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郵兩協會 立院要求三個月收歸國有

作者: aza0290 (阿茲)   2016-04-07 10:48:13
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電郵兩協會 立院要求三個月收歸國有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交通部主管的台灣電信協會、台灣郵政協會存廢再度引發關注
,立委質疑這兩個協會並無實質功能,資產淪為私人財產,但交通部卻忽視過去立院要求
解散的決議,立院交通委員會昨作出決議,要求交通部三個月內將上述兩協會資產歸還國
庫或把組織解散,否則就送監察院調查公務員失職。
交部:若解散恐有訴訟風險
交通部次長曾大仁說,若將電信協會與郵政協會直接解散或捐贈財產,可能引發協會部分
成員因權益受損產生的訴訟風險;過去有請律師研究過,認為應該繼續維持,且現有實質
功能,如果發生訴訟,可能造成監督時期中斷,若立院有這樣決議,會持續研究辦理。
立委:電信協會做土地買賣
立院交委會邀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主管財團法人進行績效報告,但焦點全在
台灣電信協會、台灣郵政協會的存廢。台灣電信協會董事長鍾福貴說,目前主要收入來源
為出租房地租金收入,支出主要用途也為繳納房地稅捐、辦理公益活動之用。
立委蕭美琴批評,電信協會根本就是在做土地買賣出租,業務內容疊床架屋。
立委鄭運鵬質疑,電信協會與郵政協會應該要收歸國有,但「討國產比討黨產還難」;他
說,上一屆立院決議要求交通部解散電協,交通部有什麼理由不照辦?他強烈要求,「電
協、郵協應該解散,其財產及功能收歸國有,若不解散,財產也應回贈國庫、未來所需經
費由中華郵政及各電信公司編列補助。」
立委鄭寶清補充說,電協公告資產為一七一億元,但市價超過兩百億元,擁有超過半數電
協董事的交通部,沒有理由不遵行立院決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76403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6-04-07 10:49:00
電郵也有協會哦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4-07 10:56:00
電郵的郵票沒買過?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6-04-07 10:59:00
國民黨的禁臠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6-04-07 10:59:00
不用巴拿馬 KMT在台灣的洗錢方式就夠多了
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16-04-07 11:02:00
政府畏戰跟本共犯結構
作者: choping ( )   2016-04-07 11:26:00
一堆肥缺
作者: ohiu (Three cups of tea)   2016-04-07 11:33:00
解散了我退休要去那裡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6-04-07 11:34:00
做土地買賣->不就炒地?
作者: Yanpos (公子團)   2016-04-07 11:44: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