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消失的七天假期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六、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一日)。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八、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元月二日)。
八、臺灣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
民進黨如果要避免轉型正義的問題 要幫勞工要回七日應放假的紀念日 可以改成
1.蔣渭水誕辰紀念日 (二月八日)
2.反黑箱服貿紀念日 (三月十八日) (三一八學運日)
3.民主先烈紀念日 (四月七日) (鄭南榕自焚日)
4.白色力量紀念日 (七月四日) (洪仲丘逝世日)
5.反黑箱課綱紀念日 (七月三十日) (林冠華逝世日)
6.民進黨創黨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7.台灣民主日 (十二月十日) (美麗島事件日)
這樣勞工七天假期就回來了 而且也沒有轉型正義跟中國化的問題 完全都是台灣人的節日
麻煩哪個民進黨立委 趕快提案修法吧 我們大家都期待這七天可以放假國定紀念日喔
: 繞來繞去,問題總要解決吧?
: 如果民進黨,520上台後,這七天假勞工還是要不回來,
: 那這帳就要算民進黨頭上囉。
: 國民黨的爛,已經付出敗選的代價。
: 你再怎麼說他念他,那個黨就是這樣。
: 民進黨不一樣喔!
: 總統 + 立法院過半,要回七天假,輕而易舉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