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段宜康 彰化金城武貪污案

作者: TWN5566 (台灣五五六六)   2016-04-13 10:36:06
FB卦點說明:
原來是彰化金城武阿? 我還以為是馬英九勒
前幾天看板上有人言之夸夸 說段宜康誹謗
我看這下......
另附上 證據 有人盜用舊章 向國家謀取錢財
https://goo.gl/DWZ4cw 10年前廢止的舊章出現在申請書上
https://goo.gl/EzuWsH 實際的章
這種無罪? 沒詐欺? 沒偽造文書? 還是台灣沒有司法了?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fref=nf
FB內容:
正義個咖ㄘㄥ!
林滄敏當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分別在
2012、2013年以「場地費」為由向中央政府請領了
245萬、294萬元補助款,難道不是事實?
林滄敏當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拿彰化
縣立體育場(縣長卓伯源)廢棄10年的舊章,自己做
了假的單據,向教育部領走這幾百萬,難道不是事實?
林滄敏當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在2012年
以向彰化縣立體育場租借場地的理由,向體委會領了245萬餘元
;但彰化體育場卻只拿到20萬8千元,難道不是事實?
林滄敏當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在2013再
以同樣的理由,向教育部體育署領了294萬餘元;但該年
彰化體育場卻只收了曲棍球協會2萬3千元,難道不是事實?
林滄敏當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在得知被
偵辦之後,自己趕快在2014年初繳回這兩年領的5百多萬
,難道不是事實?
這,難道不叫詐領補助款?
林滄敏唯一的辯解就是,自己這個理事長只是掛名,會
務不干他的事。把責任都推給秘書長李淑惠;這和馬英
九把詐領特別費的責任推給余文,有什麼不同?
林滄敏現在還是「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的理事長;
李淑惠現在還是「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的秘書長。
正義個咖ㄘㄥ!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412005334-260407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6-04-13 10:37:00
我們的國家很有錢啊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4-13 10:37:00
人家有狗鳴党黨證阿
作者: conpo (獅子たちの旗)   2016-04-13 10:37:00
林滄敏真的不意外
作者: rocf117 (你腳骨甘有這軟Q?)   2016-04-13 10:37:00
[新聞] 爆林滄敏詐領公款 段宜康判賠30萬
作者: bluebluelan (新陰流大目錄免許皆傳)   2016-04-13 10:38:00
彰化金城武趕快進去蹲喔
作者: heyboy0311 (嘿嘿嘿)   2016-04-13 10:38:00
[新聞]段宜康判賠30萬 林滄敏:說好的吞曲棍球呢?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16-04-13 10:38:00
打輸官司 很不爽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6-04-13 10:38:00
新竹 野內豐 向大家道聲早安!!!!
作者: vilevirgin (雙簧之美)   2016-04-13 10:38:00
各地體育會高層都一堆吃錢垃__
作者: zwx (王子麵)   2016-04-13 10:38:00
甚麼曲棍球協會,一看就是國民黨用來養肥貓的機構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6-04-13 10:39:00
官司都打輸了 法院認證的抹黑
作者: p123yt   2016-04-13 10:41:00
為什麼不直接貼判決書就好,這只有單方說法
作者: Hero (護國公)   2016-04-13 10:42:00
官司輸了還敢嘴?
作者: chenker ( )   2016-04-13 10:42:00
法院認證的 不爽再去上訴啊
作者: fgh81113 (阿景)   2016-04-13 10:48:00
以下開放金城武報到
作者: Hero (護國公)   2016-04-13 10:51:00
再叫我一次黨工,絕不原諒。但金城武可以。
作者: aph860212 (aph860212)   2016-04-13 10:57:00
也知道當黨工很可恥啊
作者: bce (歸雲)   2016-04-13 10:59:00
其實當黨工沒甚麼不好啦;不過如果認為被叫黨工是侮辱,那豈不表示自己也覺得這個黨很不怎樣^^
作者: chenker ( )   2016-04-13 10:59:00
法官審理認為段的爆料未盡查證義務,魏也未經合理查證,就直接引用段的爆料新聞稿和新聞報導,2人都有故意或過失判2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並登報道歉,另段宜康還須將臉書上不實指控內容刪除。 拿證據去跟法官說啊 放FB有屁用
作者: psku (@(o‵ェ′o)@)   2016-04-13 11:03:00
一定莫名其妙的協會 撈錢最會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6-04-13 11:36:00
段宜康沒叫小 學一下你們世堅哥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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