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違停罰單慢慢來 她為何氣到想跳河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a.udn.com/focus/2016/03/08/18429/image/bg.jpg
● 近期交通違規檢舉案件爆增,一婦人三個月來,被檢舉上百次。
● 苗警力求接獲檢舉1個月內告發,讓人早日改正。
劉姓婦人停放機車常占用人行道,遭人拍照向警方檢舉。近日她收到5張3個多月前違停罰
單,得知3個月來常違停,已被檢舉上百次,罰單可能「如雪片般飛來」,抱怨員警告發
太慢。
「若早知道被拍(檢舉),怎會繼續停?」當她得知去年底到今年3月初,共被檢舉違停
超過上百次,罰單還會陸續上門,總額超過6萬元,抱怨不合理,大嘆「好想跳河」。
http://a.udn.com/focus/2016/03/08/18429/image/01.jpg
累罰好貴 監理站:可分期付款
苗栗縣警局表示,近期交通違規檢舉案件遽增,接獲檢舉後,員警要檢視影片或照片查證
違規事實,因警力有限,可能延至法定3個月期限才告發;警局交通隊已檢討作業流程,
未來會在接獲檢舉1個月內告發,盡快促使違規者改正,避免相同行為一再挨罰,減少民
怨。
苗栗監理站長陳富發說,民眾若對罰單有意見可提異議;若繳不出罰款,可分期付款,每
月至少得繳500元,並在1年半內繳完。
http://a.udn.com/focus/2016/03/08/18429/image/02.jpg
挨罰者怨 偷拍沒給人改正機會
劉婦平日騎機車代步,並把車停在竹南鎮住處附近的環市路1段、大營路旁。本月初,她
一口氣收到5張罰單,全是去年11月底、12月初停車占用人行道被人拍照檢舉。
劉婦認為,違停若遭員警取締,會附「逕行舉發違規停車通知單」,一般人收到後就不敢
再犯;但民眾拍照檢舉有如「偷偷摸摸」,警方從接獲檢舉到製單告發又要拖那麼久,不
只沒給人改正的機會,也無助及時改善交通。
http://a.udn.com/focus/2016/03/08/18429/image/03.jpg
苗警檢討 未來將1個月內告發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統計,全縣檢舉案件平均每月1500件,隨著行車記錄器、智慧型手機
越來越普及,檢舉案件可能有增無減。
現行規定檢舉人要在拍照、錄影後7天內舉發,由警方受理查證,且因案件數大增,最長
可在3個月內製單告發。交通隊指出,新的電腦作業系統即將在月底測試,未來上線執行
,就可縮短流程,預計受理檢舉1個月內製單告發。
聯合報/張裕珍 報導
聯合報/邱瑞杰、柯永輝、翁海玲、許瑋琳 製作
主圖/張裕珍 攝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a.udn.com/focus/2016/03/08/18429/index.html
5.備註:
千錯萬錯都是五樓的錯 真後悔投給柯P