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人渣文本FB

作者: jezz9740 (IMMVP)   2016-03-30 11:14:45
原文恕刪
1.書讀的多代表有道理?
而且今天你去看蝙蝠俠跟我去看會有相同想法結論嗎?
那我看你腦真的壞了
2.你說以牙還牙就能得到慰藉嗎?
我告訴你 得到慰藉是你自己在說的
以牙換牙是要給予處罰,彌補公平性。例如考試作弊為何算失格,因為你對其他守法者不
公平
法律設立最早希臘時期就是為了處罰,漢摩拉比法典也是,預防犯罪什麼其他的不是主因
3.你那是舉例是少數個案,能代表什麼,至於李宣毅舉例的墮天使跟撒旦的關係,也跟加
害人與社會的關係有出入,麻煩去修西洋文學概論,社會是有錯,但是不管社會再美好,
也不會使這些消失。人本來都是自私的,只是自私程度不一,有些人自私到可以傷害他人
權益,你又滿嘴說要用愛關心溫暖,講的滿口好聽屁話,想要建立桃花源,我從來沒漠視
,部分跟風藝人我是不知道啦
社會冷漠的傷害,但就算再溫暖也會有犯罪,不是所有人本質都好的。你居然會批評,你
我也當然反你的批評
4.柯說愛的相反不是恨 是冷漠
我真受不了三類人的解釋
那請問熱心的相反是什麼?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6-03-30 11:16:00
冷心 好吧不好笑w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6-03-30 11:17:00
是假會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3-30 11:18:00
對了 蝙蝠俠 不殺人 他捍衛 程序正義
作者: kevinpc   2016-03-30 11:19:00
涼心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3-30 11:20:00
法律最早是處罰 但那是陳舊的思想 隨著時代演化 多了很多
作者: aria1226 (原來這就是悲傷)   2016-03-30 11:20:00
認同,醒醒吧,這社會不會有烏托邦,因為人性如此。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3-30 11:21:00
新的見解 包括 限縮國家的刑罰權?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6-03-30 11:22:00
你真的覺得以牙還牙這麼好? 所以你覺得現代刑度都太輕嘍 砍手要被砍手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6-03-30 11:22:00
不相信國家 不相信司法 但是支持死刑 (?)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3-30 11:23:00
人的想法未必一樣 那為何 反廢死 硬要廢死去吃屎呢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3-30 11:23:00
權限? 警察逮捕嫌疑犯有準則 蝙蝠俠根本打到他爽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6-03-30 11:23:00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03-30 11:24:00
以牙還牙是辦不到的,因為有權勢的人可以脫罪,以牙還牙只是一般人殺一般人才有用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3-30 11:24:00
有像超人 一拳打死小丑嗎?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3-30 11:25:00
蝙蝠俠扁人的程序正義呢? 誰賦予他扁人的權利?扁到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6-03-30 11:26:00
也就是宅男殺路人這種案件。因為雙方都無權勢,但是豬血髒殺嘟嘟就沒辦法,所以請跟我一起推動國民黨黨員殺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3-30 11:26:00
哪種程度?警察使用武力受限,蝙蝠俠受誰的限制? 拿他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3-30 11:27:00
所以蝙蝠俠 某種程度 也被當成罪犯不是嗎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3-30 11:27:00
所以蝙蝠俠就是沒什麼程序正義可言,頂多是他不殺人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3-30 11:29:00
所以就蝙蝠俠來說 有人殺了羅賓 你要他怎麼以牙還牙??
作者: jezz9740 (IMMVP)   2016-03-30 11:31:00
我文章到底那裡有說認同蝙蝠俠存在?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6-03-30 11:40:00
熱心相反也是冷漠啊 然後你是不是想說熱心=愛? 這樣你邏輯要再好好加強
作者: grahamwu   2016-03-30 11:55:00
這篇不就最好的證明:不是書讀多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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