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宇昌案太像了
都是涉及財務問題
曖昧但是絕無不法
一個真的做事的人手上不可能不碰錢 那沒法做事
但是碰到錢的問題手就髒了 特別是自己也小賺一筆的時候
那更是跳到黃河洗不清
我其實支持翁啟惠院長
他回來不是回來衝SCI SSCI的
他回來是打造生技產業化的 首先要弄清楚她回來的定位是什麼
讓那些本來在天空飛的學術研究 能轉化成實實在在的產品
從研發開始 接續專利佈局 接續技術授權 臨床測試 量產製造 行銷配送 整線的發展
我的看法是堆這些搞產業的根本不用管他們到底有沒有私心
而是應該怎麼合理範圍讓這些主導者可以拿到合理的技術分紅
讓他們更有動力去做創新
目前看來翁院長還沒離開合理的範疇 或者他自認為沒有離開合理的範疇
對這種大專案的主導者 一次瑕疵 就直接換掉
就好像岳飛要北伐時 發現武器供應商是岳飛老婆的弟弟的岳父
這時候不是記警告 記小過 而是直接陣前換將
這合理嗎?
今天的問題在於兩點
1、台灣人的合理範疇非常小 沒有一清如水 兩袖清風 三餐不繼 四壁肅然 五族厭棄
基本就是貪官
貪官就是壞官
壞官就要公審
公審就要上刑 先打殺威棒一百在審
上行後要凌辱 要你公開承認自己背叛人民 背叛國家 背叛黨
凌辱之完一腳把你踢開 再換上自己人 只會拍馬屁 滿嘴跑火車
2、有人見風起舵
把那些有點曖昧的事情誇大 宇昌暗示這樣 翁案也是這樣
我們千百年的內鬥內行 外鬥外行的優良傳統在一次的被發揮出來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1. 技術轉移這種東西並不是穩賺的.
: 特別是生技相關的東西, 賠錢的機率很高.
: 2. 因為過去沒什麼人要嘗試將中研院的技術商品化,
: 後來的相關法律規定在這方面就十分寬鬆.
: 不要說持有轉移對象的股份了,
: 就算中研院院士自己開一家公司來做也是可以的.
: 3. 這樣沒有圖利的問題嗎?? 司法界的見解是沒有問題.
: 過去也發生過陳垣崇涉嫌圖利的案件.
: 他將生醫所研發的醫學專利,
: 授權給自己投資的生物醫學公司生產檢測試劑後,
: 生醫所再購回試劑做研究.
: 這個案子最後是不起訴處分.
: 4. 假如你還覺得這樣叫圖利,
: 中研院網頁上還掛著一大堆公開徵求授權對象的專利.
: 歡迎閣下前去讓中研院圖你的利.
: 不過建議你的錢要夠燒. 而且投資有賺有賠, 虧了不要找我.
: 5. 翁啟惠有沒有違法問題??
: 當然沒有.
: 6. 林北納稅人可以不爽養中研院這種單位嗎??
: 中華民國憲法第166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之發明與創造.
: 技術是一個國家競爭力之根本. 因此中研院的存在意義是沒問題的.
: 目前政府資助研發之技術, 離商業化往往有很大的一段距離.
: 技術轉移收費採授權金與權利金制度.
: 相關後續的研發風險由民間單位承擔, 成功了政府還可以分一杯羹.
: 這是雙方皆得利的事情.
: 假如你認為政府不應該獎勵發明創造, 那你活該一輩子代工血汗.
其實台灣學術界也不是大家想的兩袖清風拉
有個東部樟芝大老 自己開生技公司
公司買的器材放在學校讓學生做實驗 學生做的實驗或者論文很多剛好是他公司需要的資源
看起來好像是教學相長
看起來好像是貼近業界
但是案鄉民標準來看 這不也是以公謀私?
全台灣這種案例不知道多少
案這種標準全台灣都可以收一收包起來了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