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蓋樓全憑己意 不甩結構安全 林明輝膽大

作者: vdml (vdml)   2016-04-11 11:33:20
中國時報
蓋樓全憑己意 不甩結構安全 林明輝膽大妄為
3.完整新聞內文:
作者程炳璋╱台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4月8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程炳璋╱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7日偵結,起訴建商林明輝等5人。
檢方發現林明輝不只是「一案建商」,蓋大樓從設計、監造、
施工都照一己之意所為,甚至申請變更設計拆除4樓B至D1棟隔間牆後,
竟擅自將A至D1棟1至4樓隔間牆全拆除,膽大妄為令人咋舌。
隨著南檢偵結、起訴林明輝等5人,A至D1棟1至4樓隔間牆全為林明輝在
興建過程中自行拆除,也使得大樓東南角1樓5戶變1戶,成為軟弱層,
是不耐地震而倒塌的原因之一,南檢表示,隔間牆證實是建商自行拆除
,與後來的所有權人,即房東藍太太及承租的燦坤公司無關。
對於林明輝等人設計不良,偷工減料行徑,結構技師施忠賢指出,
維冠金龍大樓興建當年的時空背景,法令無需結構外審,建商只要
找地、貸款,就可以主導興建,建築過程有很多機會可以便宜行事
,建築師只要膽子夠大願意背書,在設計圖上簽證蓋章就可以領錢
,只要大樓不倒,沒人知道有問題。
一名不願具名的土木技師表示,一般建商正常作法,是將大樓整體
委託給建築師設計,建築師再將設計圖交給結構技師分析評核,興
建時再發包給正規的營造廠,才是完整的興建過程。林明輝可以一
手主導設計、施工、監造與變更,是「不正常的現象」。
但事實上,法令給建商約束力太少,林明輝這種一案建商更是沒責
任,蓋完一棟大樓就結束公司,改名另起爐灶,為這種建商蓋章的
技師、建築師,蓋章就等於承擔一輩子的風險,謹慎的建築師都會
仔細評估,拒為這樣的建商背書。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j5vn447
5.備註:
兩個月過去了 希望結果能給受災戶一些遲來的正義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6-04-11 11:34:00
作者: thegreatlcx (PoChun)   2016-04-11 11:34:00
一樓被肛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6-04-11 11:34:00
隔間牆不是原本就可以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4-11 11:35:00
反正又不會判死刑 隨便蓋賭他不會倒阿
作者: paul0917 (保羅)   2016-04-11 11:36:00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殺頭的生意也要做
作者: tentaiunkou (天體運行像夢一樣)   2016-04-11 11:36:00
冒險蓋好險 差一點XD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4-11 11:38:00
藍太太真是史上被網路霸凌最嚴重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04-11 11:39:00
一定要利用這次機會改變法律 別讓那些人白死了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04-11 11:45:00
這就是網路世界啊,霸凌完發現目標錯誤就當作沒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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