋住他們一事不再理的審判阿~
到時候發國際通緝....(有能力的話啦)
: 2.中國人受害,
: 中國政府故意不提供證據
: 所以台灣嫌犯無法被審判
: 嗯...中國政府都不在意他們國民受害
: 你是在意什麼?
: 台灣人又沒受害
: 住海邊喔?
: 有事嗎?
理論上是要用較文明的啥提供證據,起訴文件,然後司法互助,
然後引渡過去審判啦.....(有證據文件語進入適當程序的話...)
但若他們根本不想讓妳這些詐欺犯在台灣因此判決完畢每人只有蹲個一年半就了事
他本就懶得讓你在這裡解決這事情。
: 3.如果無法成罪未來台灣人有人受害
: 阿就中國不給證據的錯
: 寫信給習胖抗議好不好?
: 不然你想怎樣?沒有證據預防性雞鴨喔?
: 人家在台灣目前沒有犯罪事實欸?
: 中國沒給證據所以人家在中國目前也沒有犯罪事實欸?
: 0.87分,不能再高了
要的話就是對方組成苦主控訴團,以原就被,來台灣打官司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